摘抄

晚饭后,我拿出一只干净玻璃杯,浓浓的泡上一杯绿茶。我一面啜着茶,一面苦苦思索要做的文章。忽然,我瞥见自己端着茶杯的手,纤白的指头,与绿的茶汁璘然相映,看上去像五枚细长的象牙。

——这是我的手吗?

——我的手。

于是我慢慢放下茶杯,把手按在膝上,自己端详着:长长的指头,薄薄的掌心,一些血色都没有,看上去实在有些怕人。

我想,这是左手,右手也许好一些吧。于是把右手也放在膝上,这么一比,那么一比,看看差不多,实在说不出什么不同来。就只是右手的食指尖端多蓝墨水迹一瓣,那可是写稿时偶然不当心把它沾污的,只要用肥皂一擦,就可以洗得干干净净的了。

真是一双苍白瘦削的手呵!我不愿再看它们,只默然捧起茶杯,轻轻呷着茶。心里想,她们是应该休息休息了,再不然,凭这种没血色的手,怎能写得出有血有肉的文章?

据说有许多西洋大文豪,他们在写作的时候,是用不着自己动手的。他们只要闲适地靠坐在沙发上,口衔雪茄,一面喷烟一面念,旁边自有人替他打字或速记下来。这样做文章舒服是舒服的,但是我的地位同他们比较起来相去不知几千万里,只好当作神话想想,想过之后还得辛苦自己的手,为了生活,不得不放下茶杯拿过稿纸来写。

写呀,写呀,我的手写得麻木了,指头僵硬了。见了它们,我就把脑中准备好的快乐语句一齐忘掉,剩下来只有无限辛酸,不能用字表达出来,不能用句表达出来,对着空白的稿纸,我只是呆呆出神。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