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人霍尔德于1914年发明了汽车喇叭。有意思的是,这项发明曾被评为"最烦人的发明"。
其实,要说烦人的并非喇叭,而是胡乱鸣笛的人。我开车绝少鸣笛,每近前车能超则过,不能过则等一等,没见得慢了多少,摁喇叭只平添了许多噪音,车轮子不会因喇叭响而转动。
可是,一众粗俗驾车者似乎上满了弦,摁喇叭有瘾,拥堵已成常态的道路上,什么电喇叭、汽喇叭、改装喇叭声声震耳,百滴争鸣。如果说鸣笛是汽车的语言,那么这种人生活中是否也好大喊大叫呢?
我粗略观察,乱鸣笛者因心态不同,大致有几种类型:
A,缺教暴躁型。前车稍慢或已经堵车,他便鸣叫起来,其实,前车前面有前车,鸣与不鸣都得等,却偏要扰乱别人的耳朵,发泄自己的情绪。
B,为我独尊型。自认开的豪车,"土豪上路,先行一步",在他们眼里路上的其他车辆均应让行,不断地鸣笛告示。这让我想起了六七十年代的有些人,戴块手表,非得把胳膊扬起,先在空中抡出一弧线,再迂回到自己的眼前看时间,唯恐路人不知他戴着表呢。
C,新手恐惧型。路上,别车与她车尚有很大距离,但超过了她心理承受范围,便鸣笛不已。相信这一类型随着驾龄的增长是可以减少鸣笛频率的,但若养成了习惯则不可救要了。
D,没事娱乐型,"段子手"行驶在路上,每遇车流集中,以鸣笛一长两短来联系段友,给日异嘈杂的道路添乱,这就更不可取了。
另外,不知出于何故,车越大喇叭声音越高,甚至是在尖叫,稍不留神,会吓出一身冷汗。又不是巨轮航行在海上,让车型与喇叭分贝成正比,我看纯粹是个误区。
据说,有的城市道路已经安装了声呐监控系统,再胡乱鸣笛是要交银子的。当然,靠罚款能否使人真正文明起来,有待商榷。
我以为,诞生了一百多年的汽车喇叭作用是巨大的,该用还得用,它在提示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它在司机视线不及的转弯处警示着会车车辆,它在对向车辆给你让行的时候,短促滴滴一声,以示谢意。只是需要掌握喇叭的人提高修养,手下留情,学会正确鸣笛,让这项"烦人的发明"不再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