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难免失物不寻,找不到,如果不急的话,且先不管,只要确定是在某个安全的区域——比如某个房间,山不转水转,总有它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一张摆放物品的格架,因为比较宽,又高度适中,被我多功能使用,最上层用作书桌,中间一层是书架,最下层放了两摞文件盒,文件盒没有占满所有面积,空出的地可以给我在“桌”上我写字时,活动腿脚。忽然有一天觉得有点乱,于是进行清理整顿,弯下腰去动文件盒,嘿,前几天遍寻不见的计算器,就在我手所触之处。
愉快地举着失而复得的计算器,到客厅来,对点点他爸报喜:看,找到了!
“哪找到的?”他居然不动声色,平静得就象没丢过这东西,也没找过它一般。前几天我们一起找的时候,他可不是这么冷静的哦。
“在我桌底下。”我毫无戒心随口答道。
“点点的东西……”他的口气赫然严厉了,脸上是不悦与不耐。
他对儿子的学习,关切与呵护,超乎万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千万人中,找不出一个这样的父亲。单是学习用具,但凡是需要的,无所不备,应有尽有。
那天我看到一只很小巧的卡片式的东西,仔细一看,是个计算器。以发现了稀罕物的分享心态,拿给他看,他也没见过,我们都判断应该是点点用的。或许因此起了联想,他追问一介黑色计算器的下落,我隐约记得曾经收纳过,却想不起来。只是说,见过,不晓得在哪。他说,那是专为儿子买的,儿子现在上高三,从早到晚在学校,他特意买了俩,一个在家里用,一个在学校用。
现在,他一副被冒犯了的表情,翻译过来就是:“点点的东西,谁让你拿去了?”。
幸亏朝夕相处,对他还是相当了解的,知道这是他本能的第一反应,是未经过大脑处理的态度。虽然对他这个反应我也非常不快——难道点点的东西就神圣不可侵犯,别人动一下都不可以?再说我收纳的时候并不知道这是特意为他买的——还是马上释然,认为他不过也就是说说而已,并不真的计较。
所以我毫不为自己辩护,实事求是轻声道:我收的,我忘了。
他果然并不追究。
事情貌似就这样过去了。可是我却有想法。
这个计算器,假如我不说是从自己的书桌下面找到的,是不是就没那么一段不愉快的对话。我讲了实话,反而被抢白一回,惹得心里不舒服,这不是在逼着人不诚实吗?足可见谎言的诞生,确实不都出自说谎之人的本意,那逼人说谎或诱人说谎的,更糟糕。可是,他(她)能意识到自己是在逼良为娼,催人作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