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促进公司安全发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确保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公司设置安全委员会。
2、范围:安全委员会涵盖公司的安全生产、环保、应急管理、消防、职业健康、危化品管理、特种设备管理、治安各类体系建设等管理。
3、主要内容:
3.1定义
3.1.1安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主任:总经理。
安全主任:持相关证件安全管理人员。
成员:各部门经理及员工代表。
3.1.2安全委员会人员产生方式
3.1.2.1任命:管理层人员以人事任命为准。
3.1.2.2选举:非管理层人员通过选举产生。
3.2权责
3.2.1安全委员会职责
3.2.1.1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方针,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3.2.1.2依照公司相关制度及规定,完成公司安全环保的组织与领导工作。
3.2.1.3审定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安全环保目标值,统筹、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病危害。
3.2.1.4研究解决安全环保方面的重大问题。
3.2.1.5讨论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3.2.1.6负责安全环保事故处理的审批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执行)。
3.2.1.7根据公司安全环保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环保工作会,总结上一阶段安全环保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环保工作任务。
3.2.1.8听取对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汇报,并做出决定。
3.2.1.9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公司安全环保决议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2.1.10领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2.1.11督促,检查各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对一般及以上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向上级安委会汇报。
3.2.1.12审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3.2.1.13审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管理。
3.2.2安全委员会主任权限和职责。
3.2.2.1安全委员会主任有权批准所制定的各部门年度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
3.2.2.2安全委员会主任有权参加部门安全会议(每年不低于5次)、车间班组会议(每年不低于10次)查询所有有关档案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汇报情况。
3.2.2.3安全委员会主任有权直接向上级汇报及安全环保方面的重大问题。
3.2.2.4安全委员会主任有权对所属部门进行安全检查、防火检查等专项检查,总结经验,提出相应的建议。
3.2.2.5安全委员会主任有权督导各部门健全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2.2.6安全委员会主任有权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有权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领导和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2.2.7安全委员会主任有权对提出的健康、安全、环保的有关事项予以记录,并组织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讨论,提议纳入措施跟踪系统,确认是否明确跟踪措施。
3.2.3安全委员会成员权限和职责
3.2.3.1安全委员会成员有权监督各部门执行、落实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3.2.3.2安全委员会成员有权监督各车间员工的执行操作作业指导书情况,并有效制止“三违”行为。
3.2.3.3安全委员会有权查阅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的相关文件、资料。
3.2.3.4安全委员会成员有权查阅公司公开的制度、作业指导书、体系等公开性文件;
3.2.3.5安全委员会成员在得到安全委员会主任授权后,可以查阅相关文公司各车间的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3.2.3.6安全委员会成员在得到安全委员会主任授权后,可以查阅公司除公司保密文件以外的所有文件记录。
3.2.3.7安全委员会成员有权向安全委员会主任反应公司的存在的各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各项建议。
3.3作业程序
3.3.1每季度由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总结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环保中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记录、并标明工作要求,进行评估和保存。
3.3.2凡需提交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的问题,会前都必须汇集到安全主任处,经讨论形成提案或议题,提交安全委员会决策。
3.3.3安全主任负责协调解决日常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在下次安委会会议上汇报落实情况。
3.3.4安全委员会将相关记录和结果,将会议记录通过板报、宣传栏、内网、会议等形式进行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