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早晨的花儿,到晚上再去拾起,很有诗意的书名;同样,也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这本书使得我收益非浅,感触良多啊!
初读这本书,说实话,我也不是很读得懂。就连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也是学得似懂非懂的。我甚至觉得:鲁迅的这些文章,看起来简直就是象在跟你聊天似的,哪算得上什么名著?
后来多读了几遍,我明白了,不要把这样的名著当作佳作,其实,这本书的文章看似“聊天”也正是鲁迅先生的文字魅力所在。它看上去很朴实,甚至比较口语化,但为什么却能够深深地吸引人呢?就是因为这样的朴实,让人感觉很亲切,就象他站在你面前跟你诉说着什么似的,“说”到兴奋处,文字又会变得非常热烈,这就让人能够从中品味和感受鲁迅先生的点点滴滴。
郁达夫是这样形容鲁迅的文字的:“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三言两语就可以把主题道破。”是的,这个特点在《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中表现得一览无遗。一开头,便以“寻咒”从侧面点出中心,接下来便诉说了一段他童年的一段故事。其实,鲁迅先生是话中有话啊,他借着说童年看《二十四孝图》的事情,其实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即对儿童的不重视。儿童都读不到他们应该读的书,而人们却熟视无睹,这难道不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吗?然而现在的孩子们别说爱读书,他们连根本不想读书,不思学习。再看看那时侯的孩子们,他们渴望读书却没有书读,而现在我们有书读却不愿读,这难道不是一个令人悲哀的现象吗?
《朝花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似乎站在你面前一样。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先生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先生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直到我写完了这篇读后感,“感”到了这么多,我认为我才算是真正地读懂了《朝花夕拾》这一本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