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在空间看到一个男生的QQ号,那是一个喜欢我喜欢了两年多的男生,现在他的小女朋友帮他挂着QQ,偶尔聊几句可有可无的话。
还有我的初恋,那个喜欢穿蓝色外套的干净男生,昨天在他的空间写了一句:大丈夫,何患无妻。我果断地点了赞。
我喜欢了将近10个月的男生打算继续他的军旅生涯,前几天还对一个女生信誓旦旦地说,我等,我不会放弃。
前几天被我拒绝的男孩子的照片墙上还留着着我的照片,看一眼都觉得惊心动魄。
不懂事的时候,人往往不懂珍惜和收留。任性的时候,也不会在乎以后的你还会不会对着曾经他放的满桌子的零食发呆,不管他做了多少,你还是会笑着拒绝他所有的卑微和蜕变。
一个人永远都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人心都是自私的个体所在。人总想执拗地改变身边的人或物,不管对方喜不喜欢。
任性是一种病,在现实里扩散成一种癖。
我强忍着笑着看我身边那些爱的深沉的男生女生,有时候他们甩掉对方的手,有时候他们争吵得面红耳赤,总有一个人笑着哭出来,瞬间觉得他们幼稚。
两个月以前,我还是一个未成年。现在总觉得自己老了,像两只手把所有沧桑都经历了一遍。
逛街的时候总可以看到格子屋内摆放整齐的蝴蝶结,却始终没有勇气把它和发丝绑在一起。年龄大了,胆子却小了。
晚上迎着风走路的时候脸是热的,手却是冰凉的。
所以我喜欢上了这个戴帽子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