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激情满怀,慷慨激昂的讲着爱国志士的故事,或者给孩子们观看感染力极强的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的时候,大部分孩子都被感染了,有的热泪盈眶,有的激情澎湃。
但会有那么一个或几个孩子表现的波澜不惊,表情冷漠,无动于衷。
都是一个班的孩子,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究其原因是义务感的培养不够。
义务感是人的个性的核心,是公民自我牺牲精神和对人民、对理想赤胆忠心的核心。
培养孩子的义务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教会孩子感激别人。
一个在童年和少年时期不知感激生他,养他,使他走上自立道路的人,一个不曾以任何方式正视过自己的感激之情的人,会变成冷漠,没同情心的人。感激之情是义务感的源泉。
二、培养孩子学会珍惜人。
帮助孩子们在集体中建立起相互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关系,引导他们通过履行职责和义务,表现自己的品德,通过这种方式认识自己,教育自己。只有把外部的教育影响受教育者的自我教育,统一起来教育才会发生效力,而这种统一,只有在人珍惜某种东西,首先是要珍惜人,珍惜自己与别人的关系,然后珍惜思想和真理的条件下,才可能实现。
谁不懂得珍惜人,谁就不会懂得珍惜道德的真理,就不会有思想,因为思想只有在人与人像兄弟一样相互鼓舞,相互帮助的关系中才能产生。
三、从小培养孩子履行自己的义务。
履行义务要从个人最细小的生活行为开始,把“应该”看作自己对自己的要求和良心对自己的嘱托。家长和老师要把“你应该……”,让孩子转变成“我应该……”。
要教育孩子把别人的命运看做与自己休戚相关的事情,要使孩子从关心一个一个具体的人的命运开始,逐渐扩展到关心国家和社会的命运,因为这是人的最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