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想起张楚的一首歌,那是十年前的一天傍晚,星星很亮。他坐在微风里,用略有些哑的嗓音唱:“在空旷的星河下,想你,那个在风里游移的光影是你,在晚风吹起发梢的时候,只留下一个消瘦的,是你......”那首歌叫做——《结婚》
他面前,是已经干涸的河床,长满了细细的柳条,矮壮的胡杨,还有不知名的野草。秋天,河床一片金黄,发出沙沙的响声。他就坐在新修好的堤岸上,上面刻满了关于西辽河的故事,远处是日夜不停,如植物一样生长的楼房。
那段时间,我们三个人在一个小城的报社做记者,因为租住的房间离堤岸不远,那儿就成了我们最常去的地方。我们俩,还有总在和我斗嘴的王哥哥,在那唱歌,放开嗓子肆无忌惮,在那吹风,看着草木从绿色到金黄,在那看万家灯火,看着新修的楼房里灯光一点点亮起,再亮一点,亮一点,连成一片。到了年根儿,我们就在那放炮仗,叮叮当当放完,大喊:回家喽!然后拎包,告别,各奔东西。过了年大家再回来,王哥哥捏着我的双下巴,眼睛笑成了一条缝,他在旁边,笑着拿起相机适时拍下我们的糗样子。
那时候的我们一无所有,有的只是对未来的不自知和小小的热血。我们从不介意和众多”小强”共处一室,王哥哥跟我一言不合就互怼,可也会在我自行车坏掉的时候,嘎吱一声把车停下,让我跳上去。他还会毫无保留的把那点灰色小收入贡献出来,大家吃着火锅唱着歌,吃完各自回屋睡觉,睡醒了继续吃,直到暮色四合,我们肚子溜圆,到处溜达。
我曾经想把我们仨做记者的日子写下来,可最终没能坚持下去。比如那时候王哥哥常骑着车座松松垮垮的自行车瞎转悠,有一天回来的挺晚,原因是骑着自行车一路狂奔追着嗷嗷叫唤的消防车准备上个头条儿,最后还是跟丢了。比如那时候总是因为深夜里的一个电话,我们就立马穿好衣服,骑上各自的“驴”奔赴采访现场。比如凌晨,在医院的太平间,去看一个刚刚因为纠纷而自杀的死者。比如手术室外,长久等待着一个因为有着RH阴性B型血,发生溶血性贫血的孕妇。
我们那时总说,下班了,回家。我们把那个出租屋叫做家。几个人商量,吃什么呀,吃什么?然后一起去超市,我耍赖,整个身子赖在购物车上,后面两个人轻轻一推,无限拉风。日子如诗一样,未来?管他呢,爱谁谁。
(2)
“ 在地平线上飘过的太阳车,满车是我的怅惘,你要奔去何方,再载我一片痴心妄想......”张楚的歌总是让人撕心裂肺的。”我说这话的时候,他用力的点头。同意。
我想,如果我脑袋里有一部关于成长的纪录片,那张楚的这首歌,总是要在适时的回荡一下的。
那一年,王哥哥结了婚。我们租了稍微像样点的房子,没有了小强的陪伴,也没有了王哥哥。王哥哥也再也没被我气到不吃饭,然后忽然从房间里跑出来拿起电视旁边的饼干进屋。每天,他都在下班后跑去老婆开的洗衣店里帮忙洗衣服。“哎呦,你是不知道呀妹子。”王哥哥似乎把二十多年来所有要洗的衣服都洗了一遍,大到羽绒服,棉大衣,小到胸罩裤头,他的日子像是被泡在水里。我冲他眨眼睛,给别人老婆洗胸罩是啥感觉呀?“靠,恶心!”王哥哥已经换上了小电动,我还是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跟着他穿行在人群里。
新搬进去的出租屋我很喜欢,宽敞的卧室,客厅里还有两张单人床。重要的是,地上铺的是地板呀,还有一个宽大的窗台和一个可以晒衣服的阳台。这样,我就可以坐在地板上看书,坐在窗台上看书,还可以在阳台上搬把椅子,把脚丫子顺着窗户伸出去晒太阳。合租的新成员是一个大眼睛美女,做菜很好吃。我们一起看喜洋洋,笑的前仰后合。我们还是管那个房间叫做家。夜里,我们俩看着月光一点点倾泻下来,大眼睛美女的眼睛亮亮的,很漂亮。
他去了上海。为了一个面试,他用了一夜的时间写求职信。凌晨,他发过来短信:希望,我能让你过上好日子。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他不在,我总做面条吃,用肉丝,蒜蓉黄瓜咸菜炝锅,煮出来的面特别好吃,我和大眼睛美女吃的嘶嘶哈哈的。大眼睛美女做农家一锅出给我吃,喂饱我,也喂饱我那只叫顺溜的狗。
他总在做各种各样的尝试。从呼和浩特到上海,从杭州,到烟台。从烟台,再到北京,他说,我们不能固步自封。不能总是守在这个小小的报社。我先出去,你留下,我立住脚,你再来。那是一个清晨,我们都有点迷茫,那些关于出走的选择,就在这样一个早上,在边上楼边进行的谈话中确定了。
我们俩也买了辆电动车,把钥匙塞进去一转,马上语音播报:“欢迎您使用新日电动车。。。”被旁边同事听到,“我靠,大黄蜂啊这是......”电动车挺大,当地人把那种车叫做”船儿“, 我不太会骑,他不在,我就只好做公交车,来来回回,来来回回。
(3)
“燃不尽的西边残云,焚化了最后一张笑颜,那个不再回首的背影,拖过一道玻璃大墙,在你走来的那天,一只梦里的流萤,在捕捉你的眼光。。。”
他喜欢这样带有画面感的歌。他真心喜欢记者这个职业。在看了很多书,做了很多采访,奔波了很多个城市,应聘了很多家媒体之后,他终于落脚在北京。异地一年后,他对我说,结婚吧。
树叶墙贴,普罗旺斯风格的小画,彩虹条的棉布沙发巾,灰白色的亚麻抱枕,所有的元素,都是家的标志。我不再觉得为爱人种上一池芬芳玫瑰有多浪漫,只期待在阳台上种菜能现吃现摘,我不再真的和他伤筋动骨的生气,自己生完了气回去也不觉得丢脸。
很难说他是不是后悔。在事业和爱情期间,他选择了我。尽管公司一再挽留,尽管要给他升职加薪,尽管,摆在他面前的是一片大好。那时候,我也早都辞职,不再是风风火火的记者,而是成了安静坐在办公室里的文员。他来到我的城市,准备和我一起开一间零食店。他为这个零食店绞尽脑汁,从装东西是买盒子好还是打柜子好,到灯箱是选大的小的,事事操心,精打细算。我从打车改到了做公交,从买衣服不怎么考虑钱到现在努力控制自己的消费欲,心里却越来越踏实。
(4)
写下这些的时候,我们那个零食店早已经因为经营不善而关门大吉。我们的儿子已经三岁,他重拾了摄影的老本行,开了一间摄影工作室,而我,也开始写一些零星的文字赚些零花钱。日子仍然像被水泡过,我们踉踉跄跄穿行其中,甘苦自知。谁也不敢说是否后悔过,也不敢说,如果有机会重来会做怎样的选择。尘埃落定之后,我们一如麻雀般一路叽叽喳喳吵着嚷着,牵手前行,已然,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