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杂文集华盖集续编-一点比喻》当为豪猪,不做胡羊

鲁迅在文章中做了一点比喻,将民众比作胡羊(又称绵羊),将智识阶级比作山羊,将绅士比作豪猪。

为什么呢?“胡羊们便成了一长串,挨挨挤挤,浩浩荡荡,凝着柔顺有余的眼色,跟定他匆匆地竞奔它们的前程”。那时的民众是驯良的、盲从的,只要能吃饱穿暖便什么苦都能受、什么罪都能吃,并没有太多的要求。

而智识阶级,也就是“现代评论派”——“东吉祥胡同的正人君子们”,“走在一群胡羊的前面,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小铃铎”,“比胡羊聪明,能够率领羊群,悉依它的进止”。一方面,智识阶级自我感觉比民众更高高在上,一方面,他们又是为军阀政府摇旗呐喊、站脚助威的,比作胡羊群中领路的山羊可说非常形象。

统治者当然是希望民众如羊的,“虽死也应该如羊,使天下太平,彼此省力”。胡羊不但柔顺,全无危害,而且肯顺从地跟着山羊走,统治起来全不费力。可惜,群体中总有猪。即使是家猪,被杀前也会奔突、挣扎、嚎叫;何况还有野猪,长着锋利的獠牙可以反抗;更何况还有豪猪,有一身令人生畏的尖刺。

Parerga und paralipome-na》里有着这样意思的话:有一群豪猪,在冬天想用了大家的体温来御寒冷,紧靠起来了,但它们彼此即刻又觉得刺的疼痛,于是乎又离开。然而温暖的必要,再使它们靠近时,却又吃了照样的苦。但它们在这两种困难中,终于发见了彼此之间的适宜的间隔,以这距离,它们能够过得最平安。人们因为社交的要求,聚在一处,又因为各有可厌的许多性质和难堪的缺陷,再使他们分离。他们最后所发见的距离,——使他们得以聚在一处的中庸的距离,就是“礼让”和“上流的风习”。”这部书翻译作《副业和补遗》,是德国哲学家叔本华一八五一年出版的一本杂文集。而这个广为人知的关于豪猪的故事,原来出处是这里。

鲁迅的用意当然是希望民众不要做逆来顺受、任人欺侮的胡羊,应该努力使自己变成野猪或者豪猪。“庶人不得接近豪猪,却是豪猪可以任意刺着庶人而取得温暖。受伤是当然要受伤的,但这也只能怪你自己独独没有刺,不足以让他守定适当的距离。

当有人来欺负,就挺起自己的獠牙、亮出自己的尖刺。作顺民没有出路,只有实力才能赢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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