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安全生产恶果~赔钱坐牢酿悲剧

      今天新闻早班车报道:因涉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2·2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数名公职人员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作者本人近期接到咨询有两综事故,有问赔偿数额多少,有问要不要坐牢。这种事故一般发生在小企业居多,事故引发人员伤亡,造成企业巨额赔款,企业老板及相关人员牢狱之灾,伤亡人员家庭悲剧…下面给大家说说法律规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判刑3年以下,情节恶劣3年到7年刑期。

民事赔偿根据各地标准不同,以死亡为例:赔偿几十万到上百万每人。

最重要的是家庭的悲剧,用经济无法衡量。

      而这样惨重的代价能够有效的避免和降低,前提是重视安全生产作业,加强培训和管理,更多的方法论我想企业家比我更清楚,我只是呼吁,因为我知道法律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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