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余语于隅
买鞋
和同事逛街,他买了双板鞋。
在等他挑鞋试鞋的时候,闲极无聊,随便转转看看,无意中看中一双棕色的皮鞋。
我身高167CM,只穿38码的鞋,让导购员给我找。
同事笑了:一个大男人,只穿38码的鞋,丢人不丢人?
我就奇了怪了,生了多大的脚,就穿多大码的鞋,这是最普通最正常不过的选择了,丢人一说,到底从何而来?我百思不得其解。
莫非为了不丢人,我原本应该穿38的鞋,就得死要面子活受罪买一双两米以上身高的人才能穿的鞋?脑子秀逗了吧!
逛街
和同事逛街,接连碰到好几个来赶集的亲戚长辈,我都主动、热情的打招呼。
同事一副很古怪的表情看着我,似乎揶揄,似乎嘲讽,似乎鄙夷,总之很复杂很耐人寻味,说:你亲戚多呢嘛,你都还记得!
我说:农村人,亲戚多,我又在家边上班,经常碰到,打个招呼,他们没胖二两,我没瘦二钱,这有什么?这很正常啊。
琢磨了小半天,似乎有点明白了:我这些亲戚的穿衣打扮,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达官贵人,而是憨厚朴实甚至窝窝囊囊的农民,或许在他看来,身为公务员,别说不应该主动和这样的亲戚打招呼,相反的,即使他们主动跟我打招呼,我也应该假装看不见,应该置之不理,要不然,让别人知道了有这样的亲戚,丢人!
大概这就是他的逻辑吧,奇怪而荒谬的逻辑。
春梦了无痕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和她经人介绍认识,留了电话,加了微信和QQ,聊着聊着,就没有下文,也就不了了之。
那个时候,我刚从云南大学毕业,她刚从四川大学毕业,在旁人看来,都是高材生,两个人如果走到一起,那真是郎才女貌。
可惜,两个人都有同样的想法:读了十几年的书,被学校圈禁了十几年,好不容易毕了业,终于自由了,正应该好好享受这份迟来的自由,这种时候,跟我提谈婚论嫁的事情,你确定你不是来搞笑的吧?!
后来这六七年的时间里面,两个人虽然都保留着对方的电话号码、微信和QQ,但是再没有联系。
期间,我谈了六七个女朋友,时间最短的两个月,最长的将近两年,但是最终都东飞伯劳西飞燕,冥冥之中,总感觉有一个人一直在哪里等着我。
或许冥冥自有注定,在我和最后一个前女友彻底分手后的四个月的一天,她主动联系我了。
她:你结婚了没?
我:还没呢。
她:我想结婚了。
我:我也想结婚了。
她:咱们俩,不用再羞羞答答的了吧?
我:不用,可以直截了当、开门见山。
她:愿不愿意和我结婚?
我:好。
她:半年内怎么样?
我:好。
她:不知道你家里会不会同意?
我:只要我愿意,家里不会有半点意见,高兴还来不及呢,只希望越早越好,越快越好。
她:我家里也是一样。周五来我住处?一起做饭吃,就住我这里?
我:好。
……
可恶的喜鹊,叫个什么叫?把我的好梦都吵醒了!你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