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一定是前世和书有一段孽缘,所以今生只是对它情有独钟。
自我识字起,就爱上了书,凡是让我看到的,不管是小伙伴的,还是邻居的,只要是书,我都会千方百计的借来看。过年了,我不想要新衣,不想要好吃的,就想让妈妈给我买几本我爱看的书,书对我来说,比一切都重要。
因为爱看书,所以小学时,语文课本刚发下来,我就会欣喜的拿回家,一口气把它读完。也常常是上三年级,就在暑假或寒假借来四年级的语文书,提前看一遍,那些课文后要求背诵的段落,早早的就背熟了。
记得十几岁那年,小姨让我在灶前烧火,她把水倒在锅里,然后又放了半碗米,对我说:“你看米心开了,再少煮一时就好了,看着,不要把水熬干了,就成米饭了”然后她就出门了。
我一边添着柴,一边拿起刚从同学哪儿借来的琼瑶的那本《烟雨濛濛》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就忘了,只管添柴,没有想到锅里是个什么情况。
正看得入神时,小姨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她拿起我的书一下子就扔到了灶火里。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赶紧找一根棍子,从火堆里把书刨出来,可惜,那本厚厚的书,只剩下一点点碎小的斑斑白点,其余的都成为灰烬了……我才回过神来,原来小姨让我熬的米粥,早都烧干成了黑糊了,难怪小姨生气呢?
因为正看到好处,所以对那以后的情节总是耿耿于怀,可很长时间也没遇上那本书。后来渐渐的长大了,学校图书馆里光琼瑶的书就摆了几排书架,其中当然也有《烟雨濛濛》可再翻起时,却再也不想看了,因为已没有当时那种纯纯的心境了。
岁月苒荏的流失,但爱书的情怀却总是永增不减,也常常买些心仪的书,可买回来,看了几遍,就不再看了,任它们摆满了书架。于是闲暇时,就常去图书馆或书城,那里书多,看书的人也多,更容易溶入到书的气氛中。
弟弟常笑我老土,都啥年代了,谁还花时间去图书馆?可我就喜欢那散发着淡淡墨香的书,总觉得那才是真正的书!在桌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是生活中最幸福的事。把读书作为生活的常态,也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习慢。
读书时,心情因书时而欢喜,时而悲伤,时而振奋,时而感动。在书的起起伏伏中或悟人生至理,或叹世态悲凉。常读书,就不会感到孤独,我觉得,一本本书就是一个个心灵的朋友。
很喜欢三毛的那句话: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天下万事的成就,都不是偶然的。
也就是说,常读书的人,锦心绣口,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受书的熏陶渲染,书的睿智,穿过岁月的风尘,浸润到读书人的心底,然后,由内及外,随着举手投足做于处世之中,从而形成了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
读一本本书,就是为自己的心灵开了一扇扇窗,悄启了一扇扇门,默指了一条条路,所以才豁然开朗。书读得多了,必然会浸染上那种清新淡雅的书香,书本赋予人的底蕴,才能在宁静中体验生命,在阅读中塑造心灵,人生也会因此深刻而完美。
愿我们都能把读书成为日常不可缺的爱好,从春花读到秋月,从青年读到暮年,从黑发读到白首。生命一天天在书香的濡染中,也会变得愈加醇厚耐品,一种灵魂的香味,自然就会生发出来,飘逸出如兰一般的馨香。书香,就是生命最永恒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