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化党组织领导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为抓手,推动乡村实现全面振兴

        5月29日至30日,全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场会在上杭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的讲话为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更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基层减负、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抓手,指明了夯基固本的方向。这些指示精神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

        一、坚持强基固本,铸牢善治“顶梁柱”。 

        党组织是乡村治理体系的灵魂与关键。强化党组织的引领作用,能够为乡村治理指明正确方向,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我们要积极引导党员投身乡村治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目前,一些乡村仍存在组织力量薄弱、治理分散等问题,迫切需要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村党组织为中心,整合村委会、乡贤理事会等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党建”,将组织网络覆盖到各个乡村的角落。

        二、坚持松绑减负,激活发展“原动力”。 

        形式主义是制约基层工作效率和成效的重要问题。为基层减负,持续推进形式主义整治,是激活乡村治理活力的必由之路。必须果断对基层普遍反感的文山会海、多头重复考核等问题“亮剑”,坚决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要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让他们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难题,使基层干部能够轻装上阵,全身心投入到推动发展和服务民生的实践中去。

        三、坚持严实深细,涵养清朗“好生态”。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基层一线,是确保乡村治理方向正确、干部队伍纯洁、基层基础牢固的关键支撑。必须牢牢抓住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这一关键环节,强化对村干部尤其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织密监督网络。要深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监管,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信任,营造风清气正、积极作为的良好基层政治生态。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通过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进形式主义整治以减轻基层负担,以及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样我们能够为乡村全面振兴筑牢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支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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