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多,被楼道急促的脚步嘈杂声吵醒。宿舍已只剩自己,其余的床上只剩下团成团的被子和扭曲的床单。晃晃悠悠的走到窗边,窗帘拉开,天已大亮。打开窗户,料峭春风。风里有股冻土开化的味道,还夹杂着枝叶苏醒的新鲜。十几年,第一次在大楼与沥青路之间闻到,颇有些惊喜。记忆里家乡的春风大致如此,不过更加浓郁,除此还混杂着,早起人家做饭的柴火味。说起来已许久许久,没有认真的感受过家乡的春天了。
记忆里儿时,最欢喜的是脱去棉衣和夜里只盖一层被子的轻快。整个人好像脱胎换骨的存在。空气里到处都是湿润,开化的地面也软绵绵水叽叽的。过年不舍得穿的新鞋,这时候也都无所谓了。能跳的地方绝不用走的,生怕浪费了这份轻快。
家乡的人们习惯起的早,五六点钟,各家的矮棚上砖砌的烟囱里就冒出屡屡的烟。冒得时间短的早饭就吃的简单,馒头就着咸菜也是一顿饭。时间长的,多半在锅里咕嘟嘟的炖着大米粥,粥里可能还有几个鸡蛋。从早晨此起彼伏的鸡鸣声会知道,这里不缺鸡,鸡蛋也不是稀罕物。但是大人吃的比较少,多半都给了要上学的孩子。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大米粥真的好喝。现在顿顿吃米,感觉却没有那时候的实在。
开春男人们整天都跟土地打交道,早上挺着塞得满满的肚子,扛着镢头出去。回来的时候,除了肚子瘪了,镢头也亮了。家乡人们的肚子经不住饿,馒头塞得多,消化的快。所以出去回来都不用看时间,肚子饿了自然就是饭点儿。女人们在家里,把一家人穿了一冬天的棉衣,拆洗晾晒在院子里的树缝间。约摸着男人回来的时间,早早的热好馒头,勤力点的简简单单的拌炒个农家菜,懒点的就切个咸菜丝。多年的默契,让男人们回家恰能吃口热乎饭。热乎在人们观念里永远比营养更重要。
藏了一冬天的老人们,终于敢提溜着马扎,到街头上晒晒太阳。能看见新一年的春光,也算是造化。他们几十年的老伙计不少都挨不住酷冷的冬天,吃不上新一茬麦子蒸的馒头了。身体好的,身边转悠着幼小的孙儿,享受着和煦春风里,含饴弄孙的乐趣。对于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能够好好活着,多经历些儿孙成长,比什么都来得幸福。
当然了,还有抽芽的青杨树,化开的河湾水,回巢的燕子,躁动的猫狗。沉寂了许久的家乡,会从这个时候,再次热闹起来!
自己已经在外面呆了太久太久,家乡成了驿站,逢年过节回去看看。车水马龙,楼宇大厦成了生活的常态,四季的感觉都没那么明显。家乡也变了,垄沟里刨食的越来越少,走出去的人越来越多。家乡的春天,成了刻在记忆里的十几年前的样子,那么可爱那么可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