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不记得第一次见到你时是怎样的一个场景,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你是我人生中认识的第一位异性朋友,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说把我的童年比作一幅画的话,那么你便是那只画笔。
记忆中,你给我最初的印象并不是很好。我记得你特别地淘气。有一次,奶奶背着我在家门口的桥上晒太阳,你跌跌撞撞地走过来,用手扯我的衣服,差点把我拽下河。自此以后,你便被奶奶拉入了黑名单。以至于后来,每次我想去找你玩时,奶奶总会用用特别严肃的表情恐吓我。可是,这并没有什么用。我还是成功地成为了你的跟屁虫。因为在大人眼里那个很爱捣蛋的你在我心底却是神一般存在的人物。
对于在农村长大的孩子来说,自然便是最好的玩具,对我也不例外。那时最大的乐趣便是下河捉鱼,摸螃蟹。你总会偷偷地从家里拿来一系列的工具,然后我们俩就浩浩荡荡地向着目的地进军。你总会选一个合适的地方,让我站在那里,用棍子搅动河水,而你便在下游的地方用网收。盛夏时节,我们就穿着凉鞋,卷起裤腿,直接下河捉鱼虾。虽然捕到的鱼不能吃,但我们依然非常快乐。像两个小大人似的,踏着夕阳而归,脸上洋溢着无法形容的满足。
当秋风带走最后一片落叶,当凛冽的寒风吹打在我们的脸庞,当纷纷扬扬的大雪散落在这个平静的村庄,一切似乎都安静了下来,时间似乎也停止了。可再大的风雪也无法抑制我们躁动的心,不管天有多冷,风有多大,我们还是义无反顾的冲出去,打雪仗,堆雪人。
那时的我以为这样美好的童年会一直持续下去,那时的我还不知道其实这样的时光已经开始倒计时了。我终究还是离开了。九岁那年,父母离婚,我被判给了我母亲。那时的我并不知道离婚是一个什么概念,只知道我要离开奶奶,离开你。
我还清楚的记得,在离开的那天的前夜,你从家里拿出了一截未燃完的蜡烛。我们来的那个以前经常一起玩的小小乐园,你小心翼翼的点亮蜡烛。然后说着以后还是好朋友,不要忘记我之类的话。微弱的烛光在夜色中颤抖着,好似在为这份离别伤感。然而那时的我其实并没有特别伤心。事实上,我以为这只是短暂离别,我以为我们不久就会见面。我们还会像以前一样玩耍,一样疯。我不知道,那一别我们就再也没有一起捉鱼,一起打雪仗,一起玩了。你去了屯溪区,而我在徽州区。我回奶奶家的时候你不在,你回来的时候我不在。等再次遇见时,我们也只是互相看着对方,却忘记该如何打招呼了。
如今,我们已经褪去了曾经的童真,开始用不熟练的方式攀谈着,聊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我不再是那个特别野的丫头,你也变得成熟了。可是,我好想再疯一次,好想和你约定一个时间,还是那个村庄,那条小河,一起下河捉鱼。还有这样的机会吗?毕竟已经物是人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