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收账款的概念与入账价值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材料以及提供劳务而应向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收取的款项。除此之外应收未收的款项不是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就是应记入“应收账款”账户的金额,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价款、应收的增值税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例如,信达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20000元,增值税2600元,代购货方垫付运杂费400元,则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20000+2600+400=23000元,即借记应收账款23000。
二、应收账款的一般核算
企业设置”应收账款“账户,应收账款是资产类账户,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账款。也有可能在贷方,表示客户多付的款项或企业预收的款项。
企业销售商品等发生应收款项时,如上例:
借:应收账款 2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
银行存款 400
收到应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23000
贷:应收账款 23000
注意:一项业务彻底完成,应收账款借、贷方金额相等,没有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