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术使我们看到的是人的灵魂最深沉和最多样化的运动。但是这些运动的形式、韵律、节奏是不能与任何单一情感状态同日而语的。我们在艺术中所感受到的不是哪种单纯的或单一的情感性质,而是生命本身的动态过程,是在相反的两极——欢乐与悲伤、希望与恐惧、狂喜与绝望——之间的持续摆动过程。使我们的情感赋有审美形式,也就是把它们变为自由而积极的状态。在艺术家的作品中,情感本身的力量已经成为一种构形的力量。
喜剧艺术最高程度地具有所有艺术共有的那种本能——同情感。由于这种本能,它能接受人类人类生活的全部缺陷和弱点、愚蠢和恶习。
美并不是事物的一种直接属性,美必然地与人类的心灵有联系——这一点似乎是差不多所有的美学理论都承认的。
美不能根据它的单纯被感知而被定义为“被知觉的”,它必须根据心灵的能动性来定义,根据知觉活动的功能并以这种功能的一种独特倾向来定义。它不是由被动的知觉构成,而是一种知觉化的方式和过程。但是这种过程的本性并不是纯粹主观的,相反,它乃是我们直观世界的条件之一。
艺术家的眼光不是被动地接受和记录事物的印象,而是构造性强,并且只有靠着构造活动,我们才能发现自然事物的美。
美感就是对各种形式的动态生命力的敏感性,而这种生命力只有靠我们自身中的一种相应的动态过程才可能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