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给我推荐的这本书,看完后我久久不能平静,脑子想到有庆只活到12岁,为了献血救人,意外的死去这段情景就像在我眼前放电影,他的死我感到很意外,有庆是那么有爱心,把所有的感情都寄托在羊的身上,羊就像他的朋友,好像是他的生命,有庆那么努力,那么懂事,娘做的鞋他都舍不得穿,老是光脚跑,我想他以后的人生道路会发展的不错,他会跑步,在这里一切都结束了,看到这里,我心疼他,心里为他痛。
因为福贵年轻时狂妄自大,吃喝嫖赌,把祖辈留下的家业都败光了,从有钱的阔少爷变成穷小子,爹死了,丈人接走了家珍,他才真正认识到自己以前有多可恶,真是个乌龟王八蛋,都是自己胡来造成的,竟然为了赌博对自己怀有身孕的女人拳打脚踢,太不是人了,是个畜生。
家珍带着半岁的有庆回来了,日子过的苦,福贵心里高兴,一家人团聚了,为了去城里给娘看病买药,福贵被抓起来当了俘虏,两个月后回到家里,娘死了,风霞生了一场病不会说话了,家珍更苦跟着他没过一天好日子,日子过的更苦了,地里都挖得没什么可以挖出来了,饿的人直叫唤,炼钢时发现家珍生病了,医生查出来是软骨病好不了,她要强的性子总是停不下来,躺在床上时给全家缝衣服,她说下辈子还要给我当女人,我心疼她,跟我受了一辈子苦,我对不起她,风霞长大了出落的很漂亮像她娘,要是会说话说媒的都能踏破门槛,现在愁的我们为风霞的后半辈子操心,没人照顾她,风霞运气好遇到了偏头二喜,很会疼人,很照顾人,两人进出都是手拉手,感情很好,因为生孩子,风霞大出血死了。我亲眼看着自己的两个孩子死在同一家医院。想起我的风霞整天跟在我屁股后面干活形影不离,有庆不穿鞋咚咚的跑着多么懂事的孩子,好好的就没了,没过多久,家珍也死了。
家里就剩下二喜和风霞的儿子苦根,二喜疼孩子舍不得孩子受一点苦,干活都来回背着,记当爹又当娘,把对风霞的感情都寄托在苦根的身上,苦根3岁时,他爹干活中死了,苦跟就跟福贵生活在了农村,他很调皮,都直接喊我的名字,孩子为了羊变成牛懂事很,再累都干,福贵刚觉得他们爷孙两日子过的还不错时,苦根太饿了吃多了豆子死了,福贵实现了孙子的愿望,羊变成牛,买回来了一头老牛,跟他的年龄一样大,他过的很快乐,与他的牛相伴。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自己的年轻不懂事到看到亲人一个个的离自己而去,心里和身体上痛苦折磨,他明白了简单的生活才是美好,为了他们,要好好活下去。
余华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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