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她,是高一那年。
那年我14岁,分班后第一节课,老师让大家自我介绍,我这才知道她的名字。
“大家好,我叫杨梦溪,梦幻的梦,小溪的溪,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她的自我介绍内容简短但声音清脆,脸上洋溢着这个年龄段少女特有的温柔与恰到好处的羞涩。九月的阳光透过窗洒进教室,照在少女漂亮的马尾上,我竟分不清那满头青丝是黑色亦或是金色。
由于是按名字首字母先后顺序排的,轮到我时,班里大多数同学都介绍完了。只剩下几个和我一样字母Y或字母Z开头的同学,我有些紧张,匆匆介绍完就赶忙下台了,也没来得及观察她是否记住了我的名字。想来,是记不住的吧,毕竟我这么平凡,相貌也不出众,一副泯然众人的样子,她怎么会记得我呢?
自我介绍完,就是排座位,我希望老师可以把我和她排一起,我喜欢听她讲话的声音,喜欢清晨阳光打进教室,她脖子后面细细的绒毛,泛着光,好看极了。
为此我在心里一遍遍地念叨阿弥陀佛,太上老君,上帝耶和华,什么管用我念什么,但都无济于事。我被排在第五排左边靠窗位置,她则在第三排中间。我不禁有些失望,尽管我们之间直线距离不到5米,对我来说却是咫尺天涯。
也许我真诚的祈祷最终感动了上苍,又或许是冥冥中自有天意。
我那个同桌举手说自己近视300多度,坐这个位置看黑板有些吃力,希望可以调到前三排。老师便征求前面同学的意见,看有没有愿意换座位的,同学们左顾右盼,但大都沉默。只有她站起来对老师说:“老师,我不近视,让他坐我这里吧。”
我当然不会以为她是想和我坐一起才同意换座位的,我才没那么自恋,当然也没那个自信。她只是一如既往的善良罢了,像冬日的阳光,像春天的细雨,照耀大地,润物无声。我暗自窃喜,就这样,她成了我的同桌。
我是个有些内向的人,但得益于小时候爱看闲书,还爱听故事,各种奇淫巧计,稗官野史都能说道一二。每次语文课上老师讲完一篇课文,我总能在课本基础上延伸很远,久而久之身边的小伙伴们都来我这里聆听“百家讲坛”,我和她的关系也在这种谈笑风生中熟络了许多。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说话不多,偶尔有个眼神接触,也是转瞬即逝的样子。
相处久了才发现,她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高冷女神形象。她总是喜欢穿一袭红衣,不施粉黛,温柔可爱的外表下有一颗炽热的心。
有时候则像个好奇宝宝,对一些与课本内容无关的问题问东问西,势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不破楼兰终不还。没遇到她之前,我从没见过哪个女孩子有这么旺盛的求知欲和好奇心。
她喜欢文言文,她说文言文读起来言简意赅且骈骊对仗,音律工整,最重要的是,往往一个单字就可以表达出很多东西,比如当时的处境,比如作者的心情。不像现在许多的白话文,罗里吧嗦讲了一堆还看不明白作者想表达什么,读起来费劲还糟心。我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我们在语文课上玩骰子,看到一篇文言文中有个“数”字,便争着要比大小,她大度表示让我先来,结果我掷了个一二三,瘪十。
她眉开眼笑,露出两个小虎牙,可爱极了。因为笑的动静太大,被老师发现,老师走过来教训她,不要以为成绩好就可以…
她就低下头,装出一副受教的样子,可怜兮兮的,老师也就不忍心继续数落她了。我把骰子藏在手心,冲她做了个鬼脸,她就趁老师不注意又把偷笑还给了我。
结果老师走后她掷的也是瘪十…对笑之余,她说我要记下来,于是拿过我课本就写:戊子年丁巳月甲寅日,余与某人观…见一“数”字…一瘪十又一瘪十也。
教学楼外有颗梧桐树,有风过时,便传来沙沙的声音,知了的叫声透过层层枝叶洒了下来,激起地上滚滚热浪。我问她最喜欢什么歌,她回答说周杰伦的稻香。 我说我也喜欢,她便笑着问我最喜欢哪一句歌词。我看着她那如一汪秋水般的眸子,一字一顿的说——笑一个吧。
她便展颜一笑,如天边的红霞,那是我整个夏天最美好的回忆。
我于是攒了两个月的零花钱买了个最便宜的mp3,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放一遍稻香。
还记得 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
随着稻香 河流继续奔跑
微微笑 小时候的梦我知道
…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喜欢,但想来感觉是不会说谎的,和她相处的一年的确是我整个高中最快乐的一年。
美好的日子总是很短暂,好运气也有花光的一天,高二再次分班,我俩没被分在一起。
新的班主任排座位时奉行同性一桌,成绩相近的原则,美名其曰是为了我们更好的学习。新同桌是个胖子,就叫凯哥吧,凯哥个子不高但皮肤很白,笑起来很腼腆,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相处久了,我才发现这都是假象,凯哥原来是“老司机”。凯哥还有个女朋友,初中就认识了,一个乡的,算是青梅竹马吧。高中两人考进同一个学校,那感情自是不提。
男人的友谊总是建立的莫名其妙,三杯啤酒下肚,我便请教凯哥怎么才能像他一样追到女生。凯哥也不藏私,告诉我追女生无非两点,一是长期坚持,二是脸皮够厚,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两者我都没做到。
虽然不在一个班,但我还是经常在校园里见到她,有时是偶然碰见,有时则是我精心准备的邂逅。我们像往常一样有说有笑,她还是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喜欢周杰伦的歌。但我能感觉到,她只是把我当成一个朋友,她不会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看她笑,会轻扬唇角,看她皱眉,欲以身代劳。
岁月匆匆,我后来喜欢过很多姑娘,当我把她们紧紧抱在怀里的时候,她们会问我会不会记挂她们。我想当时我的回答是,会的,但是,我唯一没有忘记的,却是那个从来没有问过我的女孩。
不知不觉便高三了,学习成了主旋律,晚自习往往要到10点才能结束。父母突如其来的关心,老师满怀希冀的眼神都让我时刻提醒自己好好读书才是正事,其他的能放则放。
校园里梧桐叶子大把大把的落了,淡淡月色斜过窗,洒在堆满厚厚书本的桌上,被朗朗的读书声冲散,哗哗掉在地上,碎成无数凉风。
和她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但每一次同行,都能让我快乐很久。我也想过鼓起勇气表白,但仔细想想,都高三了,何必呢?为什么要用这件事影响她学习呢?万一被拒绝,我又该以怎么一个潇洒的背影默默收场呢?我没有答案。
人总是太过害怕失去珍贵的,害怕因为恋爱而吵架,因吵架而分手,因分手而无限期的失去。结果像悉心收藏的零食,因为舍不得吃,最后变质了。
高考结束那天,我提议去操场走走,一路上,我们都沉默无话。沉沉夜色勾勒出她美好的背影,浑圆的弧线深深刻进那个夏天。
凉风习习,姜黄的路灯一排排扫过她的胸前,她像个女朋友似的坐在我旁边。她的手离我的手只有0.01公分,可我始终说不出一个让她在四分之一柱香后爱上我的谎话。
“毕业后你想去哪个大学啊?”沉默了良久,我随口一问。
“武汉大学吧,听说那里的樱花很美。”她望着天上的半轮明月,缓缓问道,“那你呢?”
“我这个成绩,估计也就省内一所二本院校差不多了,跟你这个大学霸可没法比。”我讪讪的笑道。
“你就没什么想对我说的吗?”她望着我的眼睛,似乎希望我说些什么,我不禁有些心虚。
其实有的,只是不好意思讲。
半晌,她打趣道,“以后要是有了女朋友,一定要带给我见见啊,我给你把把关。”
我努了努嘴,想说什么却又咽了下去。她的好人卡不止塞进了我兜里,甚至还在我脸上刺了“善人”二字,眉宇间放一个“滚”字,后脑勺的头发给我剃成“我们要做一辈子好朋友喔”这样的字眼。
我多么想告诉她我喜欢你,想带你去看每年故宫的初雪,阿拉斯加的海岸线,我愿意与你两人独占一江秋,愿意与你郡亭枕上看潮头,铺着红地毯的礼堂,暮霭沉沉的原野,我都愿与你共享,我想象过和你一起生活,直到白发苍苍垂垂老矣,同枕共穴,至死不休。但那一天,我终究没有说出口。
后来,她如愿以偿去了武大,我则去了离家千里的另一所大学。
七年后的今天,我已经在这座灯火酒绿的城市定居下来,也找了一份足以养家糊口的工作。我不禁在想,是否真的有这么一个叫梦溪的女孩,我们没有牵过一次手,没有接过一次吻,甚至没有一次正式的告别,有的只是一个存在我记忆里的夏天。
腊月二十四,我放下手头的工作,独自一人来到阳台,雪已经停了,窗外却还是苍茫的一片白。街道上行人寥寥,家家户户都在打扫卫生,除旧迎新日,岁岁平安时。电视里正播放着祥和温暖的综艺节目,主持人和嘉宾有说有笑,表达着对新年到来的祝福。这时,手机铃声响起。
不要哭 让萤火虫带着你逃跑
乡间的歌谣 永远的依靠
回家吧 回到最初的美好
…
接过电话,是父亲打来的,快过年了,问我啥时候回去,我说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就坐火车回去,年三十肯定吃上团圆饭。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