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是一位英国现代文学史上多产的作家,他的小说充满机智与哲思,这本书也不例外。
一句话来说这是以英国画家高更为原型的小说,高更本人似乎是作家的朋友,因为这部作品两个人绝交了。但是小说是新的创造,绝对不是作家传记。只是他们的经历太相似,都做过股票经纪人,拥有幸福的家庭,在文明世界生活安然,有一天似乎被魔鬼附体,抛家弃子独自前往巴黎学习画画,在他的不惑之年。在巴黎忍受着贫穷病痛的折磨,直到脱离文明世界到了与世隔绝的美丽小岛大溪地,身心舒适,终于得其所哉,画出了惊人的作品,可惜最后染麻风病凄凉而死。
毛姆是人性观察的大师,他大学时候酷爱文学,却报了医学专业。这培养了他超然物外的精准的观察力,描写叙事不拖泥带水。对人性的揣摩也极尽客观之能事。很少说教,条分理析,丝丝入扣。又因功成名就收入不菲得以四处旅行,拥有世界公民的视角。看待人物总能技高一筹。
《月亮与六便士》最震撼人心的地方在于作者看透了世俗的枷锁,“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有极少数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世界传递给了他什么,他又想向世人传达什么,以怎样的介质。“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着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社会为存在下去所制定一套礼规全靠良心来监督执行,良心是哨岗,最后成了心灵的重负,我们如此倚重别人的评价,过分害怕舆论的指责,逼迫自己匍匐于权力和风俗习惯及制度的脚下。到最后我们为着自己的良心而骄傲,全然没有发现它已经被异化被奴化了。而小说中的斯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一个“异类”。他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天启也好,神的召唤也好,魔鬼附体也可以,总之他觉得对于社会他已经尽完了自己的义务,接下来的人生他选择自我放逐,他要去追求宇宙的真理和最高形式的美,来自原始的本能的美。
美似乎成了陈词滥调,但在斯特里克兰德这里它是唯一的存在。为此他抛家舍业成了世俗人眼中的罪人。可是难能可贵的是他终于摆脱了对这些评论的纠缠,他的达观超然物外不近人情冷酷使人厌烦也让人害怕,他回归了人的原始状态。在这文明世界里终于是容不下这样一位退化到了原生态的“真人”,不再注重外表,忍饥挨饿,旨在追求内心最高形式的神,捕捉宇宙的秘密,灵魂的影子。
在生活中这样的痴人,不通人情世故,愚顽爱冷嘲热讽暴脾气,自然是鲜有人爱。所以遇到的人都是一种劫难。肉眼凡胎,天才总是不那么容易被人接受。所有靠近他的人最后都被他的灵魂灼伤,甚至丧命。在这里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画家似乎总是“花心”,因为他只是在捕捉那瞬间的美,等捕捉到了,审美的过程完成了,对方尤其是女人是不能忍受自己被所爱的人抛弃的,除非有真正的艺术可以寄托。比如卡蜜儿,罗丹曾经的模特和情人。如果不是雕塑拯救了她,她不会被铭记,也许会在疯人院度过自己的一生。爱情需要打平手才能持久。爱情需要一个人付出极大的精力,需要体贴温柔和相互扶持。最不牢固的爱情就是“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处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真是太精辟的论述。这也是勃朗什(曾经照顾画家的一位友人之妻,后来爱上画家,然后被弃后自杀)的悲剧根源所在。云泥之别的恋爱,到时候焚毁的是自己。
生活有无数的面目和样子,这个世界是人的世界,也可以是与人无关的自我的宇宙。探索宇宙中那个真我需要灵魂和身体的双重历练,非有坚韧不拔之志不能达到圣殿。就像一个永远到达不了庙宇的香客,你会在朝圣之路停下自己的脚步吗?为了那虚无缥缈似乎永远也到达不了的终点?所以我觉得真正的艺术家是冒险家,是野心家,是一个纯粹的舍弃了各种世俗欲望的孤行僧,也许他是世人眼中怪胎让人厌倦的人,可是这一切都无损于他的伟大。
读完这本小说,我想我不仅是理解了爱情的另一种模样,理解了艺术对灵魂塑造和信仰的重要,更重要的是我也更加理解了梵高,他与高更不太一样,艺术家都是独特的天才。没有人比这个伟大天才更敏感更坎坷更天真也更善良,他的灵魂在震颤在发光在接受上帝的启示,这一切的一切真是太神奇了。
仰望星空,愿我们能触及美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