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乎上看到讨论,关于高中女生被姐夫故意下毒(剧毒百草枯,中毒者基本无解),病危住院,愤慨激动者有,阴阳怪气者有,居然还有说姐夫的做法也是有原因,从心理还是性格种种分析,总之就是事出有因。还有说媳妇一家条件比男的好,拿的这么做也是因为心理落差和压抑,还有的说,毕竟有孩子,后续考虑到孩子可能会选择谅解,这样可以轻判几年……
真的是觉得荒诞。
完全看不出这个案子有什么需要宽谅的地方,这不就是恶意的谋杀吗,典型的故意杀人吗?!
可怜十八岁的小姑娘做错啥了,一个花朵般的姑娘,去姐姐加看看孩子,就遭受这么残忍的伤害。而且从目前看,她既没和姐夫有吵架冲突,也没从姐夫那谋取利益(杀人犯比岳父家穷)
不管是处于嫉妒报复还是如广大网友猜测的冲着遗产,但从投毒者的行为来看,真的是主管性质特别恶劣:因为是把农药伪装成感冒药,事后还在半个月的时间里眼睁睁看着小姑娘深受毒药的折磨,从未有后悔、反省和自守的表现和行为,更从未有试图提醒、挽救的情节,完全不是什么激情犯罪或冲动犯罪,而是如一个冷血杀手一般冷静、冷酷。
女孩要死了,别犹豫,也给他死刑吧。
作为家里的姐姐,有人要是这么对我弟弟or妹妹,我真的是绝不能谅解——十几二十年的同胞情谊,难道还不如一个没有人性的衣冠禽兽吗?!
孩子更不是理由,因为有这种爹,真的怕把孩子教变态了。
ps:晚上偶然和妈妈提起这件案子,老太太义愤填膺:
还谅解?谅解个屁!有孩子怎么,自己带孩子不能过吗?再找个正常人不行吗?这样的对象留着干嘛,还不赶紧离了?还谅解,就该申请把他重判!他能杀别人,也能杀老婆!和这种人过日子,哪天不顺心,说不定就把你给弄死了!
忽然觉得妈妈才是GET到了重点,相比之下,感觉自己弱爆了。果然姜是老的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