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百年孤独》]
很多年以后,面对那本91年印刷出版的盗版《百年孤独》,陈自由君将会回想起,她独自挂在老舯高一2班教室后门走廊栏杆上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镇鳌山还不是用挖游泳池的土堆出来的土坡,背后还是荷枪实弹的军营,宿舍楼靠在山上,里面会举办清墩大会。她不是第一次读完《百年孤独》,却在不久前刚刚写出对它的第一篇评论,里面充斥着揪着床单的雷梅苔丝和铺满大丽花的天空。她挂在栏杆上,微凉的风透过黑色套头衫纤维里的孔洞吹进皮肤里,但天空没有金龟子和大丽花,她手里也没有粗麻布的床单。没有法器的她不能像雷梅苔丝一样飘浮起来,只能挂在栏杆上,听身后的人抱怨她的衣服。
通常我在二刷三刷至N刷某本书的时候,喜欢的角色会发生变化。就好像我读第一遍《白鹿原》的时候我喜欢白嘉文,而对鹿兆鹏毫无感觉,读第二遍的时候却不可自拔地爱上了那个抛弃妻子,勾引弟妹,火山一样的渣男。可我再读多少遍《百年孤独》,不管是12岁读的还是22岁读,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基本没有占多少篇幅,却诡丽无比的雷梅苔丝。我16岁的时候羡慕她那种超脱的境界,现在依然如此。而我不论是16岁的时候穿着NF套头衫挂在走廊栏杆上吹冷风,还是换上雷梅苔丝同款麻袋,站在阳台上吹台风,依然飘不起来。
但我现在的生活至少向她靠近了,没有固定的吃饭时间,随着胃口进食,有时候半夜三点起来吃饭然后睡上一整天,过一整个月颠三倒四的生活。不过以前十几岁的我认为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随性自我,但当我二十多岁,真的和她一样活过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这种活法其实真的很有仪式感。就像她在强迫性规律起床后跑到浴室里慢条斯理地洗两小时澡,而我在强迫性规律进食后出门把微信步数刷到一万。马尔克斯不会告诉我雷梅苔丝在洗澡的时候究竟在思考什么,但我猜估计和我每天出门刷微信步数的时候想法是一样的:一片空白。
不过于她而言,就算在不洗澡的其他时候,可能她脑子里也不会有什么纠结迷乱,因为她本身就已经超脱。但于我这种依然沉浮于浊世者,能让脑子空白的时间并不多:我回家换上印着大丽花暗纹的麻袋一样的睡袍,暗叹自己今天依然碌碌无为;我打开电脑刷新邮箱,今天学校依然没给我发CAS;我听网易给我推送的歌,依然会产生各种匪夷所思的联想;我写一个蠢蠢的小程序,编译器依然不停给我报bug。今天晚上在狂风中我的裙子被吹得胖如一只钟罩,某一瞬间感觉我自己就要飞到那个满是挟裹着尘土的水珠子的台风天里头去了,但下一刻我意识到我今天又吞了超量的卡路里,于是胖如两百斤大橘的我重重坠落在水坑里,被尘世的嘲讽劈头盖脸甩了一脸。
就像是家族中最后那个长了一条猪尾巴的奥雷良诺,生活就是那群无处不在的蚂蚁,把我啃成一张皮。但我体内至少还奔腾着阿玛兰塔·乌苏拉的热血,和倒数第二个奥雷良诺的彻悟。
第一个我被绑在树上,最后一个我正在被蚂蚁吃掉。
我竟然还能写得出以上这些文字,看来我被野火烧尽的人文素养春风吹又生了。
来自一个从来写评论角度都无比清奇的 陈自由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