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这样一种状态,可以喝啤酒撸串儿,不顾形象的大笑,百无禁忌的侃大山。甚至走在人群中,被烟火气包围,很接地气,迎面跑来一只大狗我也喜欢它的认真。生活的温暖很有质感,一张小桌子,一群人弹吉他唱歌,鼓掌大笑,一杯清水,一瞬间眼睛会发光,面对面会心一笑说“对,就是他!”好听的有些不可思议,有生命的态度。在无人的马路上想唱就唱,迫切的拥抱尘土飞扬,情非得已。在老巷子里穿来穿去,岁月斑驳的味道,不会担心迷路。看到拐角处的咖啡屋,兴奋地偷瞄,摸来摸去,很遗憾不能和老板做朋友。一件一字领的上衣,欢欣的试来试去,楼下超市的罐装啤酒,麻将桌上打不完的斗地主,公寓阿姨热情地要教我打麻将,趴在桌上醉着放声大哭的小女生,商店门口玩过家家的小女孩头戴粉纱,对,还载满一圈的花环。隔壁小时光的小青年告诉我:一直往前走,听说那里有山有水。多幸运,不纠结生活,每天都在擦肩和相遇,还要唱歌喝酒吃肉,继续故事啊,对,萍水相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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