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早晨,是被光叫醒的。
窗帘缝里漏进来的那一线亮光,比闹钟管用得多。我翻了个身,眯着眼睛往窗外看了看,心里一阵雀跃——天晴了。连续阴雨了一整周,每天早上推开窗都是灰蒙蒙的,空气里永远拧得出水,连心情也跟着发潮。今天终于不一样了,阳光明晃晃地铺在窗帘上,像一层薄薄的金箔。
难得可以睡懒觉的周六,配上这样的好天气,简直是双倍的幸福。我干脆拉大窗帘,让阳光整个儿涌进来,然后心安理得地窝在被子里赖了好一会儿。阳光落在被子上,晒得暖烘烘的,屋子里浮动的微尘在光柱里缓缓旋转,一切都慢了下来。
起床后把攒了一周的衣服都洗了,晾到阳台上。衣服在风里轻轻摆动,阳光把湿气一点一点抽走,那种“正在变干”的过程,看着就让人踏实。中午还出门去买了杯咖啡,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晒了会儿太阳。一周没见的阳光落在皮肤上,温温热热的,像一双干燥温暖的手。
下午的时候,天果然又阴了。三点多钟,雨点开始落下来,起初是疏疏的几滴,后来就密了。我坐在窗边,看着雨水重新爬上玻璃,心里却并不懊恼。
至少今天有一个完整的上午是晴的。阳光晒过了被子,晒干了衣服,也晒透了我这一周来潮湿的心情。哪怕只有半天的好天气,也足够把那些阴霾的日子照亮了。
雨又下起来了。但我不那么在意了。一个上午的阳光,已经存进了心里,够用好几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