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记起一个文章,大意是说到两个人,一个叫杜月笙,一个叫汪寿华。前一个名字大家都熟悉,所谓“流氓大亨”。后一个可能不大熟悉,他是中共早期领导人,领导了上海武装暴动。
这两个人的关系,是前一个杀了后一个。杜月笙在上海滩八面玲珑,黑白两道,国共两党,洋人国人都能说上话,帮过忙,甚至合作过。“四一二”政变,老蒋“清党”。杜月笙为了纳“投名状”,诱杀了汪寿华,换了一个“少将参议”。
时至今日,大家都知道杜月笙,却鲜有人知道汪寿华。为什么?因为杜月笙更符合世人对成功的定义,有钱,有名,甚至有权。虽然他走私鸦片,开办舞台,甚至揉乱国家金融。但是他比汪寿华在世人看了更加光鲜亮丽。时代变了,朝代换了,人心还是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