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全集是我今年4-5月计划要读的系列书,该系列书一共10册。我计划,每一册书至少要产生一次书评,今天是第一册《血字的研究》,上周读完本周写完要书评。
首先,我完全没有看过任何实体书类的推理小说,而且我对于福尔摩斯这个人有实体化印象的是通过《大侦探福尔摩斯》这部电影产生的。所以,我所有的剧情在大脑中的还原实体,都是小罗伯特•托尼(手动滑稽),其它人都是模糊的剪影。
约翰•华生,作为作为该书的第一视角,将故事娓娓道来。这么重要的角色,我得给他不一样的剪影,于是我就是华生咯(代入感就有了(๑•̀ㅂ•́)و✧)。
《血字的研究》是我的一篇回忆录形成的故事,本人作为一个军医,毕业于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参加过英阿战争,后受伤(在阿富汗肩骨被子弹击碎)回国养伤,每天不干活还可以领钱(十一先令+六便士),我算了下按照现在汇率大概6.3块钱(1英镑等于20先令,1先令等于12便士,一英镑现在约合人民币10.4504元,所以约合人民币6.27元,emm...(ノ=Д=)ノ┻━┻)好吧,那时候应该很值钱。
可是呢,这些钱不足以支撑华生华天酒地,哦不,抱歉,由于受伤了,不能花天酒地。反正就是钱不够了,华生终于知道这种无聊的日子不能写太多在回忆录里面,于是终于可以理所应当的找基友合租去了。(ಡωಡ)
通过一系列的,,,一个人的介绍,华生找到了其将来一生的基友,也在寻找合租伙伴。我们都知道,故事的主人公是福尔摩斯,但是我却更喜欢研究华生这个人。
当华生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的时候,福尔摩斯直接问其刚从阿富汗回来吧??你怎么知道的?华生很惊讶,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观察术(。ò ∀ ó。)。也亏了华生是个140年前的博士加军医,没有学会新时代的吐槽大法。如果我长期呆在福尔摩斯旁边,我一定会变成一个欢乐的杠精加吐槽星人。可是,我华生不会,即使在回忆录里面。“非常感谢你能让我认识他,有道是‘研究人类要从认识人开始’嘛!”,我搓着手大声的说。
经过我多日观察,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如下清单:
1、文学知识:零分
2、哲学知识:零分
3、天文知识:零分
4、政治学知识:粗浅了解
4、化学、地质学、解剖学等很牛逼
5、案件背的很熟
6、小提琴拉的不错
7、单棍行家、拳击高手和击剑高手
8、略
一条一条写完以后,我失望地把这张纸扔进壁炉里。
这家伙居然不知道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构成,白天不小心发现了这个事实。我辩道:“但那可是关于太阳系的问题啊!”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福尔摩斯有些不耐烦的打断我。
如果没有跌宕的剧情,华生终究会对这位室友失去兴趣。不过,恰好这是一本小说,故事终究还是来了。ԅ(¯ㅂ¯ԅ)
序:在风雨交加的深夜,一个阴森幽暗的空宅里,一具龇牙咧嘴、面目狰狞的死尸直挺挺地躺在地上。他身边的墙上写着两个血字——“复仇”,到底谁与死者有着血海深仇呢?福尔摩斯与凶手展开了机智的周旋……
福尔摩斯的两个同行,官方侦探,对于一个棘手的案件无可奈何,找到了福尔摩斯,希望他能给些启发。
当然,福尔摩斯,这个职业不明的侦探利用他引以为傲的观察术,总是可以足不出户的为他的顾客解决问题。不过这次信息太少,福尔摩斯表示需要看看现场。同理,华生对这个需要福尔摩斯出宅窝的案件产生了兴趣,隧一同前往。
案发现场在一座空宅,死者丑陋(强调一下)、全身无伤,身上有一枚女士戒指,空室内有血迹,在墙角烛台处有用血写的字,译者给我们翻译为“拉契”,其中一个侦探同行还认为这是某个人的姓(我敢跟你们打睹,等到结案时,一定有一个名叫‘RACHEL’的女人掺和在里面,姜还是老的辣),受到了我福尔摩斯无情的嘲讽:雷斯瑞德先生,我提醒你一句,‘拉契’在德文中是报仇的意思,不要把精力放在拉契儿小姐那儿了。
然而,福尔摩斯通过他一系列的观察(略)给出死者死于毒杀,凶手是男的,三十多岁,六英尺多一点,并且脚也不大。他穿了双粗皮方头鞋子,抽着印度烟。他和死者曾同乘一辆四轮车过来,拉车的那匹马所配戴的蹄铁只有右前蹄那一个是新的。这个凶手肤色发红,右手指甲相对长一点。(what?)但是,就是不告诉你为啥得出这个结论,在我华生软磨硬泡的why下,福尔摩斯给出了一些推理细节。但是,福尔摩斯每每在关键时候又表示,全告诉你就没得意思了。emm...看来又要我用博士的修养称赞你两句才说么?华生:不会的,你把侦探术提高到如此科学精准的地步,简直快成了它的奠基人了。
我的伙伴听到我的这番赞美高兴得满脸通红——每当他得到别人对他侦探术的肯定,总是像少女那样表现得不自在。他又情不自禁地告诉我:@#$%&(偷笑)
当天,福尔摩斯瞒着同行以我的名义发布戒指寻物启事,企图引来凶手或凶手同党,不料福尔摩斯跟丢引来的人。与此同时,当日,报纸大肆报道凶案,各种政治、宗教动机论铺天盖地。报道说:引发这一悲剧的原因是:政府权力软弱已使民心混乱,云云,略。
就在同行侦探格莱森追踪死者住所信息时,福尔摩斯偷偷的让十几个乞丐小孩帮他找他猜测的马车和马夫,顺带去听了个小提琴音乐会。(科科,这就是主角光环)
次日,同行来炫耀自己的调查结果,福尔摩斯随性的商业吹捧。而后,同行侦探雷斯瑞德追踪死者秘书的时候,发现死者秘书也被杀了。现场留下了两个药丸(介个是凶器),一系列对话之后,福尔摩斯声称自己知道凶手了,并且就是不告诉你们线索,就在两位侦探同行气的满脸通红的时候,外面有人敲门,进来一个流浪儿——小韦金斯。
韦金斯行了个礼说:“先生,马车已经来了,就停在下边。”
“好孩子。”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们苏格兰场为什么不用这种手铐呢?你们看,这多好用,一碰就带上了。”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副锃亮的手铐。
雷斯瑞德气愤地说:“只要我们能抓住人,用什么手铐还不是一样?”
“哈哈哈,韦金斯,最好让马车夫来帮我搬箱子。”他一边微笑一边说。
我完全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照他这么折腾来看,简直像是要旅行了。他可从没有提到过。福尔摩斯正在系皮箱上的皮带时,马车夫进来了。
“车夫,请你帮我把这个搬上车吧!”福尔摩斯头也没回地说。
那个车夫好像并不乐意,刚伸出两只手要搬箱子时,突然只听手铐一声响,福尔摩斯猛然跳了起来。
“先生们,这就是杀死德雷伯和斯坦格森的凶手——杰弗逊·侯坡先生。”他神气地说。
此时,凶手是懵逼的,我是懵逼的,格莱森也是懵逼的,雷斯瑞德也是懵逼的,读者我也是懵逼的,简称:五懵逼。(⊙o⊙)!
凶手最先反应过来了,然后他拼命挣脱福尔摩斯,冲向窗户。陡然间,噼哩啪啦,玻璃被撞得粉碎,他要强行逃出去。葛莱森、雷斯瑞德和福尔摩斯几乎同时冲了过去,一把把那个凶犯揪了过来。这个人非常勇猛,我们四个都有点制不服他。面对这样凶悍的对手,最后我们不得不用绳子把他的手脚都捆起来,这才喘了口气。
“真是个无比神奇的故事!不过现在该收场了。先生们,如果你们现在仍有问题,那么就请随便提吧,我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福尔摩斯喘着气大声说。
这个案子没什么复杂的设计,毕竟没有此案没有出现福尔摩斯的最大的死对头莫里亚蒂教授。而凶手杀人动机是一场情仇杀,追踪了死者两人十几年,在了解事情起因后,在我描述案发现场时就是我为啥强调死者丑陋的原因,其实他在原著里面也是真滴丑。
我惊奇地问:“它简单吗?”
“是的,它只能用简单形容了。”福尔摩斯看到我疑惑的样子笑着说:“我没有经过什么周折,仅凭平常推理,就将罪犯绳之以法了,你说它不简单吗?”
emm...给你一个眼神(눈_눈)
“我并不希望你能听懂多少,不过,让我试着再给你解释解释。绝大多数人都有这种能力,如果你把事实的经过告诉他,他就能推测出结果。因为只要把事实放在一起,通过人的大脑进行分析、推理,得出结论并不难。但是,也有少数人,只要你把结果告诉他,他就能通过联想分析,把产生结果的每一个步骤告诉你,这就是‘回溯推理’的方法。”
我忽然醒悟。(我华生不是我(ノ=Д=)ノ┻━┻)
“真是棒极了,你应该把你的推断公布于众,让人们体会到你的神奇侦探术。如果你忙,我给你发表。”我兴奋地说了这么一大堆。(⁄ ⁄•⁄ω⁄•⁄ ⁄)
“你想有这个必要吗?你先看看这份报纸。”福尔摩斯说着递过一张报纸。我接过报纸一看,是《回声报》。
报上内容是:
侯坡的突然死亡,使人们失去了关于此案的很多谈资。侯坡是杀死德雷伯和斯坦格森的嫌疑犯。据局内人员透露,这是一件蓄谋已久的桃色案件。至于这个案件的内幕详情,经研究决定暂不公布。调查表明:两位被害者是摩门教徒,而侯坡并不是,但也是来自盐湖城。这个案件本身与普通凶杀案并无异处,但仍可彰显警探破案之神速,并对一些异域入境者发出警示:异域负案者应当在本国本地解决刑案为宜,最好不要潜入英伦。这个案件的侦破归功于葛莱森和雷斯瑞德两位侦探,他们办事之干练、机警,刑侦能力之杰出可谓家喻户晓。据了解,凶手是在福尔摩斯家中被抓获的,福尔摩斯是一名私人侦探,其侦探术颇有功底,并深受两位警探之教益。这两位功臣——葛莱森和雷斯瑞德会得到相当之嘉奖,以表彰其功绩。
“我不早就跟你说过了吗?我对血字的研究肯定会给他们增加荣誉的。”福尔摩斯笑着说。
“不过,没关系的。我会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全部告诉世人的。现在案子了结了,你也应该知足了。”我坚定地说。(加我一个(≧Д≦)ノ)
好了,第一册福尔摩斯探案基本就这些内容了,凶手强迫和第一个死者用选药的方式赌生死,凶手活,死者死得其所;第二个拒绝玩这个,被凶手捅死🤪。第一册福尔摩斯探案大部分是了解福尔摩斯和华生这两个人的相遇相知即可,案件故事让我们了解到福尔摩斯探案的风格很快、很爽,可以继续读下去咯,这就够了吧。emm...(ノ=Д=)ノ┻━┻
finally,真相只有一个,读者终究知晓,让我们拭目以待。٩( 'ω' )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