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究还是学会了世俗地喜欢一个人

愿望成真是句美好的套话,成真自然美好,但愿望有保质期。

我在二十四岁的这一年实现了我十四岁的愿望。十四岁那年,我想要跟这样一个男生在一起:他应当短发,大眼睛长睫毛,肤色要深,个头要高,一双手要能包住我的手,瘦,肌肉的力量却也不可小觑,然后,是个学霸。

这很显然是根据一位具体的人士描摹的,这位人士今年十月份摆酒,前不久刚在朋友圈po了婚纱照。而我从未想过要和他在一起,青春岁月里大抵是苦逼又矫情的暗恋。

这个愿望横跨了十年,等到王先生出现的时候,我已经忘记这个自己许过的愿,猛然间发现,他跟我少女时代心中的理想型那么近,他的语气,态度,一些习惯性的小动作都是我十年前喜欢的那一款,如果倒退个五年十年,说不定那点少女的心思,就会为他而动。

他比初中时候的那一位还要高出3厘米,瘦却能毫不费力地把我公主抱起来回走,眉眼间的线条分明而不锋利,最适合从侧面看,他不胜酒力的时候唇色很好看,睫毛闭合靠在我身边的时候安静又温和,他从北航毕业,是我的上司,工位就在我的旁边。

我说,哎,你想看我十年前什么样吗。

他说好啊。

我翻出当年被同学偷拍的照片,他看了一眼说,这不是小男孩吗。

我偷笑,所以我能长成现在这样多不容易,你得珍惜。

可是啊,现在是十年后。成长给我带来了一张完全认不出的脸,让我实现了十年前的愿望,但十年后我要关心茶米油盐,要盘算他的北京户口值不值当,要考虑他的事业天花板到底有多高,要逼问他保大保小,要担忧他的家庭背景是否重男轻女,而十年前我可能会为之动心的一些细节,在十年后却再无法激起任何内心波澜。

我的愿望就这样成为碎片,她们管这叫完整,我却只想牵着王先生,从十年前那个我的面前走过。

——你看,这就是你的未来,平淡又世俗,但是,你希望的东西,都会以你喜欢的方式来到你的身边,即使你早已忘了那曾是你的愿望,即使你不会记得你曾经喜欢过这样的男孩,即使那实现的愿望身披满是烟火气息的外装。

曾经我管那叫妥协,但我现在拒绝定义。

至少,它们已经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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