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朋友那儿听说了初恋女友的近况,心血来潮去看了一下她的微博,发现清明节时有更新:
翻出高中时的情书,看完以后哭了。不管结局如何,我想高中时候的他是真的喜欢我吧。终于下定决心烧了,祭奠最美好的初恋和死去的爱情。从此,一心做好别人的妻子。
照片拍的是一堆被烧毁的信纸。
我盯着电脑愣了好久,青涩的回忆像泉水一样涌出。
我写过三回情书,她是第一个收到我情书的人,我给她写的情书也是最炽烈、最单纯的。她是我的同班同学,但我们一直没什么交集。她的成绩经常排名全校第一,清高骄傲,而我浑浑噩噩,得过且过,郁郁寡欢。
我不知道是怎么喜欢上她的,也许只是因为一次偶然的闲聊,也许只是因为她递给我的那颗好吃的话梅糖。我曾看过一句话:“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我最原始的感觉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后来我疯狂地写起了情书,一个月一封,偷偷塞到我们班级的信箱里。我遍寻古今中外各路名家所写的情诗,聂鲁达的啊,拜伦的啊,王小波的啊。每次写信、寄信的时候,我都觉得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特别美好。就这样,持续了整个高三。
每周六晚上,我会在台灯下小心翼翼、一字一句、认认真真地将情书写在精心挑选的信纸上,然后偷偷地想着她收到信后的神情。
于最初的我而言,爱情更像一种神圣的仪式。我以为这是一个秘密。高考后出成绩那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喂”了半天没声音正要挂。
对方说:“我一直知道是你。”
我一惊:“是你?”
“你要去哪所学校?”
我说:“本地的×大。”
那边沉默了一会儿,说:“谢谢你的信。其实你很不错的,我也没有你想得那么好,而且我已经报了外地的×大。”
我笑笑,说:“挺好,你本来就很优秀。”
“所以……”那边显得欲言又止。
“我知道,我没有多想什么。”我说。
“还是,谢谢。”她说完就挂了。
当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自己就已经失恋了。没有告白、牵手、拥抱……统统没有,而我却觉得爱了好久,好像我从一出生起就爱着这个没有太多交集的人。
在写给她的那么多的情书里,我印象最深刻的始终是聂鲁达的那句:“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绝望而骄傲。
在日本第一年的平安夜,我打开邮箱发现了一封信:
孙开心
你好!我其实不太认识你,你也肯定不认识我,只不过那天学校组织户外活动,你站在鸽子群中,穿着我喜欢的白衬衫,随风摆动,鸽子飞舞,逆光的背影,只为这一刻的心动。我想说:“写这封信的时候,我是喜欢你的。”祝你平安夜快乐!
我站在邮箱前读了一遍又一遍,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曾经收到我情书的姑娘所说的那句“谢谢”,并非只是敷衍。我也想好好对这个人说一声“谢谢”,可惜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她是谁。
生命中,我们会遇到那么多令自己心动的人,能抓住的少之又少,有时候觉得是爱吧,有时候又觉得只是单纯地欣赏。
情书的存在比起倾慕本身,更加像一种自恋,自恋那个多情又忧郁的深夜,清澈而激动的青春悸动。有人说:“爱最终只能被认为是一种无法得到回应的东西,是一种倾慕——看到爱情得到回报的希望越渺茫,欲望就越强烈。”
阿兰·德波顿在《爱情笔记》里说:“情书是爱的刺青,刺在回忆深处的心动瞬间。”
如果我真的爱过你,我就不会忘记,当然,我还是得不动声色地走下去,说:“这天气真好,风又轻柔。”还能在斜阳里疲倦地微笑着说:“人生真平凡,没有什么波折和忧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