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就像一颗红色石头——评《斯通纳》

Stoner,我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心想:哇,石头侠。

读完全书过后,我发现,Stoner还真可能是一位石头侠。


Stoner,中文名为斯通纳,从小就是一个任劳任怨的农场少年,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就在他十九岁那年,命运的第一道光出现了——他的父母决心将他送进密苏里大学农学院。他忸怩着不想去,他的父亲却十分坚持,母亲也赞同。就这样,他从乡下来到哥伦比亚,开始了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活。如果就这样下去,他会学成农业的手艺,毕业后回到家里的农场帮忙。


可是,大学二年级时,他命运的第二道光出现了——斯隆教授的英国文学概论课。


原本他与其他不得不来修这门课的同学一样,既完成作业、也虚度时光。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却降临人间,穿越三百年与这位Stoner对话,不知是幸或不幸,他听到了。


晚秋时节细细的寒冷刺进他的衣服。他看了看四周,打量着树木光秃秃、疙疙瘩瘩的枝条,全都蜷曲着、扭扭歪歪地冲着苍白的天空。学生们匆匆穿过校园向各自的课堂走去,不时碰擦下他;斯通纳听着他们的咕哝声和鞋跟踩在石头路上发出的磕碰声,看着他们的脸蛋,都被冷气冻得红扑扑的,弯着身子抵御着一股微风。他好奇地看着他们,好像以前没见过这些同学,好像自己离他们很远又很近。当他匆匆赶上下节课时,始终保持着这种感觉,保持到他的土壤化学教授把那堂课上完,背景音却是背诵写在笔记本上的东西时发出的嗡嗡声,那些东西他曾历经辛苦记住,现在自己都感到陌生了。


如果你的脑海里此时冒出相似的场景,不知是幸或不幸,你找到了自己真正热爱的事。


这位看起来傻傻呆呆的乡下小伙,却第一次主宰自己的人生,就此走上了文学学术的道路。当他父母远道而来参加他的毕业典礼时,他不知该如何解释,他只是说他不走了,要继续拿到硕士学位。他的父母很难理解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他不回农场了,甚至隐隐感觉到他永远不会回农场了。父亲理解他继续读书一定有他的理由,母亲深情而沉默,他们缓慢地离开,风尘仆仆地返回。


一战结束,而斯通纳要接任斯隆来教授英国文学概论课的时候,他命运的第三道光出现了——高挑纤细的伊迪丝,他一生的伴侣。


初见时,伊迪丝像一道闪电,霎那间划过斯通纳沉闷的人生。他们很快坠入爱河,又很快走进婚姻。

然而就在蜜月还不到一周时,伊迪丝已经变成天边的最后一线晚霞,引导着斯通纳走进无穷无尽的黑暗。伊迪丝相当厌恶斯通纳的碰触,并且在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千方百计地回避。而当他们提前结束蜜月,回到斯通纳的公寓后,伊迪丝的歇斯底里和神经质便开始展露无疑。斯通纳试过挽救这段婚姻,但不到一年他已经知道婚姻宣告死亡,他知道伊迪丝根本不爱他。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一直维持到斯通纳离世,而这几十年间,他们一直在开展精神战争——伊迪丝心血来潮时便要夺取斯通纳精神中的某样东西,而斯通纳用沉默和婚外情相对。

与其说伊迪丝不爱他,倒不如说伊迪丝不只是不爱他,她只是一个不懂爱也没有爱的旧式淑女罢了。保守落后的家庭教育和激荡的时代培养了伊迪丝这样一个人物——一个找不到精神寄托的人,一个必须结婚生子的人,一个“无意义”的人。


而斯通纳,她的丈夫,一辈子都在与“无意义”做对抗。


他在文学的殿堂前孜孜不倦,出版了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学术著作,使他一下晋升具有终身教职的助理教授;他努力地爱着女儿格雷斯,尽管格雷斯的母亲却无动于衷;他整理出一间书房,那是属于他的精神空间,他在那里思考、写作、请学生讨论、陪伴格雷斯;他兢兢业业地备课,受到学生的欢迎;他不顾即将升为系主任的劳曼克思的意见,执意使劳曼克思带的博士生期末不合格,并不让其通过博士资格答辩,因为他不能允许像这位博士生一样——连最基础的文学知识都不熟悉、甚至撒谎来掩盖自己对待课业的不认真——的人,获得博士学位,进入大学这个给他这样的人的庇护所......

当然,他所做的对抗中,最轰轰烈烈的一件便是与助教凯瑟琳的婚外情。仅以书的内容讨论,凯瑟琳是斯通纳灵与肉完美融合的伴侣,他从凯瑟琳身上学会了爱情,也拥有了爱情。爱让他找到自我,也让他找到对抗“无意义”的武器。这段恋情终究是结束了,这点爱却永远留在他心间。

此后他的人生再没有什么波澜,甚至读大学的女儿未婚先孕,他也可以冷静地对待。格雷斯嫁给一个不爱的男人,然后几乎头也不回地离开这个使她受尽折磨的家庭,她的新婚丈夫在太平洋的战争中牺牲后,她的生活愈发显得惬意与平静了。斯通纳去世之前,格雷斯来看望了,又匆匆走了,伊迪丝只是碎碎地唠叨,他们的女儿怎么就会成了这样。


一种愉悦感油然而生,好像起于一丝夏季的微风。

斯通纳翻阅着自己的那本书,就跌进房间的永寂之中。


小说一开头就这样概括他的一生:

威廉 斯通纳是1910年进的密苏里大学,那年他十九岁。求学八个春秋后,正当第一次世界大战拼杀犹酣的时候,他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拿到母校的助教职位,此后就在这所大学教书,直到1956年死去。他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他死后,几位同事向学校图书馆捐赠了一部中世纪的文献手稿,权当对他的纪念。这部书稿也许还能从珍稀古籍典藏库里找到,书上写了段题记:“敬赠密苏里大学图书馆,以缅怀英文系的威廉 斯通纳。诸位同仁谨记。”


Stoner,这个石头侠,度过了平庸甚至失败的一生,却活出了严肃与崇高。


在遍地是空心人的年代,他是一个实心人;在玩世不恭的年代,他找到自我,并坚定不移;在“上帝已死”的年代,他从来没有放弃对生命的叩问。

斯通纳的道德并不高尚,甚至有些瑕疵;他的经历也不励志,甚至可以拿来当反面教材。一切的一切,都起源于来自三百年前莎士比亚的声音,斯通纳从一丝缝隙中窥见了文学殿堂,便找到了自我,永葆心中的某种纯真。


二十世纪,是资本主义工业文明高度发展的世纪,是残酷战争的世纪,是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世纪,是消解崇高、迷茫虚无的世纪。正是在众多类似于卡夫卡的K先生这样的文学形象中,斯通纳,这个石头侠被湮没了。一部现实主义的传记式小说,在这个世纪注定默默无闻,却也更加突显其独树一帜。

而现在的时代,一方面有更加充裕的物质和精神资源,可以支持着我们去追寻“自我”和“意义”;另一方面,资本的浪潮挟着消费主义和文化工业席卷全球,电视电影和网络视频的声音充塞我们的耳朵,巨幅广告和精致商品遮蔽我们的眼睛,还有多少人,能听见四百年前莎士比亚的声音呢?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每年的这个季节,

黄叶或尽脱,或只剩三三两两,

挂在冷得瑟瑟抖颤的枯枝上,

荒废的歌坛,甜美的鸟儿曾在那里欢唱。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这种时日的暮光,

日落后渐渐消失在西方;

黑夜,死的化身,慢慢把它赶开,

在安息中笼住万物。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那火光的闪耀,

在他青春的灰烬中奄奄一息,

在惨淡灵床上早晚要断魂,

被滋养过它的烈焰销毁。

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

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



你,听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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