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那些你喜爱、能够带给你喜悦的事。如果不知道哪些事会带给你喜悦,就问:“我的喜悦是什么?”当你找到,并对这个答案、对这喜悦做出承诺,吸引力法则将会大量吸引让你感觉喜悦的人、事、物、情境和机会,并渗到你的生命中去,因为你散发出来的就是喜悦。——对强奸犯而言,强奸女性就是他们喜爱且能够带给他们喜悦的事;对不贞洁的妻子而言,婚外情就是她们喜爱且能够带给他们喜悦的事;对于网瘾青少年而言,沉溺于网络游戏就是他们喜爱且能够带给他们喜悦的事;对手淫患者而言,不断手淫就是他们喜爱且能够带给他们喜悦的事;对吸毒人士而言,吸毒就是他们喜爱且能够带给他们喜悦的事······这种种事情确实可以给人们带来喜悦,但真的可以去做吗?我们应该去做那些善的事情、能够给人们带来真正利益的事,并且以此为乐。以上这些人的确也能散发出喜悦,但只会吸引来痛苦、不幸和灾难,怎么能吸引让人感觉喜悦的人、事、物、情境和机会呢?更何况还是大量。如果有一个人不知道哪些事会带给他喜悦,然后自问:“我的喜悦是什么?”,接着他找到答案“强奸使我喜悦”,再接着在实施强奸时散发出喜悦,这样做只会吸引来监狱以及其中恶劣的景象,还有人们的唾骂和指责。也就是说会吸引来让他感觉糟糕透顶的人、事、物、情境和机会。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如果那人真的犯了这些,渗透到他生命中的只会是痛苦和不幸。
(杰克·坎费尔德)我花了很多年才了解到这一点,因为我一直在这样的想法下长大——有些事是我应该做的,如果我没做的话,上帝会不高兴。当我真正了解到,生命的首要目的就是去感觉、体验喜悦之后,我就只做那些会带给我喜悦的事。我有一句口头禅:“如果觉得无趣,那就别去做!” ——生命的首要目的根本不是去感觉、体验喜悦!对小乘行者而言,生命的首要目的是脱离轮回;对大乘菩萨而言,生命的首要目的是上求菩提,下化众生。前文已经说到只做那些会带给自己喜悦的事是不行的,布施放生未必是会带给我们喜悦的事,但因为它们可以利益众生,也可以使自己增加福德,还是应该去做。对那些因为迷惑颠倒而造作恶业的人而言,应该勤修四力忏悔法,忏悔对他们而言可能无趣,但为了清净罪业还是应该去修,如果再去做那些让他们觉得有趣的恶事,岂不更添罪业?对于身处于三界火灾的众生而言,修习佛法可能会让他们觉得无趣,但佛法可以使人得到解脱,永离苦恼,所以还是应该努力修学,如果只做让人觉得有趣的事如玩网络游戏,只会使人更加迷惑,一直沉沦。
(约翰·海格林博士)因此,内在的喜悦其实就是成功的燃料。——喜悦可以分为很多种,有的人的喜悦是从发展自己的特长爱好得来的,有的人的喜悦是从享受五欲中得来的。前面一种喜悦会促使这些人不断提高,然后把特长爱好发展为职业,并最终获得成功;后面一种喜悦会使人对五欲生起贪著之心,不思进取,渐渐堕落,最终走向失败。那些沉溺于酒精、毒品之中不能自拔的人内在也有喜悦呀,这种喜悦难道也是促使他们成功的燃料吗?
现在就快乐起来吧,现在就去感觉美好。这是你惟一该做的事。如果你读这本书只了解到这一点,那你就已经得到这个秘密中最重要的部分了。——《修心八颂》的作者朗日塘巴尊者整天都黑沉着脸,被称为“黑脸朗日塘巴”。有弟子劝他不要总是这样,尊者说:“想到轮回中的痛苦,三界之内没有一个安乐之地,没有一个欢喜之处,我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华智仁波切曾说:“如果要观想修轮回痛苦,应该像朗日塘巴那样,时时刻刻观想轮回过患,从内心深处生起对轮回的无比厌离。”三界如火宅,即使感觉美好,也无法出离火宅,如果不好好修行,等到火势蔓延,烧到自己,哪里还快乐得起来?怎么能说我们惟一该做的事就是感觉美好呢?如果这就是这个秘密中最重要的部分,那就说明整个秘密根本没有什么重要的。修十善业道难道不比感觉美好重要吗?修三十七道品难道不比感觉美好重要吗?修六波罗蜜难道不比感觉美好重要吗?
(鲍勃·普克特)如果你可以在心中见到它,你最终也将会拥有它。——有些男屌丝闭上眼睛就能见到自己心仪的女神,可他们哪里能拥有她们?有些淫欲炽盛之人闭上眼睛就能见到AV女优,可他们哪里能拥有她们呢?
如果能在心中想着你所要的,并且让它成为你的主要思想,那么你就会把它带进你的人生。——简直是胡说八道!三岁小孩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迈克·杜利)这个法则可以归纳成一句包含三个简单词汇的短句:思想——变成——实物!(朗达·拜恩)借由这个最有力量的法则,你的思想变成生活中的实物。思想变成实物!不断地对自己这样说,让它渗透到你的意识和知觉里。——思想怎么可能变成实物呢?例如有人死了,我天天想他,难道就会变出一个他或者他就会死而复生吗?如果我想吃热狗,只要想一分钟,就会自动变出一个热狗或者别人就会送给我一个吗?这种邪说谬论理应彻底摒弃,怎么能让它渗透到意识和知觉里呢?怎么能对自己反复灌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