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时常有人调侃亦或自谦“人丑就要多读书”。这一说法似乎也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可。
因为大学学的是播音与主持艺术,身在艺术类院校,周遭的同学个个仪表堂堂或者美若天仙,如此一来可能不乏有人认为自身是没必要多读书的吧。因而读书到底有什么实际用处,这样的问题也就时常在耳边响起。
而关于这个问题,老实讲我一时半会儿还真是答不出来,因为这个问题背后的含义,说得更为直白一点就是:读书能当饭吃吗?好吧,读书不一定就能给你带来物质上的财富,即使能,也不会是立竿见影的,因为读书实在是一个安静的慢活计。那么这样一个“慢活计”又究竟有何乐趣所在呢?
我人生读的第一本书到底是什么书,已然不记得。但是对《唐诗三百首》的记忆却颇为深刻,倒不是因为后来理解的其诗歌造诣,那时年纪尚小并不能真正理解诗中的美。而是因为大人们总是会逼迫我在人前表演、背诵诗句,不但将一开始的勃勃兴致消磨殆尽,甚至让我对诗词都产生了一定的畏惧。可见读书的乐趣,并不在于能在人前展示和炫耀。
当然,也谢天谢地,上学之后还是因为虚荣心的唆使,倒始终也没丢掉阅读,后来竟也慢慢养成习惯并开始发现和体味其中乐趣。
虽是始终坚持阅读,但真正开始大量的读书,还是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从小接受的教育便是要“行万里路,读万卷书”;长大之后,受环境影响也时常叫嚣要“说走就走的旅行”。而那时候我已经在大一的时候利用平常的假期和寒暑假,从南到北游走了全国30余座城市,也是时常说走就走。旅行途中也会带上一两本书,但主要用于抵御在火车上的无聊时光,且时常还是会被窗外的景色所吸引或者被打扰,并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书中的字里行间去。而越往后也越发意识到—或许真如友人所说:如果不读书,行万里路也只是个邮差。
所以在大二的时候我开始静下来认真读书,一有闲暇就泡在图书馆,一年下来也读书数十近百册,涉猎范围也逐渐拓宽。这时候才意识到读书的真正乐趣---或许是除却其完全是属于你的个人时光,以及和书目作者那些优秀的灵魂交流获益颇丰外,读书让人自知无知才是最大的乐趣所在。
为什么自知无知还会是一种乐趣,甚至还是最大的乐趣呢?因为自知无知便会激起自己不断求知的欲望,而这种不断求知的欲望所带来的行动无疑是充实而美好的。而自知无知的人必然不会是固执和盛气凌人的,而谦逊的品性所衍生的便是能更好的和他人相处,最最重要的是能更好的和自己相处。当然这也不见得就是必然的事情,但是世间还有什么事能比好好的和自己相处更有乐趣的呢?
当然,一切都不会是绝对的。只是即便不谈古人所言的诸如: 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等劝学篇。一个人也总该有些属于自己、独自的时光,又或者“人丑就要多读书”的“丑”或许本就不单是指容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