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无事,便勾画笔作篇“罪己”的文章,来应付一下自己和旁人。
既然要罪己,那便挑点刺儿,写几条罪状:一罪为近日以来的上课状况,上课睡下课睡,回了宿舍还要睡,实是懒惰;二罪为分班以来的心态,什么都不在乎还像个什么样;三罪找不出来,便仿照古人的手笔,立个“莫需有”之罪。事不过三,就立此三罪来辩一番。
对于近来多次把困于课堂之上的行为,我认为实在是合情合理。我们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都说青年应该被给予充足的休息时间,可那高高在上的校领导却公然“背叛革命”减少我们“神圣的青年”的宝贵休息时间。所以此罪应判给它们,我实在是被冤枉的。
漏了个懒惰:懒惰是人的天性,想改变实是“非人力所能及”。
二罪心态问题,这条是合理的罪状,我认罪。我这心态的改变是没什么源头的,似乎是像野草一般自然生长出来,又自然死亡的。
本文之意不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