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事简介 “庚申(初七),太宗下制税令:‘从即日起有自残身体者,依法加重罪行,并且仍要交赋服兵役。’隋朝末年赋役繁重,人们往往自残身体,称之为‘福手’、‘福足’;到此时这种风气仍在存留,因此要加以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