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信上的内容这样写道:
七七,如他们所言,睡了十一年的我,已经醒了。我以为醒来会见到你,但你不在。君临说你每年都会来看我,不过时间不定。我等了三个月没等到你,所以我嘱咐医生你一来就把信交给你。君临跟我求婚了!我没答应,我坚信你一定会回来的,所以你回来我们才会结婚。你记住!没有伴娘,我是永远不会结婚,而你就是我唯一的伴娘。想你,望你早日归来。
我是坐在医院里的长凳上读完这封信。
理智告诉我:十一年的时光已经带走了所有,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你都应该放过,不应困住其中,不可自拔。可情感告诉我:你很想她们,你只能回味过往才能让你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最后理智战胜情感,我也写了一封信让她的主治医师交给她。
我这样写道:
亲爱的阿翔!得知你醒过来我真的很开心,不亚于很爱你的君临。我也很感谢君临,因为有他,你才能更快更健康地醒过来。至于你的婚礼,我想我是当不了你的伴娘了。我已不是你曾经记忆中的我了,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过得不好,相反我很好,不必担心。听我的,你应该立即、即刻办婚礼。君临是一个值得终身托付的好男人,多年对你不离不弃,一心一意、唯你不娶。我想就是他坚贞的爱感动了上帝。你必须给人家一个名分。最后,祝你一切安好。
那天我也回到了久违的家乡,应该说是在山上度过了白昼,我怕他们会找来,便当晚乘夜车赶回我所栖息的地方。我帮阿公阿婆扫墓,扫的很细致,像是多年不会回来一样。确实 ,五年十年之内我是不会回来了。
阿翔的醒来,于我而言就是困扰了多年的青春梦,终于散去。散到心底某个角落,这个角落为“过往”。 意义在于:不去想,不纠结。
二十八岁那年,我做了阿翔她对于人生的规划。我再次改了名字,叫程流浪。我辞掉了高薪的职业,选择了流浪。无家无牵挂的我,去那而言都是流浪。
时光匆匆,那年三十岁。两年的流浪无非就是看看世界。那两年我去过五颗星的风景名胜也去过穷乡僻壤的小村庄。当我看到那些美丽的地方被人们埋没,我会执笔加拍照把这些地方介绍给旅游公司。意外的是,我成了某个旅游公司的景点介绍人。于我而言,每周介绍一个景点,这种工作量我是非常愿意的。更可观的是还有酬劳,保证了我流浪远方的顺畅。
同年,我的英俊少年找回了我。那天夕阳西下,我站某个天桥上,低头看着流敞的溪水,虽然没有大海的浩瀚,却有着平缓、规律的流动。
当他敞亮地喊“七七”的时候,我知道是他。因为没有人会把我的名字念得如此悦耳。
我急促的回头,看见他像风一样朝我身边刮来。他依然那么英俊,眉宇间也透露着时间带来的成熟与自信。我为他开心,仅凭这点可以看出他很好,很成功。我很想跑过去,然后在半空中同他拥抱。但是我不配,我眼睑里藏的都是疲劳。
“七七,我终于找到你了。”他站在我面前,欣喜,激动的对我说道。
“先生!你认错人了,我不叫七七。我叫程流浪,”说完还从包里拿出身份证,增加说服力。没想到面对他,还能如此淡定自然,必须感谢多年来的历练。
“不,你就是。”他那坚定,炙热的眼神差点让我破功。
“先生,你真的认错人了。”
“高中时你还叫程静安!”
这时我已经知道,他可能知道事情的始末了,否则以他那么骄傲的性格怎么可能会回来找我。
我走,他跟随。
“七七,让我们用余生来弥补我们缺失的过去,好不好?”
我没回答心里却想:所逝去的那都是流逝的,谁也不能违抗。
他却跑到我身边强有力地抱住了我。该死的,我身体的每个部分眷恋着他怀中的温暖。
“对不起,是我没保护你,是我把你弄丢了。自从你离开,我没有一天不告诉自己,不能不想你,要忘记你。” 我能感觉他复杂情绪,他说这些话都是咽不成声。
“你走吧!我做的每件事都是我愿意,我情愿的。”
他不为所动,继续在大街上抱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