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退回年会中奖的公司和“诚信鸡蛋哥”




今天看到两则新闻,连在一起挺有意思。

员工年会中奖608万元,公司却要求退还!

浙江宁波某公司买了500多张彩票,在年会时发放给员工想让大家一起热闹热闹,烘托一下过年气氛。

没想到的是,一位员工的彩票竟然真的中了一等奖,奖金高达608万元! 这位被天使轻吻过的打工人真是够幸运的了,羡煞一众打工牛马啊!

然而,公司在得知此事后,要求员工退还这张彩票,并计划将奖金平分给所有参加年会的人。(是否真的会平分给所有参会的人,对此严重怀疑)

公司的这一“无理取闹”法律上肯定得不到支持的。公司在年会上将彩票赠送给员工个人,意味着公司和员工成立赠与合同,应当解释为公司将彩票对应的权利赠与了员工。因此,自员工领取彩票时起,权利已经转移。公司要取回彩票,或与所有参加年会者平分,缺乏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公司在年会上给员工发彩票,只要公司与员工就彩票赠与事宜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彩票作为一种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遵循占有即所有的原则。公司将彩票交付给员工后,彩票的所有权便发生转移,归员工所有。若彩票中奖,相应奖金自然也归员工。

公司要求员工退还中奖彩票,实则是想撤销赠与。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只有在彩票所有权未转移之前,或员工存在 “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等法定情形时,公司才能撤销该彩票的赠与合同。

但在此次事件中,公司在年会上给员工发彩票时并未附加任何义务,员工也不存在严重侵害公司权益的行为,且彩票已实际交付给员工。所以,从法律层面严丝合缝地来看,公司要求员工退还彩票的行为,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怎么会有这样的公司,怎么会有这样的老板? 即使没有这点法律知识,从最朴素的道德观念出发,送出去的东西再要回来,这种行为本身就违背了人们心中的基本准则。

公司在年会上将彩票作为礼物赠送给员工,本应是一种增进员工感情、提升团队凝聚力的暖心举动。

当员工幸运中奖后,公司却突然反悔,要求退还彩票,这无疑是对员工的极大不尊重。这一行为严重违背了诚信原则,破坏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信任基础,让员工们感到心寒。

原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但更离谱的是,有知情人士透露,其实彩票发员工手上时中奖号码已经公布了。发彩票前,公司老板还交代财务人员先核对彩票是否中奖,确认没中奖后再下发。估计财务人员未核对清楚就发放了彩票。

关键就是,确认没中奖再发!没中奖的彩票不就是一张废纸吗?老板,你蒙谁呢?

这样的公司,这样的老板还有诚信吗?

“诚信鸡蛋哥” 的坚守

与宁波这家公司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河南郑州的诚信 “鸡蛋哥” 任庆河 。

任庆河在郑州经营一家商店长达 20 年,凭借着诚信经营,他赢得了周边顾客的广泛信任。然而,命运的转折突如其来,妻子生病,需要他回老家悉心照顾。无奈之下,任庆河不得不做出关停商店的艰难决定。

在闭店前的一个多月里,任庆河主动开启了一场 “诚信之旅”。他不辞辛劳,逐个给顾客打电话,只为了通知他们前来兑换鸡蛋。

这些鸡蛋票中,有许多都已经过了兑换期限。但在任庆河心中,“顾客把钱放到你兜里,你得掏出良心为顾客服务”。他坚守着自己的信念,不想欠着别人的东西离开这座奋斗了 20 年的城市。

为了让顾客及时知晓消息,任庆河不仅打电话,还亲自骑车到附近单位、社区、企业奔走相告。截至相关报道时,他已成功兑出 “过期” 鸡蛋票 2 万余斤 。

在他看来,诚信经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哪怕店铺即将关闭,哪怕面临诸多困难,他也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将诚信进行到底。

守护诚信之光

宁波公司与 “鸡蛋哥” 的故事,就像一面镜子,清晰地映照出诚信与失信的天壤之别。

企业若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长远发展,就必须将诚信作为核心价值观,融入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诚信经营,不仅能为企业赢得良好的声誉和口碑,凝集众多优秀人才,吸引更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还能为企业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对于个人来说,诚信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是我们在社会中立足的根本。正如任庆河,他的诚信之举,不仅温暖了顾客的心,更让他成为人们心中的道德楷模。

坚守诚信,或许在短期内不会带来立竿见影的物质回报,但从长远来看,它会为我们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为我们的人生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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