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下旬的一天,当我打开电脑,查看所投资机构账户时,才惊现28000多元不翼而飞。我强迫自己的心情恢复镇定,但于事无补。我给该机构法人代表,我的一位远房姐姐,拨打电话和发送微信,但均无人回复接听。我捂着脸,眼泪扑哧直落。
2024年春节前夕,这位远房姐姐找到我,央求我帮助她管理名下的托育机构,她说她已于两年前和其丈夫离婚,目前独自养育读高中的儿子颇为艰辛。听罢,我油然生出了恻隐之心,并把还完房贷后仅剩的三万元放入投资。也许,我并不了解她的为人,在后来的接触中发现,她频繁地说话不算数,欺骗家长,拖欠员工工资等。申请退费的家长日益增多,她最终成为了“消失的她”。
我跌跌撞撞跑去报警,警方告诉我,对此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我犹豫了,因为顾念昔日的情分。从警察局报案回来,我望着灰蒙蒙的天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我在大街上独自徘徊,很晚才回到家,怕引起病中母亲的忧虑担心,我强颜欢笑。
一连十几天,她都杳无音讯。一想起这件事,我心中的愤懑难平。失去的金钱可以再挣,但已彻底坍塌的信任又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