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因为夜华,赵又廷涨了好多粉,除了赵又廷的演技,自然跟夜华这个人物设定有很大关系,因为夜华不仅仅深情,而且高智商,秒破坏人的诡计,自始至终没有一分一秒被坏人蒙蔽,并且识破即拆穿,毫不留情面。于此,才大快人心。
夜华爱得太包容了,而浅浅则并非如此。女子总容易怀疑对方的爱,胡思乱想,并因此伤心使性子,我想天下女子莫不如此吧。可是天下真有夜华那样的男子吗?包容到为她的爱而默默牺牲。就是当真有这样的男子,他爱的那个女子必定会得出结论:他不够爱我。这就是一个悖论了。人生中没有那一架摄影机,没有那么多旁白和观众的见证,那个为爱牺牲的人并得不到他爱的人的理解,同样也得不到别的谁的理解。然后我猜这小说必定是一女子所写,女子期望被这样一个人这样包容地爱着,可是现实中女子又会不相信这样的爱,所以只好塑造一个大家都可以看得见的深情又包容的人。于是,夜华这个角色就完美了,就圈粉了。
虽然电视剧都有男女主角,但有些电视剧是以女主为主的,比如《花千骨》、《锦绣未央》,而有一些是以男主为主的,比如《青云志》,当然也有些是以男女主角为共同主角的,比如这个十里桃花,实际上,也许十里桃花也是以女主为主的,原著我看的那部分便是以女主的第一人称来写的。但电视播出之后,可能最吸引人的那个角色会有变动(必须忽略那些铁粉,只谈我们这样的路人),夜华这角色就成功地帮赵又廷圈粉了。其实看过原著片段的我,再看的时候,已经分不清是赵又廷的演技好,还是因为我自己的理解而非要把他的某些表情往我心中的那些形容词里去靠。是他真的表达了,还是我兀自看出了呢?又有多少人同我一样却不自知呢?
我觉得自己也是够了,居然看起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还看得津津有味。不过,我这人马上成老古董了,也唯有看看这流行的剧这一件事算是跟着时代在,便纵容着吧。
那日堂爸说找个电视看看,就看这个吧。在首页已经逗留了很多天,从来没想去打开,可是既然他先提起,我也不介意看美女和唯美画面,那就看吧,但发现男主是赵又廷还是纠结了一阵。最早听到赵又廷这名字是因为张钧甯,而知道张钧甯是因为她和Peter合作了《真心请按两次铃》,然后就听说张钧甯被赵又廷甩了,赵又廷和高圆圆在一起了。那时候其实并没有同情张钧甯而恶赵又廷,甚至一点点好奇赵又廷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知道赵又廷长什么样子是前阵子跟着堂爸看电影版的精绝古城,我以为是房祖名演的,后来看演员表才知那就是赵又廷。长成那样的男主,不想看啊。所以还真是看得很不热心。边看还边挑刺,真心的,这部电视分分钟都是破绽,堂爸说你要这样还是别看了。于是闭了嘴,再挑刺的时候就笑着包容地挑了。
这么一挑便挑到了他喜欢上素素,那僵硬的嘴角露出那浅浅的甜甜的青涩的微笑的时候,眼神也不再死沉,而是变得温和深情的时候,发现夜华还是蛮好看的。甚至发现,他和高圆圆还是蛮有夫妻相的。好景不常在,素素还是被天宫发现了,虐剧上场了,我真心看不得虐剧啊,于是便开始认真地看,一集一集地盼着赶紧发现素素就是白浅,堂爸还说快了,哪里快了,最终没忍住去看了剧情,一看剧情就要弃剧,估计是不虐到剧终不得罢休,想想也是啊,该剧本来就是他俩的爱情剧,一直好好的不就大结局了么。
可是我这剧情看到后来就变成了看原著,越看越喜欢夜华,而且还觉得赵又廷演的夜华挺好,尤其是那眼神,虽然他哭起来的时候真心丑得我只能扭头,但是眼眶发红,饱含泪水,隐忍着心疼或心碎的时候还是蛮到位的,所以,看了原著,我还是想看电视剧。
这个真真儿奇怪,看未央,虐的时候我就真心不想看,并且真的不再看。而且看未央的时候我就看出罗晋喜欢唐嫣,而在十里桃花里则完全没有那种感觉,好像就是夜华自己的深情,和面前那个人没什么关系。(这话说的奇怪,可真的就是这样。)
我自是无法被夜华的饰演者圈粉,那些日看未央的花絮很是津津有味,全然因着罗晋唐嫣戏里戏外都在撒狗粮,而十里桃花这花絮却是无法看,看着夜华跳迪斯科,着实噎人。
十里桃花里那插曲听来和罗晋唐嫣唱的未央的片尾曲真像,都很清新好听,像我这种十多年也没听过新歌的人,估计也只能偶尔从这电视剧里听点新鲜的吧。
再吐槽一下离镜吧,初看来极像堂爸的大堂弟,那孩子小的时候真是好看的紧,长大了瘦了,便失了一些俊秀。所以我当时想离镜肯定能火,模样不错,声音更是磁性,奈何他屡屡出镜都是那苦大仇深的样子,害得我只能别开头,只去听他的声音。
好久不曾写过完整的东西了。最开始,我是想我果然是耐不住孤独,有些什么想法,总是借由这自己驾驭不了的字表达出来,我希望自己耐下孤独,人,总是不能被全然理解的,于是,人,便不需要跟别人解释自己。我想那朋友圈里现的往往是自己没有的,因为没有,但又期待有,便在自己抓到一点儿影子的时候就show出来,所以不读书的人才show读的书,写不好东西的人才show自己写的东西,……
为了让自己耐住孤独,真的不写了。久了不写,再写的时候,因着一点事情稍有耽搁,就再也写不下去了,于是笔记里多了很多写到一半被弃了的。终一日发现要写完一篇竟成了难事。而写到令自己满意,几乎成了不可能的。不仅如此,甚至觉得自己从来也没写过一篇可看之物。前日里,春光灿烂,突然想起宝贝小的时候有年春天我和他读了一些春日的诗,便翻了之前的日志,读给他听,他小时候的事,我和他之间的逗闹,不论写得如何,总是一些不应该被遗忘的回忆,如若当时没记,还真是无从想起。
于是,就这样吧,虽然不可看,总是一种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