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狗贼

一条长满茅草的小路上突然人马疾走,惊得卧在草丛孵蛋的野鸡扑翅而飞。

野鸡的模样非比寻常,有两丈长的尾巴毛,又长又白。身上墨蓝色一样细润的羽毛,泼水不沾。头还顶着两根神气的软羽,在鼓劲一飞的同时,硬挺挺立了起来,呈淡金色,煞是漂亮。

野鸡虽然受惊而飞,不忘回头看了一眼草窠。

忽然一个小孩蹭蹭蹭飘然飞来,脚尖轻轻点在茅草盛开的白花上,伸手就去揽野鸡的尾巴。

漂亮的野鸡发出一声极粗糙刺耳的惊叫,尾巴一晃,小孩竟是连毛都没碰着。只一眨眼,触手可及的大野鸡成了个缥缈的白点。

“哎,快,快追!”小孩催促到。

却见一个纯蓝的身影紧跟了过来,拿手扶住小孩因气力不济而下坠的身子。尖声尖气道“四王子小心歇息,这没法追,这是东陲独有的翡颈玉尾雉,瞬息万里,老身们追不上。”

“好你个黄纯,我听说你不是号称衍华城黄门竖刁第一人,罗织身法鸟不飞吗?怎么连只野鸡都追不上?”小孩的语态甚是傲冷,一副盘问的样子。

被称作黄纯的人两脚并拢,弯着身子做了个礼。小声回复“老身的罗织身法确不能追逐东陲玉尾雉,四王子可能不知道,当今武侯,七步天才袁子安,在武林源破旧立新建了个招亭,里面蕴藏了他创立的绝世轻功,叫做玉尾惊鸿。据说就是从这野鸡身上悟出来的。”

“我不管,我就是要你给我抓一个”。

“这,这可就难了”,黄纯光洁的额头皱成川字,显然颇有不耐,不过尖脆的嗓音依旧温和小声,这是他在宫内服侍多年的养气功夫。

黄纯是衍华城秘不常见的一个人物,中州名满天下却不见影的三屏障,中军里的矛,朝堂上的笔,衍华城的幕。其中衍华城的幕,说的就是他。黄纯位列三大屏障,但他眼前的小主却很难伺候。

他是夏宋王朝永历皇帝曹莽的四子曹九九,现年不过十四岁,性格刁钻,爱舞刀弄棒,学了些杂七杂八的武艺,最是喜动不喜静。偏偏刚毅的皇帝最疼这个老四,此次曹莽来禹鼎山告祭天地,本来按例是只能带储君的,可他不仅执意带上了名义上的太子曹魏,更是顶着群臣非议,以四王子年龄幼小应增长见识、开阔胸襟为由强行将他带了过来。

不过刚愎如曹莽,在有些地方终究还是不得不让步。此次主要是为了取得王朝的合法性,合法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合礼。他可以以增长见识为借口把曹九九带到禹鼎山,无形中借这样的大事抬高曹九九的身份和地位。然而毕竟君臣有别,在礼制上曹九九不单不能乘坐帝辇,甚至为了与太子分出尊卑,他的车队还得刻意与他们保持九十里距离。

不在皇帝的视野内,倒给了好动的曹九九机会。听闻禹鼎山背面即是神奇的东陲奇蜃国,这位胆大包天的四王子竟然哼求特侍他的黄纯,要抄山路看一看奇蜃国的海天风光。

恰好黄纯与他的同僚奉了秘旨,祭祀完毕以后秘访奇蜃,遂半推半就答应了他。

黄纯没料到出门就被这难缠的主子拖了后腿。这曹九九撒起泼来油盐不进,此时说要抓野鸡就要抓野鸡,浑然不理睬他说的话。黄纯本待一指戳晕了他纵身就走,但天知道这记仇的小孩儿会不会给他的皇帝老子告状?一想起曹莽那威严的眼神,黄纯亦不由得一哆嗦。

“令长?我有办法”同行的一个小黄门突然说。说罢一阵耳语。

原来这翡颈玉尾雉乃是东陲奇禽,其蛋壳内膜叫“凤凰衣”,是至金至贵的宝贝药材,最是滋阴壮阳,易筋易骨。但最叫人称奇的还是它呈翡翠色的颈部羽毛,这羽毛摘下来制成衣服,入深海不湿,冬不冷,夏不热,可治愈一切寒湿顽疾,各方皇族都争而藏之。

翡颈玉尾雉有个特点,雄飞雌不飞。它们总是成对居住,雄雉飞行速度天下无双,且极为机警,很难捕获。但雌雉不善飞行,则比较容易捕获,天下间的翡颈羽衣,几乎都是取的雌雉的颈部羽毛。个中区别只有亲身经历过,且长期与翡颈玉尾雉打交道的人才能知道,史无记载。

黄纯倒没想到自己手下这个小黄门,居然还熟知翡颈玉尾雉的细节习性。

中州的竖刁始于大野王朝之后的逐鹿王朝。当时的穆宗皇帝辛隆升贪酒贪色,三宫六院据说蓄满了嫔妃有七千多个。为确保嫔妃不背着皇帝偷情,辛隆升亲自发明了“竖刁”。所谓竖刁,就是在宫城外特设一净事房,由技术高超的老刀手,一刀割掉阳具的內侍。辛隆升年不过四十便衰竭而死,他发明的竖刁却成了以后宫禁的惯例。

不过曹莽是个力图革新陋习的野心人物,早在文圭骜帝当政以前,他摄政就做主撤掉了有损天地和气的阉割行为。而只是保留了竖刁作为內侍而必须存在的功用,选择天阉男子充入,称为“黄门”。并由他们组成黄门竖刁,管理宫中饮食起居。

天阉男子天生没有生育能力,不男不女,极为自卑,被人发现后往往受尽冷嘲热讽。然而曹莽通过渠道把这些人全部招入宫中,一方面保证后宫的干净,另一方面又不损阴德。而这些天阉男子受到重用,又对他感恩戴德,曹莽用这一石三鸟的做法大得人心。只不过少数大儒暗地里认为曹莽是“贼圣”。这为题外话。

黄门竖刁分三个等级,最高长官叫黄门令,设左右二个,下面是中黄门和小黄门。黄纯是曹莽一手培育的人才,为最尊贵的右黄门令。此次出来,他们扮成身穿粗布蓝衣,头戴灰帽子的普通人。不过小黄门终究不敢放肆,拿捏好词句语气才敢向黄纯禀报。他这是为避免让自己显得比黄门令还要博闻。

“小奴未入宫前,曾常年在东陲深山流浪多年,是以熟知玉尾雉的习性。方才那飞去的即是雄雉,它飞走时尚且回头张望草窠,想来雌雉就在附近孵卵,当不难捉。”小黄门细细说明到。

黄纯是何等人物,一听,稍稍回忆那只雄雉飞去时的样子,脚下龙骧虎步身子一展,果然看到一只野鸡一动不动蹲在草窠里。他伸手把它拎出来,那雌雉不安的“咕咕”直叫。在它身下,卧了四五颗浅绿色的蛋,比寻常鸡蛋大了一倍。

四王子一看见这雌雉立马兴高采烈,抱着一直摸。翡翠色的颈部羽毛在阳光下格外亮眼,他也是格外欢喜。

这里已是从禹鼎山翻过四个山头的地界,地势比禹鼎山要低得多,远远看还能看到禹鼎山龙气萦绕的峰顶。

然而其实仅以山的海拔而言,八百米禹鼎峰可不及这一千多米的小莲花峰。山下海浪翻飞,宛若玉龙,黄纯知道,这山下可正是海天一色的东陲奇蜃国。

自大野王朝以后,万国并列的局面早已不复存在,成为西境瀚海王庭、中州、东陲奇蜃国三大版图。之所以三足鼎立,其实是因为西境与中州之间隔了一道流沙之城,而中州与东陲之间又隔了一道九龙十八滚的天堑。

两国商旅倒是往来不断,但是丝帛之路和茶羊古道可供商旅通行,要行大军却是不可能。历史上三境各有雄霸之主试图一统天下,但面对流沙之城和天堑皆束手无策,所以三大版图之间三千多年相安无事。

曹莽有心收服东陲,计策已定,所以他这次是专门派黄纯到莲花峰查看情况。

四王子曹九九把玩玉尾雉的空当,黄纯来到山崖边。

山脚是海天一色的风光,去海岸大概一二百里,可以看见喧闹的城邦,层层林立。黄纯所站的崖岸,水流滚滚。他捏好右拳,翘起大拇指,运起一身神功,默默计算。名副其实的九龙十八滚,一共十八个瀑布,巨大的水花之下,除了被冲刷得滚圆的巨石,别无一物,断裂错开的峡谷,绵延超过千里,落差几乎有一千四到一千六百米。

三千年来,中州船止迷津渡,东陲水到海风秋。乃是说尽管中州和东陲被同一条古浪江灌溉哺育。但是中州的船只能开到迷津渡,无法再逼近东陲,而东陲的楼船尽管够大,也不可能逆着九龙十八滚的断崖叠瀑来到中州,只能一往无前,随波逐流,往东开到海的尽头。

黄纯数着那一十八叠断崖叠浪,暗自为皇帝的设想鼓掌。不由得他不佩服,他这位主子,实在是霸道非凡,天马行空啊。黄纯把一草一木尽收眼底,记准哪怕每一棵树,每一根草的位置,心中出现一幅浩大的地图。

不过他默记地图神游万物,却突然被一声惊诧打断。

是一个极为清脆甜嫩的女童声。

衣裳华彩至极的女孩,手捧一枚青梅,梅子大概是咬了两小口,露着缺痕。

“干什么一群人欺负他们三个?”

这小女孩一开口竟是人主之风!黄纯瞧她那身华彩的羽衣上织着的精致海浪纹,肩上一只雄健的信天翁栩栩如生,已知其身份。

“奇蜃国王室的人!”黄纯心中暗惊,不过保持着不动声色。

三大版图之中,东陲衣羽,中州衣布匹,西境衣皮革。脚下这山峰虽是东陲中州交界的荒山,但靠近东陲,几乎可算是东陲领土,一身羽衣,必然是东陲人。而织着海浪纹和东陲图腾九翎信天翁,毋庸置疑是东陲最尊贵的王室宗亲,看她这气态,甚至很有可能是某位恃宠而骄的宫主。

场面尽入黄纯眼里,黄纯带来的五个小黄门紧张围着四王子,不知世事的曹九九却自顾自抱着他的野鸡,东摸摸毛,西搂搂脖子,自言自语。那小女孩儿身边约莫有二十来个侍从,簇拥着她,看不出势头。而在她怒目的方向,有两个老头护佑着一个和曹九九差不多大的男孩正在和十二个黑色衣服,面刺墨文的人激斗。

眼看两老一少被围在中间,已然穷途陌路。其中一黑衣人跳上前来,鞠了一躬道“向东陲王室贵人问好,我们是中州缉捕寺寺卿,追捕犯人到此,并非以多欺少。”

中州和东陲溯源的话本是一脉,文圭王朝以来基本井水不犯河水,商旅使者往来不断。中州缉捕寺追查天下贼匪人犯,三版图之类皆闻其名。黑衣人抬出这个,希望消除对方疑虑,早点把这三人带走交差。

不料他刚说完,年未及笄的小女孩却认真思索道。

“我听祭酒先生说过,中州典章制度最是分明。缉捕寺由前文圭王朝国师扈薜芷一手创立,鹿氏王族御赐赤侯,赏赭红色。寺卿办案一律着赭红袍,挎三尺鱼头刀,闲人回避。”

“你们这些人明明都是黑衣,却说自己是缉捕寺寺卿吗?”

黑衣人脚下的嫩茅草,瞬间由青转黄,枯成硬茬茬的,如镰刀割了后的芦苇桩子。

小女孩还在盈盈点评“我看你们倒像江湖狗贼,收钱杀人的。不过这小莲花峰是本宫主的地盘儿,进入这里的一花一草,生死都该由我”。

她把那梅子轻轻咬了一口,吮指蹙眉。身后侍从忽然挡在了她的面前,“大胆狗贼,此是奇蜃国高阳宫主,不得无礼。”

黑衣人嘿嘿一笑,“想不到荒山野岭居然随随便便就能碰到一个宫主,不过我还偏偏就无礼了!”

说话间间整个小莲花峰,茵茵绿色变成了遍地枯黄!

“小心!此人是屯剑封魔步春秋!”

岌岌可危的老人感激小女孩出言让他们得以松了一口气,好意提醒。

“好不厉害!呼吸间草木摇落,天地肃杀”这位小女孩,奇蜃国的高阳宫主,摆手扔掉梅子,身子飘退,却瞪大了眼睛啧啧称奇。

“屯剑疯魔步春秋?”冲在最前头的侍从久居东陲,并不曾听闻,还以为是疯狂的疯。双手一拔,挥剑而上。

步春秋长啸一声,背后剑匣一字排开,光射牛斗。

“万剑秋鸿”黄纯暗暗嘀咕。看样子此人已经到了“成相”境界。

当下流行宗师之上有绝顶四境,分别是成相,盗机,充符和畅玄。成相虽是绝顶四境中最低一境,但这种境界已经远远不是俗世的武功高手所能匹敌。用一句俗语来说,乃是肉身成圣。佛门的金刚,高僧宝象;道门的祖师像,儒门的浩然正气荡群邪,都是修得成相境才有的。

步春秋的万剑秋鸿,同样的招式内力,若由寻常高手使出来,也不过是万剑齐发,声势浩大而已。但到了他的手上,每一柄剑都像秋天迁徙的大雁,有自己的队形,规矩,却灵活无比。

他成的就是秋雁横空,万里无云的大相。

人似秋鸿恒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好一个杀人如做春梦的步春秋!黄纯心下感叹。

高阳宫主的侍从都为千挑万选的武林宗师,虽未抵达肉身成圣的成相境界,也是一品武夫。见步春秋一念起杀气让山河变色,就地一蹲,并不直面步春秋长过盈寸,吞吐如雁的剑芒。在千万长剑的笼罩下,将长剑横放膝前,屈指一弹。

长剑发出尖锐绵长至极的“叮~~叮”声,竟是冲击得步春秋的剑阵一滞,仿佛长空雁阵,忽然听到牛筋弓弦弹响,被大羽箭惊到了一般。

步春秋见状,背后剑匣再开,一柄色如清霜的古剑破匣而出。

剑名“樊山”。

“樊山霸气,寥落天地”。

剑乃兵中君子,向以清灵见长。但这柄铸于逐鹿王朝的古剑,只有二尺三寸,却重达一百一十多斤,有巴掌大的锋芒。因霸气森森,在名剑谱上有了此“樊山霸气,寥落天地”的八字评语。

樊山一出,剑阵立时犹如老雁领头,层层排开。

想象一下数以万计的大雁愤怒俯冲,遮天蔽日,要撕裂地面持弓的猎手是一种怎样的场景!

一层一层的剑结成雁阵,锁定高阳宫主的侍卫。

“万剑秋鸿,雁阵惊寒!”黄纯忽然想起连他都知之甚少的一个组织来,一个身影在脑海一闪而过。

高阳宫主的领头侍从不简单,他三十年停滞在一品大宗师的境界,达到寻常武夫的极致,只差一层窗户纸无法突破从而达到成相。但一生对敌无数,几乎可以出手有余韵,三日不绝。看到步春秋草木变色,便知对方正是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四绝境界。是以出手就动用了压箱子的绝技——脱剑膝前横!

别看只是蹲身,然后将剑横放膝前,屈指一弹。这极简的一式可是东陲剑法的神来之笔。号称“先声夺人,后发制人”。

此乃创立东陲剑荡的谪仙李梦阳的绝技。招式简化到无以复加,只是蹲身,横剑,屈指一弹。但是却糅合了避开攻势,营建杀势,夺人锐气的一石三鸟之法。用妙到的蹲身身法避开对手锋芒,脱剑横剑自成一方小天地伺机而动,配合刹那间的内力指法弹剑发出“惊弦”之声,最是夺人锐气。所以叫做先声夺人,后发制人。

李梦阳曾经自诩“脱剑膝前横,五岳倒为轻”,就是说他凭着这招先声夺人,后发制人,能剑挑五岳。后来他创立东陲剑荡,被尊为极简剑派祖师。时过境迁,能将他的脱剑膝前横使到攻守随意,万事无碍的几乎寥寥可数。但这侍从浸淫此道半生,三十年停滞在一品大宗师的境界,内力剑意比之成相不遑多让。

也正因如此,在他的惊弦之声,先声夺人震慑住步春秋的万剑秋鸿后。步春秋毫不犹豫放出了他的古剑樊山,以樊山剑无可匹敌的霸气,压制其惊弦。

“万剑秋鸿,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步春秋就是要以有恃无恐的雁鸣之声,克制猎人的弓弦声。

谁说只有惊弓之鸟?打雁叫雁啄瞎了眼睛的猎人不计其数。你想以惊弦先声夺人,我就让你无声可发!

“阁下这么好剑术,为何我从来没听过?”在樊山领头的剑阵下,侍从艰难的以左腿为轴转了个小半圆,同时右手单手一提,长剑立起,顶着茫茫压力,三尺秋水挑五岳。

“唔,挑五岳?若是李梦阳在世,自然是挑得起的,你嘛,怕是没够。”

随即仰起他满是墨文的脸,碎碎而念,“你没听说过我,我倒是知道你,东陲剑荡的李暮从,少年得志可惜命途多舛,二十几岁得了剑心,成为一品大宗师,然而三十年来再无进展。虽是长子,却苦于是庶出,在剑荡有名无权,李家没有你的立身之地,你对江湖又不怎么向往,乃在奇蜃王宫内当了个领头侍卫,官阶倒是还不错,从四品的。你乐得在宫内锦衣玉食,阖家欢乐。你终生进不了绝顶境界,其实何尝不是因为这一份儿女情长的安乐生活?”

李暮从被他说得一怔!

确实他热爱他的妻子,很满意这份衣食无忧的差事,三十年来,虽然他朝夕不曾忘却剑道的精进。但几乎日日都只重复自己熟稔的东西。他也曾长期思考,尝试过另辟蹊径,但最终还是将原因归结到自己不能将脱剑膝前横,练至老祖宗李梦阳不动如山五岳为轻的地步。

此时突然被步春秋说破,他终于承认了一个事实,三十年来停滞不前,其实根本在他享受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这就好比某个薄有才名的书生,科举不第,但众人都称赞其是才子。他年年假装备考,年年名落孙山,人总以为他是命运不好。殊不知书生根本就是日复一日的做的无用功,他虽然很向往中举后的生活,看似寒窗苦读,但他更沉迷被大家追捧的感觉。到底只是个薄有才名的书生,成不了大士。

“嘶”,步春秋的长剑点射而来,二十来个侍从在领头的李暮从发怔的刹那,死去大半。脱胎于东陲剑荡“公孙剑阵”的阵法土崩瓦解。李暮从本人遍体鳞伤,霎时浴血。

其实凭着他三十年一品大宗师的功底,加上他以公孙剑阵为原型改造出来的剑阵,未必不能同步春秋鱼死网破的大战一场。就算最后真被步春秋诛杀,至少也能让他修为大减,留下永难痊愈的伤。

但成相境是摸到了天的门槛的玄妙境界,不但内力气息体魄都要强过纯武夫的一品大宗师一筹,更有洞察灵犀之力,一眼窥破其优弱点,动之以情,晓之以语,胜之以武。

步春秋点明李暮从三十年停滞不前的根本原由,戳其伤疤,李暮从是又惊又惧又愧,稍一愣神,即落下风。

所谓高手之战,生死只在一瞬,往往便是如此。

还好的是李暮从有三十年一品武夫的根底,护体罡气以及筋骨比之初登成相的高手都不逊色。此时落在血泊中,李暮从倒忽然间灵台一清明,有种愈挫愈勇绝境求生的势头在里面。

长剑折而不断,李暮从弹剑狂歌,抓住脑海里隐隐约约的一丝玄妙。遍体伤痕血涌如注,他人如楚狂,摇摇晃晃斜倚着剑鞘,面目如痴如醉,眼睛却极其清明。

李暮从喃喃自语,“原来一步登天竟是这等滋味,想不到啊想不到。想不到宫主随便管个闲事就招来了这样一尊凶神,想不到我李暮从有生之年,竟能在这极羞愧的状况下,感悟到这种境界。”

说罢呕吐了几口积在肺部的淤血,那是强劲的体魄抵挡了步春秋的剑芒,留下的内伤。

只见他连续弹了九下剑身,手掌摩擦着剑刃行云流水的一辉。说不出的风流姿态被这一挥挥洒出来,细细的红色血珠像寒秋里的雾子,洋洋洒洒。李暮从的剑,倏然大雾垂江!

这已然是成相境界的气象了!天空中的雁阵忽遇沉沉大雾,呆若木鸡。李暮从长剑指点,宛若煽风点火的阴阳道士。

“该死!”步春秋脚踩虚空,尽量远离李暮从的垂江大雾,将身后剑匣回旋一摆,飞剑受到驾驭,一字换人字,状似飞天巨剪。

黄纯人在交战范围之外,看出步春秋有些懊恼。

这也难怪,普天之下遵从一个惯例,叫做一境不杀另一境,高境不杀低境。意思也简单,不在一个境界上,一般而言,不相互为敌。为何?低境杀高境,没把握,高境杀低境,没面子。而且尤其忌讳的就是低境杀高境。赢了没面子,输了更没面子。但更隐晦的原因在于,高境杀低境,极有可能给了低境突破境界的机会,低境在压力下一跃飞进,瞬间秒杀高境。这买卖可不划算。

因了这一层缘故,任何高境界的人,绝不轻易与低自己一境界的人缠斗,实在是没办法遇到了,一定是一口气使出杀手锏,务必一击致命,以绝后患。但与之相反的是,许多低境界的人,不惜一切代价拿高境界的人当垫脚石,要么一举成名,要么一次丧命。

俗世里的小混混,小武师专挑名门前辈下手,即是此理,从这也可以看出名利二字,世事皆是殊途同归,大同小异。

在李暮从使出脱剑膝前横时,步春秋从他出招的选择,出招的时机就看出其离成相只差一线之隔。他于是刻意点破李暮从的心事,羞辱他是甘于享乐不思进取,浪费三十年光阴碌碌无为,停滞不前。

本来一切妥当,几乎一击致命。但他没想到,给了李暮从致命的内伤,却终究给了他灵感,生死之间,一下成相。

接近死亡时的灿烂最难抵挡。这就好比战场的士兵的临死一击,这时的招式含有他全部的悲愤,悟性,气力和执念,不杀死你不会罢休。

屋漏偏逢连阴雨,行船又遇顶头风。就在步春秋和李暮从对峙时,被黑衣人围着的两老头似乎因为少了他这一座大山的压制,渐渐扭转局面,变成七分攻,三分守的样子。看样子随时有可能突围。

“首司,这两个老头太强了,居然还能绝地反击!”

打成这样,一直玩野鸡的曹九九自然没有专心致志抚摸哪只翡颈玉尾雉了,他向来多动,又爱舞刀弄棒。盯着场中央看得出神,黄纯挡在前面,被首司二字牵动了思绪。

李暮从完全是九死一生的打法,酣畅淋漓的挥霍着骤然得到的成相境界,一柄剑大雾垂江,一时间步春秋连退只退。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真的能斩杀掉步春秋,一鼓作再而衰三而竭,步春秋是十几年成相境界的绝顶人。一退再退除了李暮从的攻势凌厉,更是为了避开锋芒,抓住他的破绽,好一击致命。只要在退的过程中,不中招,下次击中李暮从,这位极简剑派的庶出弃子,定无生还可能!

高阳宫主直道侍从胜券在握,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不觉从衣兜重新摸出来一粒青梅,两眼放光,咂摸着梅子酸甜之味,鼓噪到“再加把劲,殄灭了这恶贼。”

她声音极是甜脆,这会儿半是官腔半是俗语格外天真俏皮。那曹九九长到十四岁,正是情窦初开年纪,见她俏脸盈盈,小巧朱唇里噙着一颗青梅,手舞足蹈。竟是不由自主手一松,放开了一直摩挲的翡颈玉尾雉,向前走了两步,又走了两步,眼睛直愣愣看着她。

“你这,梅子好吃吗?”他忽然有些傻气的问。

“咦,我倒忘了注意你了,看你这身服饰应该也是中州人氏吧?你的衣服是蓝色的,他们是黑色的,你们不是一路?”这高阳宫主出奇的落落大方。

曹九九脸上一喜,向她靠拢道“我们不是一路的,我不认识他们。”

“你真好看!”他忽然补充一句。高阳宫主脸色绯红,远远抛给他一粒梅子,“这是乌江特产,叫做霸王青,个头最是大,核又小,当然好吃。”

曹九九手忙脚乱接住,一口啃下去,忽觉动作大了,遂抿嘴细嚼吞了这一口。掩袖学着她的样子,轻轻咬一下,梅肉在嘴里漾开,微酸里透着凉沁沁的盐霜的感觉,继而是莫名的回甘,整个牙齿都似乎跟着一松。

“好吃!真的很好吃!”曹九九目不转睛看着她说。

高阳宫主还欲再卖弄一下梅子的来历和炮制,忽然李暮从身形折回,“宫主快走,此人太恐怖了!”

高阳宫主抬头一瞧,刚刚还打得对手连连败退的李暮从,拿着一把断剑,左手还断了四指,鲜血淋漓。

怎么说几句的功夫,就变成这样了?

高阳宫主疑惑的看看前面,目力所及,差点没吓死!

步春秋不知使了什么邪法,身子胀大了一倍有余,衣服片片碎裂,赤裸的上半身肌肉虬结,许多赤红色的奇怪符文,纷纷脱落,放眼看去似乎他如一个身上刻满咒文的金身塑像正在复活。

在他两乳正中以下半寸的地方,插着半柄剑尖。洇出来婴儿巴掌大那么一摊血渍!

原来进入成相境界的李暮从,竟在步春秋意想不到的情况下,以妙到毫巅的一剑,刺向了他的心窝。

步春秋并没有托大,一直在拖时机诛杀这位因自己的刺激而骤然破境的剑荡高手。可是他没想到的是,李暮从剑心开得早,又有三十年一品武夫的功底,破境后竟一日千里,抓住破境的玄妙心得,越战越酣,一剑伤了他!

怒极的步春秋,一念解封,震碎了李暮从从剑荡带出来的名剑——他父亲赐他的蚓纹。

剑荡排名第六的古剑蚓纹,以剑纹泛紫如蚯蚓而得名,上上一任主人是差点成为武林源主人的李高唐,此剑柔极而刚,开锋以后毫无瑕疵,岂知今番竟被步春秋以血肉之躯给震断了。且当时李暮从递出的是平生最得意的一剑,面对的却是指断剑毁的结局,破境以后的李暮从满腔意气瞬间跌至低谷。

他感觉步春秋只怕已进入盗机境界!

成相,盗机,充符,畅玄。一品武道宗师以后的绝顶四境,未必需要步步为营,一个境界入另一个境界,但只要摸到了天的门槛,只要得到了成相,以后的每一个境界的突破都可以用脱凡胎换仙骨来形容。

用方士的话来比喻,成相为筑基,基成以后肉身成圣,死后不腐;之后盗机,可以向天窃机,可偷天改命;然后是充符,与万物融合,举手投足可成规律;然后是畅玄,可驾驭世间任何玄妙之法理,又叫地仙。所谓成宝相,盗天机,德充符,畅玄灵,再进一步,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九天仙人,高居云中,万古长春。

李暮从刚刚捅破一品武夫到成相境的窗户纸,以他的修为,无论如何也不是实力跻身盗机境的步春秋的对手,拿命拼都不是。所以他才会掉过头来掩护高阳宫主。

“怕了?怕了你到死也就是个成相境了,不过总比老死在皇宫当个看门狗要好,总算是摸到天之门槛,也还勉强对得起这柄蚓纹古剑。”

如李暮从所料,步春秋确是盗机境,严格来讲,他是大盗机虚充符。也即过了盗机,却不在真正的充符。并不能达到与万物融合,举手投足自成规矩的地步。不过这种境界,放任天下,恐怕不在前二十,也在前三十了。

赤红色符咒脱落后的步春秋,好似远古巨人,背上的剑匣扩大了足足有五倍,猩红炽热,如同一口烧得通红的巨大棺材。剑匣微微敞开,密密麻麻的飞剑风中的柳叶一般肆意的飞来窜去。

步春秋包裹在一团“梭梭”直响的剑气中,剑气纵横,落叶飞花。

李暮从紧紧将高阳宫主护在背后,大汗滚滚,全身功力被压得死死的,肌肤也被步春秋的剑气划出纵横交错的血横。血与汗将衣服浸成濡湿的红色。高阳宫主甚至感觉得到他在止不住的颤抖。

“刷”一道剑气撞了过来,李暮从下意识的抬起残剑去挡,却怎么挡得住,残剑一下掉落,他两眼无神。

“我不喜欢被人指指点点,其实你们若不管闲事,我也不会生了杀心。不过既然身份被点破了,难保不出岔子,所以高阳宫主,你可别怪我心狠手辣。”

说罢手掌提起,往下按了按,剑气如深冬时节屋檐下结的冰棱,直直射出。

耳闻一声闪开,“噗”一声,剑气射入肉体。一个老头子挡住李暮从,拿身体接住了这一剑。“老愚公”,稚嫩的男声惊呼。

曹九九突然一推黄纯,“不要让那个人伤害那女孩,快去!”

黄纯已然猜到了步春秋以及那两老一少的来历,稍犹豫。然而曹九九心系高阳宫主的安危,大吼了一声“快去,伤了她一根毫毛有你好果子吃。”

也罢,黄纯心念电转,刚准备出手。忽然那高阳宫主欢呼雀跃,“师父,您怎么来了?”

黄纯心里咯噔一响,将一身神意收敛到极至,心脏咚咚的跳。精气神全部放松随意,默不作声。曹九九还待发脾气,“你怎么不帮她?”他道,“你没听到人家叫师父吗,她师父来了自然她师父救,咱们几个,怎么救?”

说完朝着高阳宫主努努嘴,曹九九这才注意到,场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

那一刻曹九九莫名想起“羽衣卿相”四个字来。来人一袭羽衣,约莫三十上下年纪,眉毛细长至极,漂亮的丹凤眼睛,鼻梁高挺,脸廓莹润,俊美不凡。就好像是群鸟当中,突然飞进来的一只白凤凰。他不知何时到场的,丹凤眼睛特意多看了几眼黄纯,然后才有些嗔怒的说,“月离我的乖徒弟,你可真是胆大,我再不来,你恐怕就小命不保了。”

曹九九心下一喜,“呀,原来她叫月离。她是奇蜃国高阳宫主,东陲皇室是姜姓,那她岂不就是姜月离?月离,姜月离......”

被唤为月离的小高阳宫主,拉着来人的衣摆,往他手里先塞了一粒青梅,娇嘟嘟说“师父真好,有您在您的小徒弟的命可不就保住了?”又吐吐舌头道,“师父快吃梅子嘛,不是师父让我好好体会玉尾惊鸿的意境么?我学不会,想着这小莲花峰有翡颈玉尾雉,就想过来体会体会,哪知会遇到这伙狗贼?”

他还真把一粒梅子整颗含在嘴里,弯腰出指如飞封了李暮从的气血,又并指挑了李暮从身中的剑气说“命是保住了,只是好不容易悟到的成相境界昙花一现。”李暮从勉强挤出一丝笑意道,“感谢武侯搭救,李暮从习武一生,能递出那一剑大雾垂江,纵然武功尽失,也无甚遗憾了。虽然平生最得意的一剑并没有什么作为。”得到的回复是“哈哈,你真以为没什么作为?李高唐的佩剑都断了,你以为他真浑然无事?”

“你是,武侯袁子安?”

不知为何,来人始终闲庭信步,步春秋却始终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当听到玉尾惊鸿和武侯,他乃神情谨慎地问。

俊美的男子悠然站起来,当真个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巍峨若玉山之将崩。他灿然而视着步春秋,却令后者森森剑气冰河瓦解。

十一个黑衣人制住了那一老一少,也跟了过来,将他们围住。但听到袁子安三个字后,脸上已经写满了敬畏。倒不是单纯的害怕,是万分敬重加畏惧。

当今武侯,武林源主人七步天才袁子安!他的名气实在太大了,传闻此人听涛一十三年,有一天突然站在东陲临碣石,逆着九龙十八滚的断崖叠浪,七步过江,只走了七步,便直接从千古不通的临碣石走到了迷津渡,然后他又从迷津渡走回临碣石,不多不少,仍旧是七步。

天下间的高手,要说御剑飞行由中州尽头的迷津渡,飞到奇蜃近海的尽头的临碣石,并非难事。但古来没有一个人,能轻易踩着九龙十八滚的天堑巨浪,来去自如。更何况,他来去都是七步。世间最难是用了多少,依旧还回多少。就像显而易见的,下山只用一个时辰,也许上山要用三个时辰。袁子安最难不是他七步过江,而是始终都是七步过江!

名动四海的武侯和煦一笑,“你还要杀她吗?”

说着又漫不经心添了两句,“屯剑千万,爱剑成魔,走了歧路。尽管得了盗机的修为,却入了虚充符的境界。此生此世再也休想更进一步,为了保住修为,自甘封印剑魔,停滞在成相境界。不料被李暮从一剑重伤,剑魔解封。今天是你最巅峰的时候了,不过以后每牵动一次天机,受到的反噬越大。”

言毕挥一挥衣袖,天边的云被挥去半壁,露出湛蓝的颜色,恰好与远处的海浪连成一线,蓝与蓝的中间一抹净白。众人莫不在心里感叹好一个恢宏无比的海天一色。

姜月离趁机撒娇,“师父师父,这两个人我救定了,这个老爷爷刚刚替李暮从挡了一剑。”

袁子安颇是玩味的看看步春秋。步春秋微微弓着身子,眼睛往上抬了抬,又低下,再抬了抬,再低下。最后温驯到极点的做了一个长揖。身子一缩,那大如棺材炽烈的剑匣亦随之收缩。

“我们也是奉命行事,没办法追杀至此,既然高阳宫主救定了他们。又有武侯坐镇,那我们就此回去复命就是。多有打扰,还望武侯见谅。”

这话说得不卑不亢,更有种“有什么事你们去我们主子,我们不过是小喽啰,混口饭吃而已,你武侯袁子安不至于拿我们开刀吧”的言外之意。袁子安懒得计较步春秋的小心思,偏偏脑袋把那梅子核吐了出来道“那就这样吧,人你们是捉不到也杀不了了,哪儿来哪儿去得了”。

姜月离也附和一声“哪儿来哪儿去得了”。

步春秋把脚一顿,对手下人说到:诸位都看到了,今天这人,是武侯领去了,非是我等办事不力。

那些黑衣人异口同声答了个是,也跟袁子安作了个长揖,这才随步春秋扬长而去。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04,293评论 6 478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5,604评论 2 381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50,958评论 0 337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4,729评论 1 277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3,719评论 5 366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8,630评论 1 281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8,000评论 3 397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6,665评论 0 258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0,909评论 1 299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5,646评论 2 321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7,726评论 1 330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3,400评论 4 321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8,986评论 3 307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9,959评论 0 19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197评论 1 260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4,996评论 2 349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2,481评论 2 342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你知道怎么样找底吗?怎么样能准确找底,我们运用底钓时,必须准确地找到底,不然浮漂的调目与钓目就失去了参考的基础。如...
    钓侠阅读 820评论 0 0
  • 1. “给你一张过去的CD 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 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这是一辆从城东开往城西的出租车...
    滕沐阅读 600评论 2 4
  • 今天用iOS原生NSURLSession搭配后端服务器 使用PHP进行了一次从前端到后台图片的上传。一言不合就上代...
    怒煮西兰花阅读 824评论 0 3
  • 来点正能量 嗯,我也认可并喜欢这段话。 澳洲绿党议员Larissa Waters这几天火了。她在堪培拉国会大厦发表...
    卓玥阅读 448评论 0 1
  • 我睁开惺忪的睡眼,室友们还在被窝里舒服,此时已经六点过几分,可以起床了。为了在洗漱时间不和他们冲突,我决定在起床时...
    朕不要江山爱美女阅读 257评论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