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下楼散步,遇到一对夫妻,带着他们的娇娇女。这对夫妻,大约五十岁左右的样子,娇娇女,大约五六岁的模样。他们一家三口,之所以能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从我看到他们的第一眼开始,小女孩就没有下地走一步路,不是骑在爸爸的脖子上,就是骑在妈妈的脖子上,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父母一直乐呵呵的,感觉能够驮着宝贝女儿,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
看到这一幕,我的职业病又犯了,不由得为他们担忧起来。“父母之爱子,必为之计深远”,眼前的这对父母,是在“爱”子吗?孩子都五六岁了,自己能走路,却让孩子骑在脖子上,还以此为乐。殊不知,他们剥夺了孩子走路的权力,孩子本可以自由地行走,可以东走走,西看看,看自己想看的东西。
这样的情景,在生活中比比皆是。早上上学,下午放学,常常能遇到一些“负责任”的家长,有的是爷爷奶奶,有的是爸爸妈妈,一手为孩子背着书包,提着水杯,一手牵着孩子。殊不知,上学是孩子自己的事情,背书包也是上学必不可少的一件事。作为家长,能为孩子背几年书包,能为他的一辈子负责到底吗?
还有的家长,只要孩子学习好,成绩好,其他的事情一概为孩子包办代替了。孩子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眼里只有书本。父母忙前忙后,一会端牛奶,一会送水果,一会打伞,真的是呵护备至!殊不知,这样做,培养出的是高分低能的孩子。孩子一旦离开了父母,生活就会一团糟。
有的孩子,都上小学了,吃饭时,家长还要端着饭碗,追着一口口喂饭。有的孩子,上四五年级了,还不会自己系鞋带。有的孩子,在外面玩热了,脱了外套,离开时不知道带走……身边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
这是谁之过?这些家人,看似在爱自己的孩子,其实是在害孩子啊。因为,在孩子该实践的时候,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剥夺了孩子实践的权力。“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作为父母,爱孩子,最好的方式,莫过于给孩子自己动手做事的机会,给孩子搭建自主实践的平台,给孩子自由活动的空间。
不要让自己过度的“爱”,成为对孩子的“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