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健身时,朋友按停了跑步机,疑惑地瞪我,想看清这个没资本、却口气大得很的人哪来的不清醒的高兴。
我认真绷住脸,告诉他,这大单子我不做了,今晚有事。
“大佬,你爽约,这单子就打水漂啦,之前的辛苦白辛苦咯!”
我笑对他蛮横的虎相。
转而他口气一软,“真不去?今晚就算披头士约你,也没这生意要紧啊。”
他是真搞不明白,一个三十四岁的单身汉,应该懂事,再理想的约会也抵不过实实在在的钞票啊。
我的坚定好像让他弄明白了什么。“不会还是她吧?!!”
他大惊小怪得面无表情,对他的精打细算、却此时分文不拘的朋友,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如果说,人到中年坚定不切实际、天昏地暗了十一年的暗恋。会不会很蠢、很不划算?
二十岁时我逗我爸,“别的男人都去鬼混,就你整天搭着我妈。”我爸抓起沙发抱枕劈我一脸,说,“你这养不出息的,逃学抽烟,也不知谁可怜以后栽你手里!”
我爸正好说了个反。不过,在她手里,我打算栽一辈子。
2
时间很充分。我可以在健身房仔仔细细擦个香体澡,刮干净大黑脸。这里不远处有家九十年代存活至今的裁缝店,那里西服不错,二手货拥有一手的亮眼,关键很体谅我的荷包。
剩下的钱,我打算绕上几条街,左拐右转十余个来回,去淘一张Nirvana乐队专辑。因为披头士所有专辑,我已经分日子送她了。操!说错嘴了,她不喜欢我说“送”,也许她生怕欠我什么。
是“交换”!每次见面,她会交换到一张摇滚专辑,我会交换到一把吉他,或是一本书。
捋顺所有事项后,还有一个多钟头。
这是家葡国餐厅,取名“Katharine Only”。没错,Katharine是她的英文名字,她前夫娶她前,这家店叫“Only”。老顾客,别担心会改名,会找不到。“餐厅名字永远不会换掉。”她前夫曾经说誓那样对我说道。
当然,她前夫并不知我和她是朋友,还是交情匪浅那种。她前夫也不知我穷得要命也要来帮衬生意,也要来认识这店的老板,也要变着法、从老板那套取有关她哪怕一点点的近况。
她有自己的事业,结婚三年,只约过我两次。都是在一家糖水铺。年轻时我们总去那喝豆腐脑。不过今年年初那里倒闭了。
为什么我堂堂大男人不主动约?
我怎么好意思主动?我算哪根葱。钱是零钱、房是合租房、倒好,如今“年轻”这点资本也没了。
操!瞧我这烂舌,把她形容得很势力很功利似的。不是的,说到底,是我这枚混球伤过她。
3
还有三十八分钟。服务员过来斟满我一次又一次因焦渴而空溜的水杯。终于,他忍不住了,“先生,我们这里的水也是要收费的。”肯定是个兼职零工,连你老板的贵客也不客气。
这时风一样来了人,是经理。经理对服务员咬几句耳朵,转身对我熟络。
经理让我别见笑,新来的没规矩。我问老板去哪了。他说老板出差。
在我深深的“噢”里,的确没猜错:前夫在,她是不会约在这的。
我又唤一杯水。叮嘱加冰。还有五分钟,镇静,一定必须没商量的镇静!
可能是我幻听,披头士的《yesterday》正缓缓掺和进流转的夜色里。在门柔柔张开、在店伙计尊敬寒暄、在木质地板袅袅逶迤而来的雌性香影时,我的幻听加深了严重,好似她那雪一般的耳垂下迷坠的金属圆环,也充满无尽风情的“汀汀”声。这一年不见的空虚,就这样被治愈了。
她对我发出好看一笑,抱歉让我久等了。
意识到这样盯直人家,我“嘻嘻”地移开了目光。
“最近生活挺滋润啊。”我是斟酌了一番,才决定不用烂大街的见面语:最近还好吗?
她眼睛在笑,让我先点菜。
“点了。全熟牛排、吞拿鱼沙律(沙律要放橄榄油不加醋)、罗宋汤,和蓝莓起司。”我喉头真他娘的没出息,说句话踉踉跄跄的。
“你什么居心?”她忽然放低肩膀,把脸对近。
我二楞似的,“啊?”
“除非你有意思,不然别乱记住异性的喜好,还有,别让你女朋友听见!”她这是在迫不及待地向我展示她半生熟的幽默感。
我说,“现在是前女友!”早就是前女友了。谁叫她骂披头士过气,谁叫她嫌玩摇滚的偏执,谁叫她侧脸长得太像她。
她继续胡笑,“你学我干嘛,我刚离婚不久。”说到“离婚”,她笑容抽搐一下。
“这不正好,我们刚好可以凑合过着。”当然不能凑合过着,她是不会再爱上我的了,就算有奇迹,我也不舍得让她跟我每天有一顿没一顿的。
菜上齐。她不紧不慢,掏向黑皮肩包里。
“喏。”我也不紧不慢地,“喏。”
“Nirvana乐队!以前我们也有练过这乐队的歌。我还记得你老在一句歌词上破音。”记得,“my girl,where will you go”里调不高不低的“where”是个破槛,我总也跨不去。
我装糊涂,“有么。”
我得意她没忘,一下就识破这糊涂,“有没有你比我清楚。”
我赶忙岔道,“送《小王子》给我,还当我小孩子?是不是觉得爷我特年轻特王子范?”
她冲我这副臭美皱皱鼻子。
要是你见过这“皱鼻子”多好,起码你会更懂我此刻的心情。我最爱她这“皱鼻子”,把当中沧桑的岁月、从女生到女人的必经之苦皱成了同一时空。此刻坐在我面前的她,是初次偶遇十六岁的她。
4
十六岁的她,父母离婚,无家可归地站在大雨街头。站姿却颇成熟镇定,是个胸中有主意的姑娘。
那时我刚好路过。我学好孩子地乖问,“需要帮忙吗。”
她小步飞快地到了天桥底下,朝我挥了挥手,在向我嚷:不用啦!谢谢!
雨声这么响,我可以什么都听不到。
我走过去,以二十一年来搭讪异性的浑身解数,陪她度过了一晚上。
很单纯的晚上。我们是第三天才不单纯地在一起的。
没想到吧,最终分手也是我的主意。
我表情装作在意,语气不在意地问,“和他还有联系?”她知道“他”是前夫。
她点点头,“现在我们是朋友,本来这次我约这里,也是想让你们彼此认识下。你那工作需要交际,他现在很多朋友当老板,应该对你会有帮忙。”
她一向有本事,让所有前任最终死心塌去做她朋友。我马上切了口肉片,把紧张咽过去:幸亏出差,被这么其中一个知道我认识其中一个,还不完了。
中央舞台的钢琴鸣奏。她开始专注美食。一泓眉弓通过灯色投影进深而巧的眼窝,两片裸色唇彩启合细心如少女。那柔细的锁骨下,我稍稍挺直身子,微微起伏的酥白抹胸仿佛可以遮掩少些,舒张的毛细血管观照得更仔细些,美丽的弧度更触手可及些。
蓝桌发出微光,翠竹丛摇曳着。她沐浴在快要结束的琴音里,散发出这个四月的清澈与纷扰。
她说,“工作是不是很累。”
我说,也就那样,混混也就一辈子了。
“其实你可以继续创作音乐,一定会成功的!”以前她会这么鼓励我。语气烂漫,她看好我与我的梦想。百分百支持。她说,“有梦想的男人最帅!”
她什么都好。不嫌我这人痞里痞气,脏话连篇。我的创作灵感不多,可脾气不少。分手。对,在我意识到并不能带给她快乐后,我说,“还是做朋友吧。”实在找不出缺点,实在不愿决断得朋友也没得做。她手腕上的淤青,青蛇般缠在那,刻印着我酒醉的发泄。
明着爱,对她太伤,暗着爱,对我太伤。可是这一世只爱这一人,只伤这一份,不挺值吗?
她放下刀叉,安慰道,“会好的,摇滚不死,爱摇滚的人运气不会太差。”
我只是点头,害怕暴露我的自暴自弃,害怕她失望。
我逐渐怀疑:离婚,是谁的主意。
5
我问她接下来的打算。她抿了抿唇,世间女人的纠缠与释怀尽在那一抿中。
“明天去机场。”
“哪里。”
“哪个航班最快,就哪里。”
“多久。”
“可能不久,可能一辈子。”加冰的杯面上化开厚重冰珠,我汩汩吞下去,心里还是辣辣的。
“是不是以后都看不见你了?”
“朋友嘛,总会有见面的机会。”我看到渺茫的希望。
她说挺晚了,该回去了。
在我强撑着举起臂膀告别时,她蓦然扑哧一笑,“咦!快成猛男了!”
我朝离去的背影眨了眨眼,说不出的得意,至少健身是值得的。
THE END
在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