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戒》是一本很吸引人的小说,但是如果你读的不透彻 ,不深入 ,没看进去的话,你就是看完了也没什么感觉。怎么说呢?就像你喝coffee,如果你一开始久不好好品味coffee的苦中带香 ,如果你不是一个有觉悟的人,我个人认为你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爱上咖啡了。
另外多说一句 ,魔戒一开始看的时候真的很热贼枯燥 ,可是越往后越看越好看,我刚看的时候也是想摔手机的节奏哎!要不然就是越看越想睡觉,可以当催眠书的节奏啊
好啦,回归正题。《魔戒》看完我反正是只有两个比较深的感悟点,一个就是山姆和佛罗多的友情真的超赞!就是反正全文有蛮多地方嘛。就记忆里超深的有三个地方,一个是一个是山姆给佛罗多吃精灵面包把手伸进包里时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只拿里一块给佛罗多吃。然后还有一个场景是佛罗多问他怎么不吃,他肚子俄的不行,脸上却给风轻云淡多说我不饿。不想吃,而且你知道的,我不喜欢持外面的东西的,你知道的。那个时候真的好感动。就是好像感觉自己以后会不会饿甚者饿不饿死能不能活着离开都已经不重要了,只要看着佛罗多好,他就好。还有一个就是当时咕噜扑下来和佛罗多抢魔戒多时候打架 山姆一次次被咕噜打到一边一次次挣扎着爬上来把咕噜从佛罗多身上扒下来,极力阻止咕噜靠近佛罗多。死命保护佛罗多的时候超级感动,
最后想说咕噜的事情,单纯发表个人意见哈。咕噜原名是史麦戈。咕噜我个人认为已经是个精神分裂患者了。感觉他真的像是身上有霍比特人善良的影子,但是他也被魔戒所蛊惑,很自私所以让人厌恶。但是可能这个事情有人难以理解,咕噜之所以如此凶残,一个是因为魔戒扭曲了它的心智,一个就是因为他做了坏事被族人驱逐,住的地方环境恶劣,他需要让自己无比凶残。所以要被当成一个变态怪物,而不是昔日的霍比特人。但是事物的性质总是有两个不同层次的,个人认为最后可怜的还是咕噜,他生四更痛苦。不过最后一刻咕噜得到魔戒了,虽然下一秒就是死亡,和魔戒一同灰飞烟灭,但他得到的那一刻曾经那么快乐,像个得到糖果的小孩子一样,那么幸福……
以上是我对魔戒多大部分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