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余额只剩下几天了,新个税法实施后的首次个税汇算清缴也即将于2020年3月启动。虽然对于大家来说,除了要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到手工资增加(而且是年头多年尾少)之外,新税法好像没有带来特别大的变化,但是以下的事情,如果不注意,将会导致个税多交,所以请务必尽快确认,如发现问题,也要赶快处理!
1、 检查自己是否被冒名发工资
在原本的税法规定下,每个人要交的税都是按月缴纳的,月工资扣除三险一金之后不足3500元就不需要交个税,因此有些公司就“虚增人头”,不知从哪里弄来了非本公司雇员的身份信息,将员工的工资拆分到虚增的人头上申报,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在旧税法下,这种方式对被冒名的人影响不大,但是在新税法下,由于每个人全年的综合所得(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最主要就是工资)会被合并重新进行计算,所以,这样的做法会导致被冒名的人因此需要承担并不属于他的税款,在汇算清缴时需要补税!
那么,应该如何确认自己是否被冒名发工资呢?
首先需要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可以通过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或者前往可靠的应用下载平台进行下载。
这个APP是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修改和查看,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最为便利的官方工具,所以建议所有人都安装。
按照提示登录之后,进入“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将能看到有什么公司为自己申报了个税。这时候,如果出现自己任职受雇公司之外的信息,就要格外留意了。这意味着,很可能你的身份被冒用了。
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可以直接点击该公司,并进入图1的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申诉”,填写原因并等待处理即可。处理完毕后税务机关将会向申诉人发送短信通知,并在APP内出现图2的申诉结果。
图1
图2
2、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带入2020年度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要求是一年一报,如不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新的一年里将不会被税局接收。目前,税局对于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设置了简易处理,如图3,对于一些存在时限且已过期的事项,系统会自动判别“已失效”;仍在时限内的信息,作为“待处理”,纳税人可删除“已失效”的信息,然后点击“一键确认”,即可将剩余仍有效的信息直接代入2020年度。
图3
3、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出现变更及新增
在将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的同时,应该注意相应信息是否出现变更,并及时进行修改。尤其是年内曾经更换公司的人,需要重点关注是否已经将“申报扣缴义务人”更改为当前工作的公司,否则,会出现税款多交的情况。
此外,为确保该享受的税收扣除没有遗漏,还可以排查2019年内是否存在以下事项,并在2020年6月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及时提交申报:
(1)自己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要求是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
(2)获得可以作为“继续教育信息”填报的技能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具体的证书名录可以在个税APP的“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信息填写”-“证书名称”中进行查看。
(3)是否在2019年度发生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必须是个人将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才可减免税,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在此列。
4、相应的资料需要保留至少五年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并自行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首套房贷之类的信息,银行会有记录,因此税务部门会直接向银行要求提供信息或协助核实;但对于有些只有纳税人自己有证据的信息,税务机关就可能随时联系纳税人要求提供,一旦无法提供,可能会被认定为信息不实并追回相应税款,且信用信息系统会出现不良记录!
因此,需注意,提交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资料必须保留至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5年:即2019年报送的信息,资料至少要保留至2025年6月末以备查。主要有以下几类:
(1)申报房贷专项附加扣除的,须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
(2)申报房租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
(3)子女教育专项附加为境外留学的,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4)申报年度医疗费用专项扣除的,应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据(或复印件)或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