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为何那么喜欢香艳艳的《情人》?翻开它,我又闻到了哪些香味,享受到了怎样的文学美餐?
《情人》是一部有些艰涩聱牙的小说,写法独特,语文课教出的乖宝宝是不会那么骨骼清奇地怪模怪样子说话的。单瞧瞧第二段,作者变戏法似的,把时间线条轻轻拽在手里,绕成了天津大麻花。
一篇文章的好,大体是综合性的:文笔,情感,冲突,个性,特殊背景。这些诸多方面,本书都有精彩独到之处。
本书叙述方式很独特,像编花篮一样,手指翻飞,作者从容不迫地编织开来,每个花样似不经意地顺手拈来,不觉得违和,多变而又统一,丝毫不乱。
说到人物个性,女主是未成年女孩,怀着对妈妈的交加爱恨;对大哥的强烈的恨以及对小哥强烈的爱。她在家庭经济一塌糊涂之际,在自己刚长成女人的最边缘时间点,干了一件惊世骇俗又令千夫指的事:“偷情”。更令当时世俗不能忍的是,对象是被白人看不上眼的黄种中国人。他们的感情究竟是什么?交易?发泄?爱情?或者兼而有之?关系外面的是各种无形的压力:世俗看法,家庭敌意,种族鸿沟。一切明的暗的压力都围裹在四周,令她几乎窒息。无形之中的种种冲突,增添了无比丰富充沛的戏剧张力。
笼罩在如此复杂外部压力之下,未成年的穷困白人小女孩,面对比自己大十几岁,惯经风月又无比富有的成年男人,到底处于怎样的情感地位呢?
存在如此巨大的外在条件落差的两个人,如若在我们的文化语境里,这样的一个女孩,处在这样不平衡的关系中,其结果若是有幸获得男人哪怕接近平等的对待,那结果可谓极其罕见了,印象里几乎找不到。大多桥段里,女孩的命运从此撕开更大的口子,除了掉进深渊加速下坠,再无它途。
可这不是中国小说,它存在于一个更大更广的可能性空间,两人的外部不对等关系,走进感情里,彻底掉转个头:女孩几乎完全处于主导地位,男人似乎变成了孩子。女孩鼓励男人,给他撑腰,替他壮胆。面对社会家庭接连砸过来的打压,女孩内心艰难,外在举重若轻地扛过,男人却倒在一旁蜷曲着哭泣。多维丰富的冲突,紧紧牵动读者心弦,随同主人公一起情绪跌宕起伏。
王小波对于很多国内近代作家,近乎嗤之以鼻地不认可,甚至对公认的大招牌《红楼梦》都颇有些微言,倒对这么一部自传体小说《情人》推崇备至,究竟为何?私以为,或许跟他十分推崇西方价值观有关。他认为国人的人性被约束过多,人们过于压抑,没活出自我,也没有足够的自尊。有鉴于此,他怀着恨铁不成钢的强烈情感反对国内文学,哪怕过犹不及也在所不惜。
《情人》恰用现身说法,不经意地展示出一个多方面很弱的西方小女孩,抱有怎样的内心潜力,天性潜力。她又如何从泥潭中顽强地挣扎而出,活出人性,活出力量,找到自我。王小波尤为提倡要还原“性”及人的自尊和独立力量的美好,去掉对“性”的扭曲偏见。他在《黄金时代》一再反复想要表达的主旨,《情人》用貌似不着力的叙述,就表达得更真切,细腻,淋漓又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