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作文时

晚上回家,不知是离海太近被大海的水汽润进屋的缘故还是因为家里大量观叶植物的蒸腾作用,推开门总有一股湿气扑面而来。加上近几日天气又极闷热,汗水逼出来与满屋子的潮湿融成一体,混成一片,像甩不掉的湿漉漉的薄膜覆在身上。电视柜旁边的发财树在这种湿热环境下倒是疯长,刚发出来的嫩枝放肆地突兀出来,卷曲的老叶子也不甘落后狰狞地挣扎舒展,犹如主干上攀出的许多干枯的趾爪,不但美感顿无,反而平添了些诡异的气氛,真是让人心情不爽。

于是我在这两片枯爪的阴影里读完了《废都》的最后五十页。

这是一本好书,是一个关于文学、偷情、堕落、自由的无比写实却又无比魔幻的故事。字里行间充斥着蒸腾泛滥的古城尘埃,木兰车的尾气和三轮车卷起的土气纠合在一起,黑影里城墙上哀怨的埙声和收破烂老头的叫卖声纠合在一起,女人白皙的大腿和男人手里的香烟纠合在一起,蔓延滋长的情欲缠绕着被一点一点剥蚀的文学偶像,终于在某个时候轰然崩坏。这是一种诱惑的气质,是我的菜。我一直对中国当代作家的作品充满了固执的鄙视,不料这本四百多页的书却让我欲罢不能地读了下去,合上最后一页的时候叹一口气,说我草终于读完了。

这场景和大学读完《人生的枷锁》的时候一模一样。

碰到一本好书不容易。

我从来不看书前序书后跋,但是有时候读完一本书会去豆瓣或者某些野博客随机看看书评。其中有一人在博客中如此写道——“这本书破灭了我对一个职业的美好印象和幻想”。

因此,本来我更想说说关于这本书的是关于那些偷情和爱情,人性和人生,自由和救赎。毕竟这样才符合我一贯的小资情调。但是看完了这哥们的书评之后我对这句话特感兴趣并追思连连,所以我决定临时换话题,说一点关于作文的事情。

请原谅我在前面写了很多不相干的东西,我只是因为某些恶趣味顽疾而迫不及待地向诸位推荐一本我看过的好东西,另外你们还可以理解为我在犯一个作文者的通病,凑字数。

毕竟这是高考季,是一个作文的季节。

与诸位共勉。

给大家讲三篇我的作文。

第一篇是小学的时候写看图说话,某图描绘了小刚捡到钱包后找到小明欲与之分享,小明在道德和贪欲之间挣扎徘徊之时偶遇五道杠大好女青年小红,经小红劝说,二人将钱包送回给了失主老大爷,开开心心上学去。虽然这情节现在看来漏洞百出,但更悲剧的是我连这一层意思也没有领会到,不幸写成了一个三基友欢乐丢沙包,被其中一母逮到并扭送回家的悲惨故事。老师最终给了我一个巨大的半对,评语是“严重跑题,语言较流畅”。

我现在十分痛恨这位老师,如果当时给我一个大红叉估计我此生就活在阴影里了,偏偏是这么一个不无鼓励的半对,在我幼小的心灵沃土里栽了一棵文学的恶苗。

后来我每次作文几乎都是范文,偶尔会被要求站起来读一下。作为一个不善打架,不精跑跳,不通文艺的闷骚小男孩,这种展示机会让我如痴如醉。于是从小学到初中,文学梦浇灌着,恶苗参天,仿佛魔豆。

那个时候我的梦想就是靠写东西为生。家里人说我抓周的时候抓的是一杆笔,这话我绝对信。

现在我做到了。

不过是用写东西的现实来毁灭写东西的梦想。

第二篇是高考作文。

我常常想起考语文的那天上午。

我在失常的焦虑之中苦思冥想构思着一个作文的题目,咬手,转笔,抖腿,左顾右盼。

窗外事燥热的亮白阳光,我瞪着眼睛陷入到一个苍白的隧道里,两边飞驰着各种场景——我喜欢的小说形象,我在教室里和老师吵架,我在踢球的时候被球绊倒,我早晨刚喝了一瓶印着“喝了睡得香”的晚餐奶······可就是想不出怎么写那个该死的作文题目。

时间在流逝,我感觉结束考试的铃声马上就要响起,看了看挂钟才过去了五分钟。我觉得我离大学愈来愈远。那个我心目中的大学,应该是《此间》里写的那样吧,有摇晃的水壶,吵吵闹闹的食堂,有实验室里吃不完的兔子;有穆念慈的白裙子,黄蓉的小吊带细高跟,有下铺永远唠唠叨叨的老令狐。他们渐渐模糊,忽然又清晰,然后旋转,散花。

还有不到一个小时的时候我开始动笔,如同走肉,行文如飞,不知所云。

有人让我回忆一下我高考时候的作文,我说特垃圾,人说我不是让你评价你自己的,我是说那个题目难不难,我费力想了半天说哦那题目是啥我忘了。

我真忘了。

我只想哭只想哭,只想哭;我只想哭只想哭,只想哭。——黑色柳丁

这是我立志靠作文为生以来第一次重大挫折和重大转折,以前我规规矩矩写我的议论文叙事文应用文,从那以后,我厌恶一切应试应工作的东西。

第三篇是我将要写的一堆。

我要写一大堆的东西,换吃的,换穿的,换尊严。

我是一个秘书,亦靠文字谋生,较之于作家,如中华田园犬之于古代长须牧羊犬。但我一点也不羡慕,说到底,不都是大狗小狗么。

我毫不怀疑自己当年怀揣的是最纯粹的文学梦,结果现在急转直下沦落到这般模样。人生就是作文。写在纸上的是一份,心里暗地匿藏的又是一份,两份合成一份,就要零蛋了。

怎样才能看穿面具里的谎话,别让我的真心散的像沙。这歌词真是不错,最近老听。

《废都》里有一处让我双拳攥紧汗毛直立。庄之蝶说:“我丧失写作能力了”。

真他妈的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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