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弹性公益创议(“简称‘1/8’公益”)提倡AI音乐人遵循自愿、自律、灵活的原则,将AI音乐作品版权收益(指与第三方发生版权交易时所产生收益)的≤1/8进行让渡、捐赠,主张事先承诺制与事后补齐制相结合,试图调节AIGC作品版权完全归属于个人带来的将其中可能存在的公共属性划入个人所有的问题,以平衡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两者间的关系。让渡指交易时进行相应折扣;捐赠指交易后进行相应捐赠。
公益参与者称为“践行者”。在让渡、捐赠的作品、数量、期限或次数、践行时间等方面都无限制,践行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两个类别
1.象征性1/8:即在让渡、捐赠时,选择<1/8版权收益的任一比例。建议AIGC含量低于人工的作品选择此类。
2.1/8:即在让渡、捐赠时选择1/8比例的版权收益。建议AIGC含量高于人工的作品选择此类。
提出背景
在AIGC作品的数量爆发式增长前,不得不就其版权归属进行探讨。目前,法律层面暂未明确;国内企业层面各家各话,不太统一,国外企业层面大多采用的是直接归属于用户或根据用户是否付费来确定版权归属(即由免费版生成的作品,版权默认归属于AIGC开发方;而由付费版生成的作品,版权则归属于用户)。
只是,AIGC生成作品中确实含有一些难以衡量其经济价值、甚至不能通过付费购买到的成分,这一成分通常具有公共属性。比如,在歌曲生成中,歌词用的是唐诗宋词等流传广泛,不受现今法律所保护的内容;或者训练AIGC时用的大量免版权的经典音乐作品;又或者仅仅是前期或同期共同使用某些AIGC工具的用户之间互相发挥的易被忽略的那部分正外部性等。所以,AIGC作品天然具有公共属性,基于此发起该创议。
践行方式:方式一,不记名践行,行动即可;方式二,记名践行。
记名践行
有百科时:将践行作品和艺名等信息自行更新至“1/8”弹性公益创议百科词条(至少一个搜索引擎词条)“践行信息”列表中即可。
无百科时:在践行作品相关介绍页标注“注:单曲/专辑(EP)已加入“1/8”弹性公益(类别及自主内容)”字样即可。
注:1/8这一比例,没有定量的计算和科学的研究,仅是个人大体在考虑成本、税费和可持续性几个方面后的自定义,仅供参考。
-----“1/8”弹性公益践行者名单见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