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情表》是一篇以情动人的名篇美文。学习此文时,很多老师会格外强调亲情与孝道,并以此作为本文情感渗透的入口,借此教育学生定要孝顺家人,珍爱亲情。如此做,固然也无可厚非,有情终究强过无情。
可仔细梳理文本,细细斟酌语句,总觉得文中还有一些句子更值得品咂。比如文中的如下几句:既无伯叔,终鲜兄弟;门衰祚薄,晚有儿息。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咋一看,感觉李密委实可怜,在以“人丁兴旺,绵延香火”的家族观之下,李密不仅没有叔伯,更无兄弟相陪,自小一人,孤苦至今。
可是仔细再看,“晚有儿息”与“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今年九十有六”两句。就会有疑问产生。晚有儿息,晚到什么时候?李密大致是什么时候结的婚?
《汉书•惠帝纪》记载 ,公元前189年,刘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 , 五算”。“五算”相当于五倍人头税的罚款,在当时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西晋的晋武帝在泰始九年下令:“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晋书•武帝纪》)也就是说当时的女子到了17岁父母还不把她嫁出去,政府就要强行把她配人。《宋书•周朗传》中“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即女子 15 岁不嫁的话,家人也要受到牵连。
女子是这样,男子又是如何呢?
《韩非子》中提到男二十而室 , 女十五而嫁。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记载,梁高祖的四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在 11 岁就出嫁了;汉昭帝 8 岁继位,娶了刚满 6 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唐太宗贞观元年 ( 627 ) 下诏男二十岁,女十五岁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到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 ( 734 ) 下诏又将婚龄降为男十五岁,女十三岁。北宋时期婚龄治唐载元立制,宋仁宗元圣年间曾经重申过 , 朱熹《家礼》有载。南宋宁宗嘉定时下令:男十六岁,女十四岁属嫁娶之期。
由上可知,中国古代礼法婚龄,男子一般在十五岁至二十岁之间,以十六岁为多。女子一般在十三岁至十七岁之间,以十四岁为多。
假定李密15岁左右成家,晚到3、4年后才有子嗣,那李密写此表时44岁,他的儿子至少也该20岁或以上,再以世俗礼法论,他的儿子也该不仅成了家,恐怕也早已变作孩子他爹,如此,李密家里的人数应该不少。祖母,李密和妻子,李密的儿子一家三口(也按三代单传的规律推算),再加上家里若干个仆人家奴,大致有8、9个人。一个由8、9口人组成的家庭在现在看来自然是大家庭。在当时也算是不小的家庭。李密若真想赴任太子洗马之职,祖母也并不是无人照料,不能颐养天年。可见祖母无人奉养只是李密为不想赴任找的一个最为合情又合理的推辞。
为何“合情”?
同样以“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今年九十有六”为例,李密的生世凄苦:“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行年四岁,舅夺母志。祖母刘闵臣孤弱,躬亲抚养。”从文中可知,李密出生时,祖母已经52岁,52岁在古代已属老年。4岁时,母亲或因生活所迫而改嫁他人又不得带走李密,李密也彻底成为无依无靠的孤儿,此时祖母已经56岁,生活尚能自理已实属不易,年近花甲的老人还要负担起孙儿的养育之责,更是难上加难,叫人唏嘘。“臣少多疾病,九岁不行,零丁孤苦,至于成立”,就算九岁还不能自己走路有夸张之嫌,可是李密的身体柔弱是事实,每当读到此,脑中总会浮现出小儿体衰,老人羸弱,一老一少负重前行的模样。
为人父母,方知养儿不易,尚不谈日复一日为孩子准备一粥一饭的费力,可每逢忆起孩子生病时往来医院时的焦虑与不安,忆起孩子幼时雷打不动的与她读书与游戏的相伴……
其中的艰辛,作为当时年轻的母亲而言都觉得太不容易,何况是56岁的祖母带着身体孱弱无父无母的4岁孙儿,又是何等的不易与艰辛!正如李密所言:“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更”为“轮流”“更替”之意,祖母含辛茹苦养育孙儿,孙儿成人之日乌鸦反哺。人间亲情,至诚至性!
何为“合理”?
晋武帝为安抚蜀汉旧臣,同时也为使东吴士臣倾心相就,以减少灭吴的阻力,为稳定局势,对蜀汉旧臣采取怀柔政策,打出“以孝治天下”的旗号,授予官职以示恩宠。对李密亦如此,先是举荐为孝廉,秀才,后下诏书拜李密为太子洗马,李密此时提出先尽祖母之孝,后报皇帝之恩泽也是顺应国策,此为合理。
《古文观止》认为本文:至性之言,自尔悲恻动人。细度文本,的确感人,可细究文本中看似不经意的语句,也可梳理出文句中的潜在之意,实现与作者更近一点的对话。经常觉得自己对文句的敏感度不高,而对阅读的文字有较强的敏感度恰是语文老师必须要具备的能力之一,唯如此,方可摆脱纷繁乱杂、扑面而来的各种现成的教案与课例,最终琢磨出一点符合自己特质的语文味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