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德里克三世(丹:Frederik 3)。丹麦、挪威联合王国国王。
在位:1648年2月28日~1670年2月9日(21年346天)。
加冕: 1648年11月23日。
前任:父亲克里斯蒂安四世。
继任:儿子克里斯蒂安五世。
生于:1609年3月18日丹麦海泽斯莱乌。
卒于:1670年2月9日哥本哈根城堡(享年60岁)。
葬于:罗斯基勒主教座堂。
信仰:信义宗。
父亲:克里斯蒂安四世。
母亲:勃兰登堡的安娜·卡塔里娜。
配偶:不伦瑞克-卡伦贝格的索菲·阿玛莉埃(1643年结婚,8个子女)。
子嗣:
①克里斯蒂安五世(Christian 5. 1646年4月15日~1699年8月25日),丹麦、挪威国王。1667年与黑森-卡塞尔的夏洛特·阿玛莉结婚,有后代。
②安娜·索菲(Anna Sophie;1647年9月1日~1717年7月1日),1666年与萨克森选帝侯约翰·格奥尔格三世结婚,有后代。
③弗雷德雷克·阿玛莉(Frederikke Amalie;1649年4月11日~1704年10月30日),1667年与荷尔斯泰因-戈托普公爵克里斯蒂安·阿尔布雷希特结婚,有后代。
④维赫米内·欧内斯廷(Vilhelmine Ernestine;1650年6月20/21日~1706年4月22/23日),1671年与普法尔茨选帝侯卡尔二世结婚,无后代。
⑤弗雷德里克(Frederik;1651年10月11日~1652年3月14日)。
⑥约根(Jørgen;1653年4月2日~1708年10月28日),被称为乔治亲王。1683年与英国的安妮公主(未来的安妮女王)结婚,无幸存后代。
⑦乌尔丽克·埃莱奥诺雷(Ulrikke Eleonore;1656年9月11日~1693年7月26日),1680年与瑞典国王卡尔十一世结婚,有后代。
⑧多罗西娅·朱利安娜(Dorothea Juliane;1657年11月16日~1658年5月15日)。
1609年,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的第二个儿子诞生,是为弗雷德里克。因为弗雷德里克的大哥克里斯蒂安已被立为太子,弗雷德里克只能被封为公爵。
1634年,弗雷德里克被父亲授予天主教不来梅教区主教的职位。他为人机警,颇有政治手腕。
1643年,弗雷德里克和布伦威克家系(18世纪初合并成英国的汉诺威王室)不伦瑞克-吕讷堡的苏菲亚公主结婚,身边有一群德意志顾问。
1647年6月,弗雷德里克的大哥先于重病的父亲而死。
1648年2月28日,克里斯蒂安四世病逝。
同年7月,经过贵族参政会的反复争论,最终确立弗雷德里克为丹麦国王。同年11月,弗雷德里克正式登基。但被迫向贵族妥协,削弱王室的权力。
1651年,弗雷德里克在参政会中举发贵族重臣──妹夫乌尔菲(克里斯蒂安四世之女婿)的贪渎行为,排除了参政会中的反对势力。之后,他迫使各地贵族、诸侯复尊王室,依法纳税。他重视农业、促进贸易,使经济得以复苏;他修建军港,加强海军,使国防加以巩固。
1654年,首都哥本哈根发生瘟疫,虽有名医乌姆发明的新药,但仍病死八千多人、人口骤减。于同年登基的瑞典国王卡尔十世却又发动侵略波兰的战争,虽被联军击退,但于撤退途中转攻丹麦。
1656年11月20日(前因),瑞典与勃兰登堡-普鲁士公国签订《拉比奥条约》(今俄罗斯加里宁格勒州的波列斯克)。勃兰登堡-普鲁士公国已成为瑞典的盟友。
1657年6月(第一次卡尔.古斯塔夫战争),瑞典国王卡尔十世从布伦堡以南的波美拉尼亚(三十年战争期间,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 (Gustavus Adolphus)占领,此地多次易主)进攻7月18日,瑞典国王卡尔十世到达丹麦边境荷尔斯泰因,丹麦溃败,瑞典得到不来梅公国。初秋,瑞军推进到丹麦的日德兰。8月~10月,瑞陆军在海湾被弗雷德里克索德城堡阻挡,瑞典舰队被丹麦舰队驱逐,瑞军放弃进攻。稍前,丹麦已和波兰、立陶宛缔结了进攻-防卫同盟。即而,瑞典的盟友勃兰登堡-普鲁士公国也加入了反瑞典同盟,并威胁卡尔要接受奥利弗·克伦威尔、马扎然和Coenraad van Beuningen的调解。瑞典拒绝谈判。10月23日,瑞典拿下了弗里德雷克索德,准备进军菲英岛。很快,瑞典修改了作战方案。12月中旬,气温骤降,冰晶封住海浪。
1658年1月28日,卡尔十世兵临日德兰半岛南部的哈泽斯莱乌。1月29日,气温极度寒冷,令人难受。1月30日,海面基本可以跑马,卡尔准备渡海。2月5日下午3时,瑞军神不知鬼不觉的到达了洛兰岛的格里姆斯蒂德。2月8日,瑞军到达了法尔斯特岛。2月11日,瑞军登上了西兰岛。当时,城内只有六千士兵、三万市民,被围之后缺粮缺水,情况万分危急,弗雷德里克的谋士建议他逃离哥本哈根,但他却说:“我只会死在我的家园”。因为他的坚持,赢得了巨大的支持。很幸运,荷兰舰队已赶到,守城军民发起了反击,经过彻夜激战,终于击退了瑞军的进攻。刚好,各地勤王的丹麦军,通过首都门户的阿迈厄岛来到哥本哈根,与丹麦同盟的荷兰、波兰与勃兰登堡的联军占领了日德兰半岛和芬岛,挪威的军队夺回了瑞军所占的领土,包括当地首府特隆赫姆。
2月18日,丹麦跟瑞典签订了《塔斯特卢普条》。 2月26日,丹麦跟瑞典签订了《罗斯基勒条约》:
1丹麦割让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南端的斯科讷省,布莱金厄省,哈兰省和巴哈斯省共四省给瑞典;
2丹麦割让挪威的特德雷格省给瑞典;
3丹麦解散一切反瑞典同盟;
4丹麦保证禁止同瑞典敌对的战舰通过其水域进入波罗的海;
5丹麦恢复荷尔斯泰因爵领地;
6丹麦向瑞典支付占领军军费;
7丹麦向瑞典提供兵员,参加瑞典国王卡尔发动的战争。
5月4日,签署
《哥本哈根条约》:
旨在吸收丹麦参加反普鲁士的同盟。在哥本哈根签订。依约,在战争中,丹保持中立,加强丹普边境上的丹军兵力,禁止普鲁士和英国在丹征召丹麦人去普、英军队服役;一旦普侵犯丹,法给丹以军事援助。
7月7日(第二次卡尔.古斯塔夫战争),瑞典违背条约,第二次攻打丹麦。
7月17日,卡尔再度率兵登上西兰岛,围困哥本哈根。弗里德雷克三世顽强抵抗,荷兰也派出舰队增援。10月29日,厄勒海峡之战中击败了瑞典舰队,解了哥本哈根之围。奥地利、波兰和勃兰登堡趁机占领了普鲁士和波美拉尼亚的瑞典占领区,进迫日德兰半岛。
10月20日,奥地利作为保证人加入《哥本哈根条约》条约。
1659年,瑞典占领的丹麦岛屿由荷兰舰队解放。作为盟军的荷兰、英国之所以参战,是因为他们需要波罗的海的贸易,为了确保松德海峡的自由通航,必须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厄勒海峡绝不能让瑞典单边控制。所以,把海峡东岸的土地刬给了瑞典。这样一来,丹麦丧失了三分之一的领土。
1660年,《哥本哈根条约》签订后,斯科讷诸省割让给瑞典已获确认,瑞典把博恩.霍尔姆岛归还给丹麦,把挪威中部的特伦德拉格归还给挪威。秋天,弗雷德里克在民众的支持下,利用参政会,邀请全国领主、贵族举行会议。当时,城门紧闭,戒备森严,这些王公贵族们,插翅难飞,能不宣示效忠国王?从此,国王获得了君主专制制度,废除了君主选举制度,确立了世袭君主制。像法国一样,施行中央集权制。另外,各地税收须上交中央,中央有权派驻“郡守”,管理地方政务。官员资格不再限于本国贵族,外帮人员、底层平民、教士都可选用。
1661年,丹麦在非洲黄金海岸建立了一些贸易据点,主要位于今加纳一带,其中一个较大的贸易站卖给了瑞典。
1665年,新宪法《继承法》专制宪法通过,确立了国王君权神授。第二次英、荷战争,国王选择了帮助荷兰,保护了逃至卑尔根避难的荷兰珍宝船(据说,船上的货物比丹麦一年的税收还要多),并协助击退了英国海军。
1666年,丹麦占领加勒比海的圣托马斯岛(1493年,哥伦布发现。1657年,成为荷兰殖民地。1666年,丹麦人占领。1672年,落入丹属西印度公司。1685年荷兰布兰登堡公司拥有。1801∼11807∼1815年,隶属于英国。后,重归丹麦。1867年,考虑让渡。1917年,卖给美国)。
1670年,弗雷德里克逝世,24岁的长子克里斯蒂安五世继位。从此,王位继承权不再需要贵族参政会的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