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杂感,有些事远了,有些是眼下,想到哪儿说到哪儿。
哎,你说我要不要买个kindle?
买它干嘛?
看书。
那你买书不就得了。
……
我们总是这样,想要看书不是想着去买书,想要人爱不是试着去变可爱。
还记得,在记不清是夜是晨的大排档,说着闪闪发光的梦想,每次仰脖干了杯中的酒,都辣的说不出话,心烧得通红。怎的这般干净又透明的水晶,却刀子一样烈。一杯又一杯,仿佛驯服着一个个桀骜不驯的明天。
总觉得,就算是很平常的回忆也容易让人湿眼眶,都是因为年少无知的我们喝了太多酒的缘故。时间把一切都冲刷淡了,而酒却越陈越香了。
加油站,车前有两台摩托车,格子衫下的手晃荡着钥匙,脸上的疲惫也换了副落寞的表情。咔哒油枪跳起,着车亮灯,机车和人都成了车窗边后退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