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把民谣唱成诗

      距离上篇日志的更新已经过去很久了,《听社会凡讲故事》系列之二其实早已经开篇了大半,上次讲了点儿人生态度,系列二本来是要写写朋友关系论,奈何自觉积累与思考还是不足,再加上最近有了这么一个边画图边听歌的契机,于是决定先写篇关于民谣的文章,大概称得上是个番外吧,民谣凡,开扯咯~  

      看到网上很多人在讲,民谣现在已经不是小众的音乐了,那些一个人在深夜戴着耳机又哭又笑,不愿与人分享的歌曲,现如今都已泛之流行,谁不会抱着吉他哼两句《南山南》,也会于默然间谈起深爱着天空之城的李志和他那离开南京的姑娘,不知这种现象成了一种潮流还是他意本即如此,亦真亦假的喜欢与推崇,让那些听出自己故事的少男少女们,未能说出只言片语。当一件东西小众的时候,你将它呵护的像吹弹即破的珍珠,却还想推荐给你认识的所有人,大多换来的都是些嗤之以鼻,等你无力再去为它浪费一点儿口舌的时候,满世界又变成了你希冀的样子,你有点儿恍惚,又喃喃不已,不过寻常春将至,错把民谣唱成诗?

                                                                   ——序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慢慢迷上了民谣,也记不清听的第一首民谣曲的名字,大概之前断断续续的接触过民谣风,所以才会潜移默化的喜欢上这个流派吧,最依稀的印象里,还是13年左立唱给他女友熊小玥的那首《董小姐》,干净的声音和脸庞,一度让左立和她的《董小姐》占据热搜榜的头名很久,那个时候的我,还单纯的以为民谣是唯美的,用清新的声音,可以唱给心中的那个她来听,一直到我无意间听到曲子的原唱。

   宋冬野,又是一个胖子,也是一个让人再一次认识朝阳民众的民谣歌手,幸好听了这么多年歌,从来不迷哪个歌手,这里便不再提及他的生活方式。他的《董小姐》,刹那间让我忘记了左立的声音,忘记了初听这首歌时,背后所藏的为谁而唱。那句烂大街的野马和草原,并未带给我一丝触动,反倒是让我记住了安河桥,鼓楼,兰州的故事,以至于在向西寻路的时候,在古城西安的大街小巷里,总想再向西多走一点儿,那样就能离安河桥更近一点儿,兰州的气息也许能偷偷跑出来和我幽会,于是鼓楼不仅成了一个建筑学生从业上考察的地方,还有了些许魂牵梦萦的通感,鼓楼的夜晚时间匆匆,夜幕昏黄的灯光下,那个抬头凝望鼓楼的少年,模糊间仿佛看到了历史的几度风雨,多少文人骚客,把阑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顺着这条线摸下去,一人又一物,一曲又一词,我认识了马頔,李志,赵雷,赵照,陈粒,陈鸿宇等等等等,以及属于他们的歌,新世界的大门一旦打开,就让人有些流连忘返。突然想起这么一句话,十年前,我听周杰伦;六年前,我听陈奕迅;三年前,我听李宗盛;现在我听民谣。以前听歌,听旋律,后来,听歌词,现在,听故事。有人会问,这算是一种成长?我不怎么认同,一方面再好的故事也需要一个会讲故事的声音,另一方面再动人的声音也需要一个足够敏感的神经,听什么歌,哼什么曲,与年龄无关,与成长无关,哪怕闹市的街角传来下里巴人的(杀马特)流行音乐,哎,兄弟搭把手,你看看我背的包里有没有一个话筒?对对就是那个粉色的。

                                  歌者

一直觉得,民谣歌手大多出自北京这类地方,是因为他们拥有的古老气息,胡同里的自行车,钟鼓楼沧桑的影子。这是我们模仿不来的生来自带的那种情怀,于是我们抱着一种态度欣赏他们的生活,体味他们的生活的态度来听他们的音乐,有生活才有音乐,才有听众。  

 借这句话从那些歌手来继续吧,宋冬野之后,是《南方姑娘》的歌者赵雷,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不禁惊呼,这哪是歌,根本是一碗酒,再到后来,听多了雷子的歌,似有一种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的大醉之意,吊儿郎当的《赵小雷》,充满思念的《吉姆餐厅》《未给姐姐递出的信》,妙手偶得的原创《画》,带点儿慵懒回忆的《少年锦时》,一首曲就是一个故事,那些听你歌的人,或许没有你那阅尽繁华与沧桑的经历,幸而他们还能沉浸在你所漫谈的过去中,找寻属于自己的那位《南方姑娘》。与雷子相对应的,是我最近才接触到的歌手陈鸿宇,很有意思的是,如果说雷子的歌里道尽了人间往事,那么陈的歌则唱出了一幅画卷,《途中》《船子》《早春的树》,其中的每一句词都能让人联想到一个场景,歌者是陈鸿宇,作词则是唐映枫,网评里说唐矫揉造作的人太多,但我却想称他为半个诗人,剩下的一半,留给他写出更好的词的空间,也希望他能定格住更多人的记忆。再往下讲,就是逼哥李志了,奈何逼哥特立独行的过分,再加上文章的开始提到过他深爱的南京,那就暂且将逼哥放在一个人,一座城的念想里吧,网易云的评论里说,无论多久的以后,肯定会有个男(女)孩子能牵着你的手对你说,不要再听李志了,因为逼哥的确太过伤感。评论里重要的或许不是李志,重要的,是那个能牵起你的手,劝你不再伤感的人吧。“只要明天,你能回来就行。”“你回家了,我在等你呢。”

                                  三十

之所以要拿出一小段来单独写一写三十这个数字,是因为无论是谁,都在这个岁月里绕不开三十岁这个坎,无论是《三十岁的女人》,还是《理想三旬》,总会透出一点儿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觉,又想起了所谓男女黄金年龄的论调,常有人说“女人的黄金年龄很短,只有22—26岁,男人就不一样,到了30,40岁照样不着急”。其实男人的黄金年龄更短,只有16—18岁,在这段时期的他们,长得帅会有人喜欢,打球厉害会有人喜欢,学习好会有人喜欢,玩乐器会有人喜欢,但到了30岁以后只要他没钱,就很少有人喜欢了。和朋友吃饭,或多或少的会聊到买房买车,结婚生子,这就是整个社会论调下所谓的现实么?可是如果你稍加深入的思考一下,你不难发现房子是当今资金杠杆下最好的投资选择,车是遮风挡雨的方便利器,结婚是对喜欢与爱最好的表达方式,生子单纯就是喜欢宝宝生命献礼的表现,不谈设计只论需求,哪一样不是“存在即合理”的最佳载体?是的,没有钱,既然在部分人眼中他们身边的人都不是靠能力来挣钱,那不如奉劝他们去抢银行,来得痛快还直接。身边儿奔三的人越来越多了,多说几句,生活还是要活得有趣一点,活得自在一点,活得和别人不一样多一点,反正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没故事的男青年

民谣是一穷二白的,穷的连常见的高音都没有,开头不过低吟,中间不过浅唱,结尾不过恓惶,可听者心中已翻过万千涛浪。有人说写歌的人最无情,听歌的人假正经,人要是矫情起来,听什么都像在唱自己。

在KTV乱唱民谣的时候,也偶尔会有朋友愕然问我,我是因为独特的音色喜欢上了民谣曲,还是因为民谣影响了我声线的走向,我的回答是,大概因为青春变声期的时候没好好保护嗓子,才有了现在这么一副破锣嗓子吧(笑)。没有那么多谁成就了谁,很多你能看到的大多都仅仅是巧了二字而已。喜欢民谣的人并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逼格,也不是为了告诉别人自己是一个多么有故事的人,只是喜欢听他们讲那些关于青春的故事,喜欢他们过的那些有梦为马的生活,这些都是我羡慕而又完成不了的,有些歌存在的意义不是为了感同身受,而是教会你该如何过好你自己的生活。听某首歌的时候你也许会无端的想起某个人,后来时间久了,也会发现那个人根本配不上这首歌。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就会听到什么样的歌,看到什么样的文,写出什么样的字,遇到什么样的人。 你能听到治愈的歌,看到温暖的文,写着倔强的字,遇到正好的人。你会相信那些信念,温暖,梦想和坚持这些早就老掉牙的字眼。因为,你就是这样的人。当你有了固定歌单后,你就很少会去听新歌,但假如有一天路过某个小街不小心听到了喜欢的,你会把它下载来单曲循环到死。所以你并不是不能像爱最初那个人一样再去爱一个人,只是你还没有遇到最好的,等不小心遇到了,你一定发现自己会更加去爱(此几句为拼凑,非原创)。我曾用最爱的民谣歌名给人写过一段长句,这里就不再重述了,当你对一样东西有十分喜欢的时候,每天攒起来的小高兴就像只松鼠攒着满腮帮子的果仁,只有遇到那个能让它两眼放光的对方,它才会扭过它傲娇的头颅不假思索的拿出来分享,和民谣一样,有些故事只适合珍藏,也只适合讲给一个人听。所以在不断向前的路上,一不吁然,二不吟唱,只慢慢拾掇行囊,也许是最好的方式吧。

                               不愠不火

我也不能确切的了解现在民谣到底火不火,总之很多人觉得一样东西火起来就好像自己心爱的东西被偷走了的病态心理,自觉是笑而不语的,就好像真的是喜欢民谣的女孩儿不会在乎你是否有车有房,喜欢民谣的男孩儿也不会在乎你是否有似水的脸庞这种鬼扯的话也有人信,那就让它越来越火吧。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不过寻常春将至,且把民谣唱成诗。

(恰逢今天是冬至日,雷子又发了新专辑,又是巧了,怀着不一样的心情,去听一听雷子最新的民谣,快哉快哉啊!)

(自己的歌单就不放了吧,想到还要打那么多的字,忒累,啊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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