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六年冬的一天,鲁迅先生一大早就出门,要赶去S门办事,因为路远,所以雇了一辆人力车乘坐。
那天刮着很大的北风,快到S门时,风小了一些,但还没有停,车夫正在路上跑着,突然路边一个上了年纪的妇女偏离了原来的轨道,走向车夫的道,原文是“伊从马路边上突然向车前横截过来”,车夫提前减了速,但妇女的“破棉背心没有上扣”,被北风吹得向外展开,被车把刮到,妇女就被带倒了。
鲁迅因为看到老妇人是“慢慢地倒了”,所以料定她没有受伤,就催车夫不要理她,快些赶路,但车夫没有听鲁迅的,或者是没有听到,立即放下车子,扶起老妇人,询问她的伤势,然后就扶着她去前面的“巡警分驻所”处理去了。
鲁迅一下子被车夫的行为感动了,觉得车夫有担当、很伟大,而自己若是车夫,却想着逃避,没有担当,很渺小。
这是鲁迅的小说《一件小事》,曾入选中学语文教材,在先生的小说中,这是少有的通俗易懂的一篇,现在看来,内涵却很丰富。
民国六年是1917年,当时虽然有民国政府,却是军阀割据、连年混战的社会局面,当时政府的执行力很弱,对社会治安秩序的把控能力也很差,若那个车夫对老妇人置之不理、一跑了之,老妇人大概率是找不到人,找人告状也很可能求告无门,即使有人管,以当时的“巡警”的能力,怕是也找不到肇事者。
但是车夫没有,他毫不犹豫,扶起老妇人,走向巡警所,接下来肯定是该看伤就看伤,该送回家就送回家,即使妇人无事,什么也不用做,老妇人心里也会很舒服,毕竟有人管、被人善待,这还得说这个车夫是难能可贵的。
不要说1917年,即使是八十年后,也就是1997年,笔者记得很清楚,那时我上高二,一个同学的父亲,晚上在外喝了酒,骑摩托车回家,途中被车撞倒,肇事者桃之夭夭,最后同学父亲无人施救失血过多死亡。时光过了将近百年,仍然有很多逃避责任、缺少担当的人。当然,又过了二十多年的今天,这种事很少了,社会在进步,更主要的是科技力量在进步,“肇事者”们无所遁形,想逃也逃不了。
侥幸心理、逃避责任其实某种意义上是人们的本能,但能否抑制住这种想法,却是一个人是否理性、是否有担当,文明区别与野蛮愚昧的重要依据。《一件小事》,真性情的鲁迅先生剖析了自己的内心,也带我们净化了思想、荡涤了灵魂。